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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8篇

现在工作是我们的头等大事,想必工作计划一定都接触到,在写工作计划的时候,要保持理性思考,确保它的可实施性,以下是28好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8篇,供大家参考。

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8篇

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篇1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本人就2017年的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方面的情况,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及办理区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述职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

2017年,我局以机构整合为契机,结合当前卫生、计生执法工作实际,开展了全员学法用法活动,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提升全区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的规范化水平。卫生计生行业法律法规种类多,专业性强,内容复杂。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又先后实施了一系列新的计划生育政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式和任务发生了重大改变。为实现知法、懂法、依法行政的目标,不仅自己将学习法律法规作为了必修课,同时,还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和执法工作人员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律和《传染病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专业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增强了法律意识,提升了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另外采取多媒体教学、理论授课、网络培训等形式多样的方式开展学习。先后共派出15人参加市卫计委及上级部门组织举办的培训班,系统内部还组织了6次集中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同时,在具体执法过程中积极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发放法规宣传品,使广大群众增强自觉履行法律赋予的义务,较好地树立了卫生计生系统执法人员的形象。

二、坚决贯彻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及建议

在九原区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我局共收到转来的区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6件。区人大代表围绕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建设、发展改革和民主法制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我局在总结过去办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机制,创新方式,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1.加强组织,落实责任。我局高度重视区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收到建议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解决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责成一名领导专门负责,并把任务分解到具体的股室和人员,同时规范答复程序,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针对代表提出的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的建议,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对有条件解决的,严格按照法定的办理时限、办理程序、答复格式进行办理;因条件所限短期内不能解决的,纳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

2.加强调研,密切沟通。为切实解决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我局加强调研,并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来到我局,大家坐在一起,采取会办协商、面对面的方式,加强对建议答复工作的交流,落实建议办理力度,尽可能解决问题。如:在办理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赵美凤、刘桂英提出的“关于创立青年社区医疗卫生所的建议”时,我局通过多次实地调研和与代表协商,最终确定由赛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一个流动医疗点,派2名医务人员长期开展诊疗服务和其他健康咨询活动,满足了群众的就医需求,也使代表的建议解决落到了实处。

3.认真对待,保证质量。对待每一件代表提出的建议,我局都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保质保量地完成。在办理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刘俊兰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的建议”时,我们经过认真研究,积极同上级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与争取 ,给予卫生计生系统一定的优惠政策,允许九原区哈林格尔镇中心卫生院引进一批学科带头人、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到医疗卫生队伍中。同时,提高专业人才待遇,使近二年通过招考的方式录用的业务骨干留下来,长期为全区人民服务。在区政府新编制的5年规划中,责成相关部门每年有计划、有步骤、有方案(每年10名或5名)地为卫生系统招聘优秀大学毕业生、医疗专业技术骨干,储备我们自己的医疗技术力量,解决专业技术人员断层的问题。

三、努力依法行政,规范医疗卫生、公共场所、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1.严格行政许可程序,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我局承担5项行政审批事项和2项便民服务事项。按照区政府精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要求,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进行梳理,明确岗位环节、岗位职能、办理人员、办理时限,使行政审批工作更加完善、便民、合法。共梳理行政权力257项。严格执行卫生许可程序,全年共受理并核发个人(单位)申请设置医疗机构14户。核发美容美发131户,旅店40户,游泳池2户,浴池30户,市政集中供水2户、二次供水3户,农村小型集中供水60户、集中式供水单位1户。生育审批共182件,其中单独两孩审批33件。

2.加大对医疗市场的监管,不断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我局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工作为重点,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紧密配合,强化打击非法行医,不断规范医疗市场。全年共监督检查400多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400余份,警告2份,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2次,共查获无证诊所9家,没收非法药品4箱,非法器械2件,其中4户由东河区搬迁到我区开展诊疗活动的诊所,经协商后由东河区卫生局监管,其余5家无证诊所经行政处罚后4家已经自行关停,1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重点对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人员注册变更,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等问题进行了监督检查,下达监督意见书30余份,有力地震慑了我区非法行医犯罪行为,遏制了医疗违法案件的发生。

3.加强公共场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重点把好卫生许可准入关、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情况。全年书写卫生监督意见书868份,实施卫生行政处罚1户,罚款800元。严格按照卫生监测标准新规范,对公共场所单位空气卫生质量及公共用具进行卫生监测。全年共检测1048项次,合格率95%,对监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使各类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达到了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结合实际,稳步推进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逐步提高各行业量化率。目前,住宿业100%量化,美容美发场所80%量化,洗浴业90%量化,游泳业100%量化。通过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推进,进一步督促公共场所负责人更好地改善卫生环境,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明白、放心的消费环境。

4.深化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阳光计生。继续实行一孩生育登记,精简和规范再生育办理程序。一是推行政务公开,规范了各项证件审批审核程序。二是大力推行承诺制。对申请人婚育情况一时难以核实的,当事人作出书面承诺后可予以办理。三是减少申办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全员人口数据库及日常工作中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四是实行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及全程代办制。五是充分发挥“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综合服务平台,满足群众咨询事务、反映问题等需求。六是加强责任追究。建立服务评价和反馈机制,自觉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

四、履职尽责,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

(一)稳步推进卫生建设项目,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完成麻池镇中心卫生院和哈林格尔镇土黑麻淖卫生院续建工程

2017年,对麻池镇中心卫生院实施了续建工程,总投资562万元,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同时投入40万元对原病房楼口进行了改造。实施了哈林格尔镇土黑麻淖卫生院续建工程,主体工程投资549万元,建筑面积2170平方米。下一步将投资300万元进行周转宿舍建设和外网配套等工程,目前,该项工程正在投标阶段。

