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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卫监督工作计划7篇

定期检查工作计划有助于保持对工作的全局认识,避免局部失误,优秀的工作计划是制定和实施工作策略的关键步骤,以下是28好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学校卫监督工作计划7篇,供大家参考。

学校卫监督工作计划7篇

学校卫监督工作计划篇1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教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中学生健康教育基本要求》,完善学校各项卫生设施及监督措施,加强学校环境建设,充分发挥校园环境的育人功能,增强学生卫生、保健意识,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学校指导思想,积极营造健康、优美、和谐的校园环境,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学生身心素质的健康水平。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树立卫生观念。

充分利用广播和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和阵地,利用晨会课、班会课、健康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新形势下做好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充分利用主题、班会等开展各种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师生的城市意识、健康卫生意识和保健意识。

2、深化健康教育,切实养成卫生习惯。

教育是卫生工作的先导,要利用晨会课时间对学生开展健康教育,健康教育要做到"五有",即:有计划、有目标、有教案、有落实、确保教育效果和质量。定期做好健康卫生讲座,督促做好眼保健操,开展防近周活动,加强学生用眼卫生知识的宣传和用眼卫生检查,努力降低近视率。

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每天带好两块布、一只杯(一块手帕、一块抹布、一只茶杯)。继续做好学生个人卫生晨检工作。

3、常见病的防治工作

1)视力防治工作

开学初对全校学生进行视力普查,及时掌握学生视力动态,对近视新发病率及假性近视及时督促矫正,加强宣传,继续培训、纠正学生眼保健操,提高质量,控制新发病率。

2)沙眼防治工作

对全校学生进行沙眼普查,增强学生的个人意识,培养学生的良好卫生习惯,以"诊断从严,治疗从宽"的要求,降低发病率。

3)传染病防治工作

根据传染病在不同季节的流行特点,认真做好预防宣传工作,加强传染病的报告、管理、预防、晨检、消毒隔离等工作。

4)计划免疫工作

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在校学生的计划免疫接种工作,及时填写接种卡。

5)学生体检工作

按上级要求完成全校学生的体检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

4、狠抓环境卫生,形成良好学习环境。

继续实行校园大环境卫生包管制度,要求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有专人负责。继续完善"两个一"卫生制度,坚持一天一小扫,一月一大扫,做好保洁工作。保证垃圾袋装化,校园无纸屑、无飘浮杂物,绿化带里无杂草,墙上、顶上无灰尘、蜘蛛网,厕所里无臭气。确保各个教室、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整个校园整洁、优美。

5、严格食堂管理,确保师生饮食饮水卫生。

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加强对食堂卫生的监督检查,做到防蝇、防尘设施齐全。做好食堂人员的年度健康体检工作,保证持证上岗,确保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达三个百分百。要强化操作规程,把好进货关、验收关、烹调关,杜绝变质食品进食堂,不洁食品上餐桌。加强管理,重视个人卫生及公共卫生,严格执行餐具清洁消毒制度,严格把好病从口入关。做到每个办公室、每个教室都有纯净水,确保师生饮水卫生。

6、发挥校医作用,服务教育事业。

要发挥专职校医的作用,要通过画廊、板报、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知识,培养广大师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保健能力。校医要根据季节变化,师生的身体状况及时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根据上级布置做好疫苗接种、龋齿、红眼病的预防工作,对各类传染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消毒、早处理,及时控制传染病源,将因病缺课率降低到最低水平。平时要做好外伤急救处理工作,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好期初、期末体检、视力测查、统计工作,做好学生体质状况检测、评价工作。妥善保管好各类药品、医疗器械,尽力服务于教育事业

学校卫监督工作计划篇2

学校卫生工作的对象是正处在迅速生长发育过程中的青少年一代,而学生是处在长知识、长身体的时期,他们的学习、劳动、体育锻炼、生活等卫生问题都直接关系到他们的生长发育和身心健康,关系到他们成年后的体质,甚至关系到整个民族的兴衰。为了搞好学校卫生工作,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xx]7号)的精神和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重点监测学生生活饮用水、学生生活环境(就餐、学习、住宿),搞好健康教育,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杜绝学校发生事件;做好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工作,现结合我市实情将xxxx年学校卫生与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学校卫生,防止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在校内发生

