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面临一些特殊情况时,务必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可以让应急响应人员熟悉自己的任务,下面是28好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优秀6篇,感谢您的参阅。
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和省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今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保持校园“一方净土”,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职责。主要包括:及时将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和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最新决策部署传达至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督促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制定“两案十制”,开展应急演练,熟悉掌握标准流程和工作要求;收集分析全省教育系统____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的相关突发事件信息,适时向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情况,
发出预警,提出紧急应对措施;督促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筹指挥下,妥善应对和处置疫情、落实应对措施等。
(二)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职责。主要包括:及时将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最新决策部署传达至本地学校,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指导督促本地学校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指导下,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督促指导本地学校开展应急实战演练,熟悉掌握标准流程和工作要求;指导本地学校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管控要求,一旦发现疫情,做到“四早”,科学应对和处置;组织对本地学校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熟悉掌握防控工作业务;协助有关方面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等。
(三)各级各类学校职责。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部署,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科学制定“两案十制”,开展应急实战演练,熟悉掌握标准流程和工作要求;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处置进展情况,并协助调查;组织对本校教职工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熟悉掌握防控工作业务;发挥校医“防疫专员”和作用,做好学校卫生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留2020年确定的定点联系医院,加强联防联控,确保有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处置等。
二、信息报送机制
(一)信息报送原则。按照即收即报原则,学校出现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和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等情况后,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如实汇报。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厅直属中学和高校附属中学立即报告省教育厅。
(二)信息报送方式及渠道。事件发生后,学校第一时间以电话形式初报事件情况(学校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向省教育厅报告)。待了解情况后,以信息或书面形式续报事件详细信息。
(三)信息报送内容要求。电话初报事件基本情况包括以下内容:时间、地点、涉及学校及师生姓名班级、人员身体状况以及目前处置情况等。详细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事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已经采取的措施,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四)省教育厅信息处置。省教育厅收到发现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和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等情况信息后,按疫情管理规定和有关紧急信息报送要求,由省教育厅向教育部总值班室报送相关信息。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一)学校的应急处置。校园内发现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和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等情况后,统一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学校在处置过程中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
1、师生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要立即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立即报告学校疫情专职负责人,学生要及时报告班主任或辅导员,学校疫情专职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
2、由校医或指定专人将患者并送至学校指定隔离区域,测量并记录体温,简要询问核实相关症状。
3、由学校指定专人第一时间联系并就近送去定点医院或发热门诊就医并做核酸检测,并同步告知当地疾控部门。
4、视核酸检测结果,遵照医疗机构的诊断作出相应处置:如排除新冠疫情症状,即按医嘱接受治疗,居家或学校指定场所观察,隔离观察期间学校应跟踪每日健康状况,治愈后经学校同意返校;如属确诊病例,由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全面接管,学校须在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统筹指挥下做好有关处置和后续工作,处置情况须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5、学校如出现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和疑似病例等情况,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全面接管,学校须在指挥部的统筹指挥下做好有关处置和后续工作,处置情况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二)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应急处置。发生地教育行政部门的主管负责同志接到学校报告异常情况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处置机制,向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省教育厅初报信息,并赶赴事发学校了解情况并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遵照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对学校须采取的各项应急措施进行检查核实;协调和帮助学校解决处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根据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指导学校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等。
2、按照信息报告要求,及时向省教育厅等续报有关情况。