2.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十个全覆盖”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今年我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共涉及18个行政村,需建设12个标准化村卫生室,除麻池镇西壕口村卫生室未投入使用外,其余11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已经全部投入使用。建设总面积1473余平米,投入资金218万余元。为圆满完成标准化卫生室建设任务,我局采取了多种措施并举全力推进,建成的卫生室在建设标准、工程质量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均走在了全市的前列。一是立足长远,高标准建设。考虑到我区卫生事业的发展需求,卫生室建设面积平均为120平方米以上,内设诊室、药房、观察室和治疗室等,满足了实施基本医疗服务的需求。二是在做好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我局还加强了卫生室的内涵建设,为村卫生室统一配备了23种医疗服务用品,其中包括便携式医药箱、检查床、操作台、桌椅板凳、档案柜等,同时,将村服务室所有旧式输液架全部更换成安全方便的输液轨道;为村卫生室统一定制了床单、被罩、枕套、白大褂、胸卡、制度牌等,对村服务室医务人员穿着服饰、佩戴,医疗服务用品、服务管理制度等进行了规范统一;同时,加强了对村服务室医务人员相关综合能力的培训。针对“十个全覆盖”村服务室的基本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对医务人员的服务要求专门集中组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村服务室医务人员医疗保健、服务管理等综合服务能力。

(二)深化医疗卫生重点工作改革,提升整体服务能力水平

1.试点推进区医院综合改革,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比照《国家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方案》,我区在区医院先行开展了试点工作,一是公开招聘了院长,实行院长负责制,完善了法人治理机制,落实了公立医院法人主体地位,推进了院长职业化、专业化管理,强化了院长任期目标管理;二是在医院内部全面推行了全员聘任制,扩大了医院的自主权;三是加大了工资改革力度,针对不同专业、岗位、职能、层级,采取多元化的政策,薪酬向高风险岗位、关键岗位、临床一线岗位倾斜,出台了以工作量、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考核为主体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充分体现了多劳多得,优劳优得,不劳不得的分配原则;四是积极探索和实行了新的诊疗模式,在各临床科室建立医疗小组,以医疗小组为单位,实行全成本核算,选取了32个病种开展临床路径工作,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坚决遏制医疗费用上涨。同时,制定和细化了各科室质量标准和考核标准,加强了医疗质量考核评价机制。

2.贯彻落实自治区医师多点执业,优化卫生资源

我区对分级诊疗和医师多点执业此进行了积极探索,在九原区范围内实现了医师多点执业,有21名医师可在区域内各医疗机构进行执业,医师多点执业的大力开展,充分调动了我区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纵向流动,使基层的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分级诊疗按要求从2016年开始推行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

3.蒙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加强,群众就医满意度大幅提升

近年来,我区把蒙中医药事业作为了事关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更新设备、拓展项目,蒙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加强。依托国家项目,先后投入193万元,开展了蒙医中医医院信息化、特色专科、标准化制剂室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了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为33个嘎查村卫生室配备了基本中医诊疗设备,全区苏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能开展中医药服务,并建有专门的中医药诊疗服务区,且各具特色、各有所长。加强专病专科培养建设力度,区蒙医中医医院的中医风湿病科已发展为国家级农村牧区特色优势重点专科,中医儿科、中医康复科已打造成为市级的特色专科。努力在基层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每年从全市推行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中选择部分进行推广,今年选择了蒙药贴敷、小针刀等5项技术进行了推广,其中“中医蜡疗”还被作为2017年包头市蒙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之一。统筹推进蒙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能力项目建设,在区蒙医中医医院设立了“治未病”专科,全区有50名医务人员接受了“治未病”知识培训,积极推广“未病防治”的理念。包头市金氏肾病医院在民营医院中率先建设了“治未病”服务区,投入各种仪器和设备约86万元。提高蒙中医药的惠民力度,所有适宜蒙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报销补偿范围,报销比例提高15%,在蒙医中医医院住院的患者起付线降低20%-50%,群众对蒙中医药的认识度逐步提高,满意度逐步提高。

4.重视人才引进与发达地区医院的协作,实现资源双向流动

我区高度重视专业人才引进工作,近年来全区先后共引进高端技术人员20名,业务骨干40名,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区高级专业人才缺乏的局面。同时,区医院、区蒙医中医医院与北京、广州、天津等地的知名医院建立了稳定双向协作机制,定期邀请国家级、市级知名专家来我区进行业务指导和讲座,选派18名医疗骨干进修学习,通过这种方式,既为我区培养了高素质的医技人员,又解决了群众看名医难的问题。

5.鼓励社会办医,丰富我区的医疗资源

积极推进民营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弥补我区医疗资源的不足,满足群众多样化就医需求,简化办证程序,减少办证流程。全年共新办民营医院2所,诊所、村卫生室、医务室等医疗机构12所。

(三)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今年是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年,作为被检城区之一,在9月份接受并通过了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组的考核。一是深入开展除害灭病工作,“四害”密度得到有效控制。今年重点对公共场所、集贸市场、饮食行业、居民区等重点部位开展了环境综合整治,完善了防鼠防蝇设施。免费发放价值3.5万元的除害药品,同时按时开展了病媒生物监测工作。二是不断深化健康教育工作。全年共组织开展健康咨询、义诊等活动60多次。投入10万余元,征订健康教育宣传材料59套,编印了《九原健康视野》报纸三期3万余份,通过微信平台发送健康知识106条,制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栏9套,编印健康知识折页15种,共计2万份,制作广场健康小贴士30块,为区政府大楼更换健康小版块162块,为各一体化村卫生室设立体重秤、身高计,设立资料架,并购买健康知识书籍。在乌兰计一村建健康小屋,设立健康知识书架、健康膳食宝塔,建健康步道500米,编印发放九原健康自我管理手册330册,制作健康贴士20块,扩大了健康教育知识宣传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四)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群众健康管理水平进一步得到保障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2011年的11类43项增加为2017年12类45项,目前我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要求全部开展工作。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人均补助40元,截止目前,全区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共服务21.28万人,共建居民健康纸质档案171398份,建档率80.5%;建电子档案159907份,建档率75.14%。共健康管理老年人4986名、0-6岁儿童8815名,产妇596名,高血压患者9906名、2型糖尿病患者2501名、重症精神病患者285名,重点人群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理。共发放健康教育资料39691份,举办知识讲座91次。全区0-6岁儿童建卡率达100%,一类疫苗各单苗基础免疫接种率均在98%以上。各基层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报告率100%。