1、传染病防控工作

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督促学校健全传染病防治预案,落实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健康体检制度;传染病防治及预防接种:各校要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必须建立健全重大疫情报告制度和入学入托疫苗接种证查验登记制度;

2、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重点加强学校教学环境、教学设施、学生校舍、生活设施、公共场所的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和黑板、课桌椅等教学环境及学生宿舍、学校厕所等生活设施卫生条件等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农村学校及寄宿制学校卫生方面的监管力度,确保学生能有更好的就学环境。

3、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

开展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摸清全市学校饮用水卫生现状,重点监测学校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分散式供水、开水、分质供水和桶装饮用水以及直饮水机的水质质量,规范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消除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

4、校医室的监管

在寄宿制学校或600名以上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应按600:1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医生必须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且三室独立(诊室、处置室、治疗室)。不足600名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应设立保健室,保健老师由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

二、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水质监测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

1、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

对供水单位的水源防护情况、制水工艺、水处理设施清洗消毒、水质自检和涉水产品认真检查;对所有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的出厂水和末稍水的水质进行一次抽样监测。此次重点检查内容是供水单位是否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建立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情况、水质检验情况、水质净化消毒、水污染事件报告处置程序、饮用水源卫生防护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时整改,并通知我局验收。

2、二次供水监督

二次供水单位实施“四必须”即:必须对水箱盖加锁、必须建立水箱管理档案、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必须上墙,做到机构健全、专人管理,责任到位,证件到位,必须消毒措施到位,消毒记录清楚,每年对水箱进行二次清洗和消毒并经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涉水产品卫生监督

重点检查供水单位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索取卫生部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和产品检验报告;涉水产品标签及说明书是否符合规范;供水单位是否使用文件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二氯异氰尿酸钠、三氯异氰尿酸类消毒剂;涉水产品是否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与验收等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等。

三、时间安排

学校卫生的监督监测工作:xxxx年3月6日—4月20日,9月20日—10月10日;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工作:xxxx年5月8日—xxxx年8月20日,10月20日—12月10日。

每个阶段检查结束后,各县区卫生监督所将阶段性工作总结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学校卫生监督科进行汇总。市卫生监督所在各个阶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县区学校卫生监督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将通报批评。

学校卫监督工作计划篇3

一、学校卫生,防止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在校内发生

1、传染病防控工作

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督促学校健全传染病防治预案,落实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健康体检制度;传染病防治及预防接种:各校要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必须建立健全重大疫情报告制度和入学入托疫苗接种证查验登记制度。

2、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重点加强学校教学环境、教学设施、学生校舍、生活设施、公共场所的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和黑板、课桌椅等教学环境及学生宿舍、学校厕所等生活设施卫生条件等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农村学校及寄宿制学校卫生方面的监管力度,确保学生能有更好的就学环境。

3、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

开展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摸清全市学校饮用水卫生现状,重点监测学校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分散式供水、开水、分质供水和桶装饮用水以及直饮水机的水质质量,规范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消除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

4、校医室的监管

在寄宿制学校或600名以上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应按600:1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医生必须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且三室独立(诊室、处置室、治疗室)。不足600名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应设立保健室,保健老师由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

二、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水质监测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

1、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

对供水单位的水源防护情况、制水工艺、水处理设施清洗消毒、水质自检和涉水产品认真检查;对所有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的出厂水和末稍水的水质进行一次抽样监测。此次重点检查内容是供水单位是否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建立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情况、水质检验情况、水质净化消毒、水污染事件报告处置程序、饮用水源卫生防护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整改,并通知我局验收。

2、二次供水监督

二次供水单位实施"四必须"即:必须对水箱盖加锁、必须建立水箱管理档案、"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必须上墙,做到机构健全、专人管理,责任到位,证件到位,必须消毒措施到位,消毒记录清楚,每年对水箱进行二次清洗和消毒并经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涉水产品卫生监督

重点检查供水单位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索取卫生部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和产品检验报告;涉水产品标签及说明书是否符合规范;供水单位是否使用文件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二氯异氰尿酸钠、三氯异氰尿酸类消毒剂;涉水产品是否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与验收等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等。

三、时间安排

学校卫生的监督监测工作:20xx年3月6日—4月20日,9月20日—10月10日;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工作:20xx年5月8日—20xx年8月20日,10月20日—12月10日。