(五)认真落实新农合政策,医疗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2017年九原区参合农牧民共有69467人,参合率达98.86%,筹资标准为每人499元(中央268元,自治区56元,市级38元,区级37元,个人100元),全年共筹资3466万元。截止11月底,为参合农牧民患者补偿报销13646人次,共计1284.73万元(住院补偿6954人次、2533.78万元,住院分娩补偿168人、4.37万元,门诊补偿29951次、2225796.95元,慢性病共补偿3328人次、89.24万元)。

(六)疾病防控能力得到加强,全区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完成了鼠疫、布病、地方病防控和性病、艾滋病检测、慢性病及肺结核防治工作。截止目前,全区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5种660例,发病率为331.33/十万,较去年同期发病率384.04/十万(765例)下降了13.73%,且全区无传染病漏报迟报现象发生;新生儿出生数为1668名,0—7岁儿童数为 16449人,建卡建证1668人,建卡建证率为100%,“五苗”初免和加强接种率达99%以上,还对各基层疫苗接种单位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要求各单位必须加强麻疹疫苗预防接种,有效构建了免疫屏障;截止目前,我区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于6月9日在政府幼儿园(2、3园)举行了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应急模拟演练工作。

学校卫生工作有序开展,针对学校的疫情处置及时,方法得当。针对区蒙古族小学和哈业胡同镇千秋幼儿园的水痘疫情及包头市体育运动学校的29例聚集性发热病例疫情进行了多次现场防控指导与处理,并对学校的领导及班主任老师进行了传染病防控知识专题学习培训,同时发放了相应的宣传画册,受益师生达8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七)整合妇幼保健和计生服务技术资源,服务水平显著增强

今年6月份,按照国家精简机构、整合卫计资源的要求,将区妇幼保健所和区计划生育服务站予以整合,一同搬迁至原计生大楼,为方便群众办事和便于管理,投资近100万在原基础上加盖院墙、门房。整合后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既节约了成本,又使得服务的针对性更强、效果更好。合并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得到妇幼保健技术力量的支持,弥补了人才、设备、技术的不足,强化了计划生育管理力度,提高了服务水平;妇幼保健工作利用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健全的优势,拓宽了服务领域,增强了服务功能。

2017年,全区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12021人;系统管理率达95.43%;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1.00%。继续实施“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民生工程,规范婚前保健服务行为,婚检率达92.73%,疾病检出率达11.76%。提高农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力度,实施对贫困、危重孕产妇救助。继续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重点做好孕前人群叶酸增补的宣传、发放与随访、考核工作,发放率93.64%。继续开展农村“两癌”检查项目,重点加强对阳性病历的随访、追访,提高我区农牧区妇女“两癌”早诊断、早治疗,降低死亡率。继续实施“降消”项目,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和日常监管,对38所公私立幼儿园的入托儿童和教师保育员进行了健康体检,儿童入园体检共检1309人,检出各类疾病200人,对患病儿童均给予了及时治疗和健康指导。对沙河镇范围内两所小学4306名学生进行健康体检。继续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工作,年内共筛查1015人,筛查率为95.66%,其中听力筛查1063人。

2017年,全区总人口为204606人,其中:流入人口83461人;已婚育龄妇女46115人;出生1595人,出生率7.76‰;二孩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2.72(男264/257);人口死亡率为1.99‰;自然增长率5.77‰;符合政策生育率95.61%,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85%以上。截止目前,为全区计划怀孕夫妇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537人,超额完成任务。全年提供免费查环、查孕、查病6326人次,生殖保健咨询322人次,随访服务率达98%,服务群众满意率达98%。

总之,一年来,我全面认真落实区人大决议、决定,认真学习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尽职履责,圆满完成了全年卫生计生各项工作任务,推进了我区卫生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计生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发扬成绩,改进不足,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推动全区卫生计生工作再创新业绩,再上新水平。

2017年,我在区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及同志们的支持下,坚持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各项任务。

现将一年来个人主要工作述职如下。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素养,增强党性修养

一年来,我坚持以先进理论指导实践工作, 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全面学习党的十九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自身负责的工作,不断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多次参加各种的培训和学习,并及时运用到综治维稳的各项工作中去,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提升驾驭全局的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能够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纪律,时刻注意自己的职权范围,把自己摆在服从和服务决策的位置,做到多干事,大胆工作不越权,到位不越位。时刻以坚强的党性原则和法制观念严格约束自己,始终把自己置身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自己的价值取向,不做不该做的事,不说不该说的话,做到顾全大局,团结同志,以诚待人。

二、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深入开展平安南区创建工作

着力推进18个平安细胞的创建工作,通过夯实基础、完善机制、扎实工作,18个平安细胞创建均达到既定目标任务。其中,“平安校园”、“平安厂企”、“平安出租屋”、“平安文化市场”、“平安消防网格化”等平安创建工作成效显著;超额完成“六大专项”查处吸毒人员、强戒隔离戒毒指标任务;积极配合做好禁毒工作示范市工作,沙涌上塘居民小组被定为示范小组,确保南区平安稳定。

(二)着力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强化法制教育,以“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目标,认真组织普法宣传工作,开展了送法“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增强了南区群众的法律意识,在全区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同时,重新恢复南区法律服务所,延顺和完善南区律师服务进村居工作。聘请律师顾问,常年专门为南区决策及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开展社矫、安帮人员慰问活动,对重点监控社矫人员配置定位手机,更好的跟踪帮扶社区矫正人员,夯实了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基础。

2017年2月,区司法所被市司法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2017年9月,我区被评为2013-2017年度依法治市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2017年12月,我区被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推荐为广东省创建法治县区先进单位参评单位。

(三)妥善处理各类信访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信访条例》,以群众利益为根本,以化解矛盾为主线,紧扣“社会矛盾化解年”着力开展信访维稳工作,强化办结初信初访,突出治理重信重访。通过努力,经联社换届选举问题引发的矛盾得到妥善解决;恒美“飞鹅嘴”44.2亩土地租赁问题,尊重恒美股民的集体意愿,已循法律途径解决合同事宜;马岭板桥“牛肚环”民爆仓林相造工作圆满完成;渡头“网地、山仔”99.8亩土地租赁问题正稳步推进;樱花制衣有限公司、中澳滨河湾工地、和谐家具厂、金鑫玩具厂、金水湾工地等影响较大的劳资纠纷案件已及时妥善进行了处置。针对年内各重大节会精心部署,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我区重大节会期间,未发生非正常上访事件。

(四)完善信访维稳长效机制,促进工作规范

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健全领导包案制度、书记接访制度,党政班子成员分片联系社区并实行捆绑责任制,有力地维护了全区的社会大局稳定;结合我区实际,提出进一步修订完善《南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的方案,以量化考核的方式实行维稳奖惩,强化了社区和职能部门的维稳责任;落实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程序,加强我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五)畅通信访渠道,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积极开展书记定期接访群众来访的活动,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及时组建到位,完善 “网络信访”、“视频信访”等新信访渠道的建设,扎实做好接访、下访和包案工作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管理的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拓宽群众信访的渠道,保证人民信访权利的顺畅上达。结合“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活动走村访户,听取群众的呼声,了解社情民意,引导群众走法律途径解决诉求,实事求是化解社会矛盾。

过去的一年,我虽然在工作上做了很大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区党工委、办事处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实用主义较强。二是开拓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创造性开展工作少。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加以改进,力求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7年在区委、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在主管卫生和计生行政工作时,与各部门、单位的同志们一道,在抓协调、抓落实方面,尽职尽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这一年来学习、工作和廉政建设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继续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努力践行“三严三实”活动为抓手,稳步扎实推进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首先,我作为单位的一名行政负责人,能够结合去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己查找出来的14条问题和卫生党工委班子提出的批评意见15条,逐一进行整改落实,截止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其次,按照年初的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和各项工作完成时限节点,与单位、部门各位同志一道,以努力践行“三严三实”的工作作风,促使各项工作稳步开展,尤其是社区卫生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绩效考核)、外来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辖区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以及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爱国卫生和城市管理“大联动”等工作均取得较好成绩,得到了自治区、市局及区政府领导的肯定。我们卫生和计生委机关连续两个季度在全区绩效考核工作中取得优秀。这些成绩的取得,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是我们卫生、计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大家爱岗敬业、努力奉献的结果,在此我向大家表示由衷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二、认真学习领会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自身素质建设

2017年我能够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坚持自学和参加区委中心组(扩大)、卫生党工委班子以及机关党支部集体学习。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重点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及市委、区委安排的践行“三严三实”活动所要求的学习内容等。通过学习,自己在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党性修养等方面有了明显的提高,增强了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全局观念,树立了正确的政绩观、世界观和方法论。二是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坚持用“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党内五项监督”等党纪党规规范自己的言行,用法律政策指导各项工作。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学习各类业务知识与时事政策,及时参加各类业务知识培训,把握时事动态和政策方向,不断提高自己的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我时刻警醒自己,廉洁自律必须从我做起,作风建设必须从小事做起,努力以勤政廉政取信于民。一是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其它有关规定,时时处处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以身作则,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以律已,宽以待人,虚心接受组织、班子成员和群众的监督。个人的重大事项均如实向组织汇报,没有利用职权,为自己或配偶、子女和身边同事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挥霍公款。二是在思想上,树立全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在工作实践中,能够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分管工作落实情况,关心群众疾苦、体察群众心声、解决群众困难,努力把党的宗旨体现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去,三是注重配合党工委书记抓好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严格要求开展党性党风教育。深入基层开展检查和调研,对所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工作作风进行经常性的了解和监督。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取得的每一次进步,都离不开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各位同事和有关部门领导的鼎力支持。同时,经过这一年的工作,我也深刻地感到自身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比如:下基层虽然较多,但没有很好地深入到群众当中去聆听他们的所思所想,没有和基层群众很好的交流谈心;另外,对基层出现的一些问题在整改时给予的指导性意见建议不多,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我自身在努力践行“三严三实”活动方面还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以及群众的期盼存在一定差距,今后我将一是继续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养。二是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在提高社区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帮助其解决难题上下功夫,与基层的群众多交流谈心,及时掌握工作人员思想动态。三是进一步克服工作中的急躁情绪,以大局为重,全面做好区卫计委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好队伍。

陈xx,男,汉族,秀屿区平海镇人,1969年12月出生,92年9月参加工作,94年12月入党,福建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城厢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一、工作简历

1989.9—1992.7 泉州卫生学校中医专业

1992.8—1996.6 任城南乡团委书记兼组织干事

1994.9—1997.7 参加中央党校大专班经管专业学习

1996.7—1999.7 任凤凰山街道党委统战委员

1999.8—2002.10 任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2002.11—2006.3 任城厢区计生局副局长

2003.9-2005.12 省委党校本科班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2006.03-2012.4 区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计生局副局长

2012.4—2017.3 区卫生局局长

2017.3至今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二、述责内容

2017年,本人始终坚持党性锻炼和人格修养,统揽全局,恪尽职守,奋发有为,较好地履行了工作职责。现述职述廉如下:

(一)求知勤学,综合素养不断提升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要读书”。我始终高度重视学习,始终向往知识的殿堂,争当学习型干部,在求知求学的过程中提高了理论素养,明晰了工作思路,增强了工作能力。

1.真学。在繁忙的工作中,我始终坚持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挤出时间、找出时间自觉学、主动学,积极参加区委夜间课堂,加快知识更新,拓宽知识层面,优化知识结构,努力提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抓好自已学习的同时,我还十分注重抓好单位干部、职工的日常学习,干部、职工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了明显的提高,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2.勤思。在学习过程中,我能结合城厢的具体实际和新形势下卫生计生工作的特点,经常深入镇街、村居一线,加强对重大现实问题的调查研究,静心思考,并将调研、思考的成果转化为工作报告、调研文章。

3.活用。在学习中,我十分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善于在学习中发现问题,在学习中总结经验,在学习中产生办法,注重把学习到的知识用以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个人综合决策、统筹协调、服务基层等履职能力有了明显提高,较好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励精图治,勤奋敬业成绩显著

作为党培养多年的基层领导干部及部门主要领导,我深知责任重大,始终坚持把创先争优作为履职尽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力求创新、力创典型、力争一流,诸多工作走在全省、全市前列。