每个阶段检查结束后,各县区卫生监督所将阶段性工作总结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学校卫生监督科进行汇总。市卫生监督所在各个阶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县区学校卫生监督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将通报批评。

学校卫监督工作计划篇4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中心)卫生院:

为加强基层卫生监督执法服务网络建设,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发〔20_____年〕82号)、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示范点创建的通知》(浙卫办监督〔20_____年〕13号)和衢州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重要性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国家关爱民生、彰显政府责任的重要体现。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职业病危害、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医疗安全等突出问题,借助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契机,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充分发挥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统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能作用,通过深入推进项目实施,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享受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

二、进一步明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主要任务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政府免费提供的公共卫生产品,主要任务是由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并协助调查。目标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充分利用三级公共卫生网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解决基层卫生监督相对薄弱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障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同时,通过对广大居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乡基层群众健康知识和卫生法律政策的知晓率,提升人民群众卫生安全风险和疾病防控意识,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卫生健康保障。

三、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机制

1.强化卫生监督协管组织建设。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由市卫生局统一领导,市卫生监督所负责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具体实施。

2.强化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站”并统一挂牌。协管工作站应按照“四个统一”(机构标识统一、上岗着装统一、培训聘任统一、记录文书统一)、“四个规范”(协管机构规范、协管内容规范、协管记录规范、协管考核规范)标准开展工作。

3.强化卫生监督协管员管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站应配备2名以上卫生监督协管员,其中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1名。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市卫生局统一聘任并发放“卫生监督协管员证”。

4.强化卫生监督协管示范创建。依据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示范点创建的通知》(浙卫办监督〔20_____年〕13号)文件,结合新一轮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要求,力争3—5年内全部达到省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示范点创建标准。

四、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和领导。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一把手负责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纳入本单位重点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2.加强培训和指导。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支持、帮助基层及时解决在卫生监督协查中出现的问题、难题。同时,定期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法律法规、协管工作等方面的培训。

3.加强经费保障和考核。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经费(包括办公设备、着装、标识标志等)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根据市卫生局年度下达的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细则,对卫生监督协管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作为划拨公共卫生工作经费的依据。

学校卫监督工作计划篇5

为了搞好学校卫生工作,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xx]7号)的精神和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重点监测学生生活饮用水、学生生活环境(就餐、学习、住宿),搞好健康教育,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杜绝学校发生**;做好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工作,现结合我市实情将x年学校卫生与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学校卫生,防止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在校内发生

1、传染病防控工作

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督促学校健全传染病防治预案,落实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健康体检制度;传染病防治及预防接种:各校要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必须建立健全重大疫情报告制度和入学入托疫苗接种证查验登记制度;

2、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重点加强学校教学环境、教学设施、学生校舍、生活设施、公共场所的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和黑板、课桌椅等教学环境及学生宿舍、学校厕所等生活设施卫生条件等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农村学校及寄宿制学校卫生方面的监管力度,确保学生能有更好的就学环境。

3、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

开展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摸清全市学校饮用水卫生现状,重点监测学校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分散式供水、开水、分质供水和桶装饮用水以及直饮水机的水质质量,规范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消除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

4、校医室的监管

在寄宿制学校或600名以上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应按600:1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医生必须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且三室独立(诊室、处置室、治疗室)。不足600名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应设立保健室,保健老师由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

二、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水质监测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

1、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

对供水单位的水源防护情况、制水工艺、水处理设施清洗消毒、水质自检和涉水产品认真检查;对所有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的出厂水和末稍水的水质进行一次抽样监测。此次重点检查内容是供水单位是否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建立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情况、水质检验情况、水质净化消毒、水污染事件报告处置程序、饮用水源卫生防护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时整改,并通知我局验收。

2、二次供水监督

二次供水单位实施“四必须”即:必须对水箱盖加锁、必须建立水箱管理档案、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必须上墙,做到机构健全、专人管理,责任到位,证件到位,必须消毒措施到位,消毒记录清楚,每年对水箱进行二次清洗和消毒并经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涉水产品卫生监督

重点检查供水单位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索取卫生部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和产品检验报告;涉水产品标签及说明书是否符合规范;供水单位是否使用文件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二氯异氰尿酸钠、三氯异氰尿酸类消毒剂;涉水产品是否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与验收等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等。