1.善于攻坚克难。一是持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围绕《城厢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加大了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机制、人才队伍建设、收入分配机制、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等改革配套文件的实施,充分调动了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二是持续推进社会资本办医。引进社会资本1000多万元在华亭镇建成莆田广济精神病院并投入使用,填补了我区精神病防治专科空白。社会资本在五年内投资1亿元,把华亭卫生院打造成具有高新技术和专科特色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三是针对出生性别比偏高的问题,加大“两非”专项整治,实行“两非”整治“五个一”、“任务时间表”及“红黄牌警告”责任制,查处“两非”案件16例(其中重点对象1例),对一涉案当事人柯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行政处罚2.2万元。针对沿海超生多问题,持续推进社会抚养费征,全区共入库社会抚养费8225.6万元。

2.善于改善民生。一是夯实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加快区医院新址建设,以“幸福家园”载体,完成11个村卫生所规范化建设和14个卫生所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是完善落实新农合制度,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470元,全区新农合参合率达100%;补偿农民就医106322人次,医疗总费用18092.32万元,基金使用率为63.35%。三是全面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现了药品零差率销售,通过实行省级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和网络平台监控,把村卫生所纳入基本药物实施范围,由各卫生院统一药品目录、统一药品价格、统一购药渠道,保证了药品质量。四是严格落实重大疾病防控。联防联控应对登革热、人禽流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现疫情无暴发流行、无死亡病例。扎实推进结核病、艾滋病两项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保持在全省较低水平。

3.善于服务群众。作为与育龄群众联系最为密切的部门之一,我始终把服务群众放在首位,时刻关心他们的忧愁冷暖。一是注重对人口的婚、孕、育以及生命全过程的关怀与关爱,优质落实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提供婚前医学检查,扎实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育龄妇女增补叶酸、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城乡已婚低保妇女常见病检查、农村妇女和城市低保妇女免费产前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累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数36.3486万份,电子建档率达86.96%以上。二是落实法定奖扶政策。落实财政资金521.1万元,兑现计生家庭奖励扶助、贡献奖励、特别扶助、独生子女奖励、二女扎奖励等对象2798户。三是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由财政落实资金267.82万元,实施8项计生为民办实事项目,得到群众的欢迎。四是发放小额贷款402万元,安排财政贴息30.5万元,帮扶596户计生家庭发展经济。五是通过“春节”、“母亲节”、“5.29”、“关怀失独家庭”等生育关怀救助帮扶活动,送去帮扶救助金36.3万元,慰问874户计生困难家庭。下拨资金14万元,实施安居工程56户。减免计生户高中学费586人次15.1万元。为257名农村二女扎计生家庭中考给予加分照顾。六是出台了《城厢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救助帮扶意见》,财政投入资金141.25万元,把失独家庭列为企业保范围。同时通过志愿服务、帮扶关怀等,定期组织人员上门对全区31户失独或伤残家庭给予慰藉关怀,帮助他们重树生活信心。

4.善于开拓进取。注重结合实际,适时提出一些创新思路和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注重结合实际,适时提出一些创新思路和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由区财政预算专项资金84.7万,参照农村计生家庭参加新农合个人缴纳部分财政给予补助的形式,在全市率先对落实计生家庭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每人每年90元)给予补助,实现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的城乡一体化。二是在园区设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站,为园区务工人员提供查环查孕查病、生殖健康保健康、心理健康咨询等服务,国家卫计委流管司领导专题前来调研并给予肯定。三是由区法院、区计生局联合聘用4名工作人员专门从事社会抚养费征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裁定、送达和银行帐户查询、冻结、执行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等工作,成效比较明显。去年以来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89例,执行标的2930.4万元,行政裁定230例,列入征信系统“黑名单”111人,今年8月国家卫计委基层指导司领导前来调研指导,并给予充分肯定。

(三)克已奉公,自身建设力求严格

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自身廉洁与否,直接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我十分珍惜组织赋予的职责,十分珍惜自己的人格、声誉和政治生命,对工作恪尽职守、力求完美,对自己严格要求、当好表率,对同志真心关爱、表里如一。

1.求务实。坚持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经常深入镇街道、村居一线,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促进工作落实。生育关怀、流动人口关爱等6项工程列为区委、区政府2017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

2.求清廉。严格执行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把公平公正、正直正派、依纪依法、干净干事作为日常行为准则,做到重责、慎权、淡利。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制度,每周召开局务会议,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完善财务报销审核制度,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严格管好亲属好友,管好身边工作人员,没有做任何违法违纪的行为,以身作则,当好表率。今年区卫计局被区纪委列为党风廉政主体责任10个试点之一。

3.求合力。坚持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工作,注重发扬民主、集聚合力,增进理解,赢得支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虚心听取各方意见,注重发挥班子成员的主观能动性,给他们提要求、压担子,赋予职责、授予权利,引导他们主动承担工作任务。致力于提升部门单位办事效能和部门形象,推行办事承诺、一次性告知,简化办证程序,主动上门服务,年度部门绩效、党风廉政、基层党建、文明建设、综治平安等工作均位居全区前列。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尽管自己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区委、区政府、上级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的期望还有差距,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理论学习有待加强。存在与工作关系密切的就多学多看,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少学少看的现象,整体知识面尚需进一步拓宽;理论钻研还不够深入,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部门工作有待提升。虽然一些工作走在全市、全省前列,但仍存在沿海群众婚育观念比较落后、城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不够到位、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高、基层工作队伍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差距等问题。三是服务群众有待加强。由于财力有限,在解决困难计生户实际问题、健全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等问题上与广大群众的愿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四是领导艺术有待提高。虽然在在廉洁自律方面能坚守防线,严格要求,但在对待一些小细节问题上有时原则性还不够,存在对下属人员工作布置多、生活关心少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发扬成绩,扎实工作,不断进取,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三、年度考核与奖惩情况

2007-2011年度考核为合格,2012、2013年度考核为优秀。

四、近年培训情况

2009年3月27日至4月3日参加国家计生委优质服务2009年“国优”创建培圳班学习(7天);

2010年7月25日至27日参加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全省分管培训工作县(区)领导培训班学习(3天);

2011年9月16日至20日参加全国《行政强制法》宣传贯彻暨行政执法规范培训班学习(5天)。

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篇2

根据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医护药技岗位工作人员,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18年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护药技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9日至2000年4月13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4月9日及以后出生);《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具有本方案有关“考察”参照标准所列不合格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2018年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护药技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gaoyou.yangzhou.gov.cn/gyrsj)

高邮市卫计委网(gaoyou.yangzhou.gov.cn/gywjw)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以下统称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高邮市卫计委网站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8年4月09日09∶00-4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4月09日09∶00-4月14日16∶00;

缴费时间:

2018年4月09日09∶00-4月17日16∶00。

报名网址:高邮市卫计委网

(gaoyou.yangzhou.gov.cn/gywjw)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其《岗位简介表》,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本方案及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需在2018年4月13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t;学位证书>取得时间、2018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学位证书及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取得时间、报考对象相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等为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具备。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4月13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区安排及其有关要求,详见考生报名须知(高邮市卫计委网)。

(4)在报名阶段,如有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不在拟报岗位所列专业范围内,在2018年4月11日16:00之前,其所提供相应毕业学校出具的成绩单等课程设置材料,证明与拟报考岗位所列专业非常相近的,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认定符合岗位要求并可以此专业报考该岗位的,需及时上网公布。

(5)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高邮市卫计委网(gaoyou.yangzhou.gov.cn/gywjw)

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4月18日09:00-16:00重新登录高邮市卫计委网(gaoyou.yangzhou.gov.cn/gywjw)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为该岗位招聘计划3倍及以下的,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18年4月24日-25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高邮市卫生人才分市场(高邮市海潮东路106号),经其审核确认后按规程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

(8)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2018年4月19日-20日自行登录高邮市卫计委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报名期间,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关于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审核部门(单位)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4月16日16:00;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最迟不得超过4月17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高度重视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应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考人员一视同仁。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

笔试时间:2018年4月21日上午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根据“报名注意事项”中第(6)条规定,考试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员即为参加面试的人选。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负责。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其他报名者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从业、执业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证明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如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直至面试名单公布。

报考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陈述、申辩。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能力。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生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其中,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或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与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筹负责,高邮市人社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高邮市卫计委网等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将相关材料经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后,报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核发聘用资格通知书,准予聘用的人员持聘用资格通知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领取聘用资格通知书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须提供学位证书、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资格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高邮市纪委监委0514-84688619,中共高邮市纪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0514-80956108,中共高邮市纪委派驻高邮市教育局纪检组0514-85080902。

政策咨询电话:高邮市卫计委:0514-84642579

高邮市人社局:0514-84666223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4-84642579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30日

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篇3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精神和要求,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7名(其中管理岗位13名、专业技术岗位31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昆明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规定

1.根据《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t;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卫科教发〔2014〕16号),“2015年起,一类和二类地区范围内三级医疗机构(含民营)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本年度我系统招聘的符合以上要求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 根据《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从2016年起,医疗卫生机构不再招聘在培学员,由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报名参加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人员的在培情况进行审核。”本次招聘工作不再招收规培在培生,各家招聘单位在现场审核材料时进行初审,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处会同科教处在办理聘用阶段对本年度报名考生在培情况进行二次审核,规培在培生不办理聘用,视为不诚信。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或国民教育需注明)本科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具体学历要求详见《昆明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昆明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所列年龄,年龄在35(不能超过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即1968年1月1日及后出生;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院校应届(2016-2018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已经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非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须登陆昆明卫生人才网(.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23日上午00:00 至2018年6月3日23:59:59。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名。

(二)网络报名的流程

1.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片(白底彩照,160×210像素)--提交报名信息--资格初审--打印《2018年昆明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现场资格审核--网络缴纳笔试考试费用。

报名信息提交后可撤销进行修改操作,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后方可打印报名申报表,完成报名后缴费之后将不可再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和学历等,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笔(面)试前将审核相关报考资格及材料原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追究相应人员责任,3年内不得报考我委事业单位任何岗位。

(三)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由各招聘单位负责。

学历要求为“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及以上的岗位,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2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他学历要求的岗位,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2. 现场审核时间:2018年6月4日--2018年6月8日

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在2018年6月5日00:00--2018年6月10日23:59:59内进行网络缴费,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3.现场审核地点:详见《昆明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4.现场审核材料为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材料,例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8年毕业的学生提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cet英语等级证(cet英语成绩通知单)、执业医师资格证(或网上打印的成绩单)、护士资格证(或网上打印的成绩单)和网上打印的《2018年昆明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承诺书、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复印件各一份。

5.现场审核注意事项: 外地考生网上报名后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可提供复印件或传真件),或者通过传真、网络途径办理资格审查。笔(面)试时审核原件,届时若不能提供相应证件原件或所提供证件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6. 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报考人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三)缴费

缴费采取网上缴费方式。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可通过银联、微信、支付宝方式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按照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昆明市财政局文件《转发云南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发改收费〔2011〕258号),笔试考试收费为50元/科次。此次笔试为两个科目,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考试费用共计100元/人。

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报名费将于笔试结束后由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负责通知办理退费手续。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原则上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学历要求为“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博士研究生”的招聘岗位直接进行面试;其他学历要求的招聘岗位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如有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此类岗位,也需参加该岗位的笔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两个科目,150分钟,两个科目中间间隔10分钟收发考卷(考生不可离开考场);

2.考试范围为与岗位相关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或综合职业能力。

3.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8年6月23日9:00—11:40,请报考考生于2018年6月20日00:00—2018年6月23日9:30登陆昆明卫生人才网(.cn)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的笔试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试(笔试时需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4.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按岗位分类排名,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成绩公示期内考生可对考分申请复查。

注: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按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2。如进入面试的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的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现场提问和实际操作方式。

3.面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

4.面试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三)注意事项

考生应持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电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电子工具;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不得进入考场,并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科目共两科,卷面每科总分100分,每科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25%;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昆明卫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成绩公示期内考生可对考分申请复查。

(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科目一成绩×25%+笔试科目二成绩×25%+面试成绩×50%。学历要求为“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报考学历要求为“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和“博士研究生”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其他学历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特殊情况等额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五)综合成绩公示:按岗位分类排名同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 .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成绩公示期内考生可对考分申请复查。

(六)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二)考察及体检由各家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各家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 .cn)公示7个工作日。

(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确有问题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办理聘用手续时原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人事处:0871-63966158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63192326

附件:(百度网盘)

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10日

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篇4

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14家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70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5、具有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其他人员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方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12月26日上午9时—2018年1月10日下午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杭州市卫生人才网进入公开招聘报名平台(.cn 或 s/1hsw8mni"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2018年上半年杭州市卫计委所属14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rar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87081632

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25日

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篇5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录用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最低面试分数线

姓名

准考证号

面试时间

执法监督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400110015004)

126.3

张新叶

123139043208

3月8日

郭琪

123137301228

高瑞芳

123112101001

张茹

123139011326

姜韶雯

123170041422

田新春

123141065929

白松

123122022306

朱树颖

123137742303

李太震

123114272119

黄蕾荣

123136943726

齐同洋

123132292427

李巧玲

123111730403

张树宝

123137654317

王晓??