三、时间安排

学校卫生的监督监测工作:x年3月6日-4月20日,9月20日-10月10日;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工作:x年5月8日-x年8月20日,10月20日-12月10日。

每个阶段检查结束后,各县区卫生监督所将阶段性工作总结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学校卫生监督科进行汇总。市卫生监督所在各个阶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县区学校卫生监督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将通报批评。

学校卫监督工作计划篇6

为了加强全县学校卫生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现将我县2017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教学环境及生活设施卫生监督检查,不断推进学校卫生各项工作,改善教学卫生环境,进一步提高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水平。

二、工作内容

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开展卫生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100%。检查的重点是:

(一)生活饮用水卫生:全面掌握我县学校及托幼机构供水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供水设施设备卫生状况及学校开水供应情况,有效防范传染病的发生。

(二)传染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的发生,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情况:加强对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监督检查,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

(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在宣传健康知识的同时,注重季节性、传染性疾病及个人卫生防暑等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提高个人疾病防范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在春季和秋季学校开学之际,积极协调县教育体育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到位。检查结束,完成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二)在开展好专项检查的同时,认真做好学校日常卫生监督工作,特别是对专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学校进行重点监督,做到有问题不放过,整改意见落实不到位不放过,并做好现场检查痕迹管理工作,规范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及卫生监督意见书。

学校卫监督工作计划篇7

为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监督发〔20xx〕62号)、《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xx年全省中小学卫生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鄂卫生计生函〔20xx〕8号)的相关情况以及襄阳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20xx年学校安全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学校周边治理办文〔20xx〕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卫生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卫生以及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与落实,指导和督促学校进一步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不断改善教学和生活环境,防止饮用水污染及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范围

辖区各级各类学校: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及托幼机构。

三、工作内容

(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1、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工作计划及人员配备情况;

2、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情况;

3、学生晨检、因病缺勤与病因追查登记、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

4、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情况;

5、学生健康档案管理情况;

6、常见病、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情况等。

(二)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工作

1、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2、供水设施(特别是自备水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状况;

3、饮用水水质质量等。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学校饮用水污染和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应急知识宣教工作落实情况等。

(四)教学卫生及生活环境监测工作

开展教室人均面积、采光、照明、黑板、课桌椅、室内空气质量、环境噪声卫生状况监督监测,学生宿舍及卫生间、洗浴设施卫生状况监督工作等。

(五)学校医疗机构、保健室工作

1、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医院或卫生室、保健室及配备卫生技术人员或专(兼)职保健教师;

2、校医务室、卫生室是否取得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期校验;

3、卫生技术人员是否取得相应执业资质;

4、是否存在超科目行医、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地卫生监督部门积极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完善沟通协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本计划要求,结合辖区内学校卫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加强春、秋两季学校开学重点时段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监督检查频率不少于每年每校一次,检查覆盖率应达到100%。对去年存在问题没有整改或没有整改到位的学校,应当增加监督频次。

(二)加强监管,严厉查处

各地卫生监督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协作,及时沟通信息,必要时组织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巩固监管成效。对落实整改意见存在困难的学校,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方案和措施,及时、有效地加以解决。针对一些无办学许可证及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的学校,应及时书面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对学校周边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进行重点监督管理,协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经营活动。

(三)加强宣传,引导舆论

一是强化社会宣传,利用卫生监督门户网站大力宣传学校卫生知识和卫生监督领域开展学校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动态信息;二是通过现场设点咨询、开班培训等方式,提升民众**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学校卫生管理水平;三是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资讯渠道及时报道典型案例,及时曝光问题学校,进一步提高学校依法教学的自觉性、自律性。

(四)健全档案,动态管理

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卫生监督档案。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局各科室除了进一步健全学校卫生综合性业务档案,汇总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专题工作资料、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稽查、各类学校卫生报表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资料外,还应进一步以学校为单位全面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分户档案,汇总各学校基本情况、预防性卫生监督、经常性卫生监督、监测等相关资料,实行一校一档动态管理。年内学校卫生综合性业务档案和学校分户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各县(市)、襄州区卫生监督局于11月30日前将本辖区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及全年工作总结、检查汇总表(附表2、3、4、5),报送至市卫生监督局学校卫生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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