123134014515

韩笑玥

123141074822

宋璞

123137763225

蔺旭东

123113042315

刘志强

123137071019

马毓

123121900405

刘伟仙

123111551021

陈由萍

123137753420

王海春

123137300123

张兆东

123112101313

沈飞

123137290703

张博

123141072205

王伟

123139040304

熊清源

123143456918

邱樟琴

123135012223

范丽

123111181015

毕天宇

12313703072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2月22日17: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 [email protected],并同时传真到010-84001027。

2. 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职位面试”(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3.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月22日17:[email protected]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22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北三条32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人事处,邮编100007。

请考生按照报考职位将材料寄送上述地址,并在信封上注明“面试确认材料”。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如无通知,说明邮件已收到。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五、面试安排

面试定于3月8日进行,上午9:00开始。考生应于面试当日8:00前进入候考室。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地点为湖北大厦(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6号)。乘车路线:地铁9号线国家图书馆站b口出站,向北直行500米。

六、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按照录用体检1:1的比例,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拟于面试次日进行。按照录用考察1:1的比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

七、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010-8408865284088550(电话)

010-84001027(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

2018年2月11日

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篇6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2018年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99名,其中39名(进编),560名(不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2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7年全日制毕业尚未就业的人员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2017年1月1日后毕业至今未就业的留学归国人员按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其他留学归国人员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时间截止到2018年4月10日);

(四)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为实际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dw.czks.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4月2日9:00——4月10日16:00

报考人员可于4月1日(周日)下午13:30—15:30到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锦绣路18号)现场咨询有关招聘政策。

2.缴费确认时间

2018年4月2日9:00——4月11日14:00

3.报考人员可以同时报考“考试专业”相同的一个进编岗位(详见进编人员岗位简介表)和一个不进编岗位(详见不进编人员岗位简介表),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笔试费100元。

6.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7.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采用商调形式流动。

8.本次公开招聘进编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不进编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经认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进编岗位,将在简章发布的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进编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18年4月12日9: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8年4月19日9:00起在(s/1knkhkn3njg7y5q_7vrcuqq" rel="nofollow">1.2018年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进编)

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26日

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篇7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指导下,我局认真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大力推进卫生计生部门政务服务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现将2017年度政务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务服务工作

自xx区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以来,我局是第一批进入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集中办理业务的部门之一,将卫生计生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共14项全部进入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我局选派了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2名a岗工作人员和1名b岗工作人员从事窗口服务工作,印制了内容全面的办事指南发放,切实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截止到xx月xx日,我局窗口共受理办结承诺件1387件,其中:医生执业注册、资格认定67件;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6件;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14件;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32件;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核发4件;再生育子女审批1072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核发147件;成年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核发45件。我局14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均统一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本年度无监察局或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转办、督办的投诉件。

(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改进政府机关形象、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的重要载体。为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达到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专人具体负责的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对政务信息作了全面梳理,不定期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xx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更新政务信息和工作动态信息,并按要求向“一中心两馆”提供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和规范性文件。应当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务信息,我局及时予以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的范围,按程序及时向申请人进行公开,对不能及时公开的,在规定工作日内向申请人进行了解释答复。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我局高度重视“一服务两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办公室统一负责信息采集,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核,专人负责信息的发布和网站管理,确保两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局主要领导和分管行政审批工作的领导多次到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进行现场检查调研,了解窗口业务开展情况,要求窗口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遵守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环境。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我局多次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委、区委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窗口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办事群众,认真办理事项,争创星级服务窗口,工作更加主动。今年我局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通过互联网、举报电话、信函等多种渠道广泛征求对本部门提高服务水平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查找窗口服务中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方便基层群众办事。积极配合其它部门开展行政审批项目联审,压缩审批时限,进一步优化办事环境。在政务公开日,局主要领导带队,组织有关单位人员3人,在覃塘镇〇四街开展了卫生政策咨询和健康知识宣传活动。活动日累计发放卫生计生政策、健康知识宣传单500余份,接受了70人次的各类咨询。加强政民互动,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三)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我局按照相关规定,设立行政审批办公室,所有行政审批项目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在政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印制了规范的《办事指南》,公示行政审批流程,精简办事环节,方便群众咨询和办事;14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大厅公布办证流程;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承诺办理时限均大幅缩短。在办事窗口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服务对象监督,并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工作情况、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检查。

(四)加强培训学习,提升工作水平。结合卫生部门工作实际,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卫生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组织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参加自治区、市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的政务服务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报送信息工作的相关制度和规程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的信息利民性、惠民性、便民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也有待进一步充实,公开的载体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将在下年度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同时积极与区政府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同志沟通、协调,保障我局政务服务工作更上一台阶。

四、2018年工作计划

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卫生计生服务中心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服务工作的责任感,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强化监督机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和办事效率。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培训工作,以高效的运转机制、良好的服务态度为广大群众办事。继续组织参加自治区、市相关业务培训。继续加大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xx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的力度,更新完善各项目内容,为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而努力。

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篇8

2017年,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服务民生,坚持改革创新,紧紧围绕构建科学、幸福、和谐人口计生,不断推动工作转型升级。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并且获得了省卫计委关于“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2017年全省临床检验室间质评成绩优秀机构”和“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表现突出单位”两项通报表扬。现将2017年工作情况和2018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17年工作情况

1-12月,全区共出生人口xxx人,出生率为7.75‰(目标值为9.5‰),死亡xxx人,死亡率为6.52‰,符合政策生育xxx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3.30%(目标值为91%),自然增长人口xxx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23‰(目标值为3.5‰),均控制在目标值内,各项目标均能圆满完成。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扎实开展民生工程,不断深化利益导向机制

一是认真落实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政策。经审核20xx年将兑现计生三项奖励xxx万元,惠及计生家庭xxx万人,奖励扶助金已于12月底前兑现到位。

二是继续开展计生特扶家庭的关怀行动。2017年全区享受“xxx”行动共230户,投入帮扶金共xxx万元;2017年全区共有48户低保计生特扶家庭和5个患重大疾病计生特扶家庭享受“双困双助”帮扶,投入帮扶资金共xxxx万元。

三是开展好优质技术服务。继续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服务百姓健康行动”,改进“三查”服务。截止目前,已深入基层服务群众达xxxx万余人次,为xxxx名育龄群众治疗了妇科疾病,为304例育龄妇女实施了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了长效节育措施奖励108例,奖励资金xxx元。四是加强宣传倡导服务。利用“三下乡·四进社区”、“5·29计生协会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接受群众咨询2万人次,制作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宣传折页8万余份,发放安全套1万余盒,受惠群众达xx万余人。五是深入开展慰问帮扶活动。结合“暖冬”慰问、“计生协会日”等活动,走访慰问全区计生特扶困难家庭、计生流动人口困难家庭、计生女孩困难家庭和基层困难计生干部共335户,送去价值约xx万余元的慰问物资;投入xx万元开展了“金秋阳光助学”活动,受惠计生困难家庭39户。六是全面完成计生“三结合”工作。2017年完成“三结合”帮扶户1252户,其中新增户183户,联系户321户,帮带户740户,比市上下达任务超162户;新建基地1个,巩固基地7个,共投入帮扶物资xx万余元。

(二)加强出生缺陷干预,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一是加强宣传,不断增强群众优生优育意识。利用电影放映平台、电视、报刊、壁报、人口计生宣传阵地和宣传品等媒介和载体加强对孕检、婚检知识及优生优育等知识的宣传。

二是加强培训,不断满足群众优生优育需求。全年开展“xxxx”出生缺陷干预专题讲座32期,培训人员xxx人,并于4月2日邀请xx大学华西第二医院优生遗传咨询专家,为全区有生育意愿的200余名已婚待孕夫妇作了优生优育暨产前诊断知识专题讲座。

三是加强出生缺陷一级干预,为群众提供优生优育技术服务。2017年已组织16个拟再生育的病残儿家庭到xx大学华西第二医院进行医学鉴定;并于7月5日邀请xx附二院专家对全区50余个符合再生育家庭或未生育的家庭进行优生一对一咨询服务。四是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质量。1-12月,为xxxx人实施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成目标任务的144%,超额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目标任务为80%)。

(三)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工作。1-12月,对全区历年来违法生育的495人进行了处理,再生育集体审批1086例(含单独两孩)。

二是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并全额上交财政。

三是进一步夯实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全年为流入育龄妇女住院分娩补助1例,慰问补助金额为xxx元;今年8月投入xxx万元对xxx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实施“新市民健康倍增计划”免费体检;在流动人口较为集中地区增添5台智能避孕药具机,方便流动人口就近获得避孕药具。截止目前,流动人口登记率达86%,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服务率达93.95%。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区、乡、村三级计生干部政策业务专题培训会,编制并印发培训手册200份,系统培训了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政策、业务知识及办事流程。同时还分批分次组织基层计生干部共约50余人到省、市参加培训学习。五是实施好“单独两孩”政策。3月20日正式启动并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以来,我区积极采取“五大举措”,使“单独两孩”新政得以顺利实施,再生育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间减少了一半以上的时间,截止目前共审批通过了762对“单独两孩”夫妇再生育申请,做到审批对象“零差错”、审批材料“零问题”。六是实施好两项国家级试点工作。一项是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另一项是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投入x万余元在流动人口密集的大弯化工路社区完成流动人口“生命绿岛”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七是平稳推进机构改革,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稳妥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平稳过渡。八是加强人口文化阵地建设。今年投入xx万余元在符合条件的弥牟曙光村、福洪栏冲村、城厢白贯村三个新型社区深化“生命绿岛”计生服务平台建设,同时投入xx万余元对全区各乡镇(街道)计生办、村级计生服务室宣传栏、制度牌给予了更新,切实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2018年工作思路

(一)突出综合治理,营造“和谐计生”氛围

一是做到三个坚持,确保低生育水平。即坚持计划生育国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制度不变,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不变,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

二是加强宣传,转变传统婚育观念。继续坚持宣传教育为主的方针,转变群众传统婚育观念。

三是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强对计生行政执法人员的纪检监察力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解决计生执法难的有效途径。继续实施好“单独两孩”政策。

四是解决人口结构性矛盾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

(二)突出利民惠民,完善“幸福计生”机制

一是全面落实好各项计生惠民政策。继续推进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各项奖扶政策和计生三结合帮扶等惠民工作。

二是积极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爱机制。围绕独生子女死亡、重残等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整合资源,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多方关怀的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关怀扶助长效机制,切实关爱计生特殊困难家庭。

三是加强出生缺陷干预,不断增强出生人口素质。扎实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国家级试点工作,继续探索出生缺陷干预新举措、新方式,努力降低人口出生缺陷率。

四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继续实施流动人口“新市民”帮扶计划,推行“一站式”管理和“一证式”服务,实施好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国家级试点工作,不断提高流动人口登记率和综合服务率。

(三)突出优质服务,深化“科学计生”格??

一是进一步提高登记服务质量。继续推动解决群众办证不便问题,严格落实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等证件办理便民措施,进一步规范证件办理承诺、委托代办制和窗口服务行为。

二是全面提升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扎实做好孕龄群众生殖健康免费检查等重点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人口文化阵地、服务载体建设。继续在符合条件的新型社区深化“xxxx”建设,不断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工作。

四是进一步夯实药具服务工作。树立人性化药具服务理念,扩大药具服务覆盖面,增强药具服务可及性。

(四)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继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好“两个责任”,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继续将

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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