(三)省教育厅的应急处置。省教育厅接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学校的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处置机制,根据紧急信息报送有关要求,向教育部总值班室报送紧急信息,并在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统筹指挥下,指导发生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做好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四、善后恢复
疫情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须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研判决策下,按要求做好有关后续工作,有序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2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的有关精神,防止疫情传入我市建筑、市政、轨道交通等工程施工现场,现就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落实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精心组织,全面动员,切实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对疫情要严把输入关、预防关、应急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防止疫情在各类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发生和传播,确保广大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成立防控工作指挥体系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工作指挥体系,制定工作方案、应急预案,专人专责,落实防控措施,全面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
各施工现场要全面启动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一)节后复工拟进场外地人员
节后复工拟进场外地市人员(含管理人员、劳务工人)
到青后,企业需安排在工地外固定场所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我隔离,到期无发病症状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非企业安排固定场所隔离的,需持其暂居地街道办出具的已隔离证明方可进入建筑工地。
(二)春节期间未停工工地的人员
已在工地内人员,不得外出流动。对人员做好登记和健康监测,每天2次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高体温人员,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外来配送材料、物资等人员
配送材料、物资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四)加强项目内部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制度,各工地要迅速完成本工地全体工作人员的登记造册工作。要对进出工地的全体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工地大门值班人员要严格登记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做好生活保障工作,生活保障物资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五、实行报告制度
防控工作要实行紧急报告和正常情况下的零报告制度。工地发现有发烧症状、疫区输入人员等情况的,应迅速实施隔离,实行紧急报告制度,拨打120急救电话,确保在第一时间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同时将情况如实报送工程所在地的街道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正常情况下实行零报告制度,于每日12:00上报情况。市内三区的建筑工程直接报送市安监站(电话85061282),市政轨道交通工程报市市政管理处(电话85713560)。各区市主管部门按照专业分别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部门。
六、加强施工现场卫生管理
各工地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和个人卫生防护,生活垃圾装袋清理。
七、加强值班管理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参建单位应明确值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要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八、加强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强化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第一责任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目标责任的落实,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3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为落实疫情防控德育教育工作的'要求,保障我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生产教育工作,维护全体员工身体健康以及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防控原则
1、广泛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提高员工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加强疫情预防其他工作,关注返程员工异常情况,预判复工方案并做好充分准备,及时关注员工身体情况,发现病症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加强防控监测机制,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特点,重点加强进出体温检测,对公共区域以及人员密集区域通风、消毒等防疫工作。
3、全面提高应急机制,快速预警反应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二、组织领导
1、成立新冠防控工作小组,由滕代远总经理担任工作组总指挥,对经营场所防控及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各岗位有关负责人任组员,协助组长做好各项协同统筹协调组织工作,落实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
2、落实专门的新冠防控管控人员和工作组,各项职责分配到人,实现网格化管理。
3、整个公司以相关部门为单位,形成部门防控负责人形式,按部门分管;部门防控负责人配合工作小组如期完成部门内的防控工作;同时负责本部门员工健康、卫生、行为的日常监督;当部门内出现明显突发情况时,部门防控第一时间通知防控工作小组做好应急处理。
三、员工管理
1、每日组织全体员工上报身体健康状况及当日体温,如登革热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需及时做出应对,及时上报。
2、对外地返程员工需要进行登记、汇总,对其进行跟踪运营管理。
3、外地返程员工要按规定实行居家/集中隔离观察14天;重点疫区往来员工或与疫区人员交谈的员工友好往来要及时告知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有必要的,可量测遵照所在地政府的要求进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
4、复产为力助疫情精准防控和分类有序复工复产,请恳请督促员工网上自行申报健康码,在线填写健康信息、14天内是否接触过新冠确诊病人或疑似病人等信息后,通过审核后将生成一个颜色码,领取绿码的工作人员凭码通行,领取红码和黄码的人员需按期隔离隔断并健康打卡,满足条件后部可转为绿码。
5、返程员工在居家隔离期间,无一般而言情况不得外出。
6、隔离期间,返程员工需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并按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烧、咳嗽等身体异常症状,及时就诊,同时及时向主管领导实地考察;主管领导除做好员工体温检测记录外,如遇员工出现身体异常症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处理。
7、隔离隔离观察期结東后员工身体并无异常,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直属单位方可早班工作。
四、防疫管理
1、员工应正确疫情防控消杀方式,以定时定点定量的标准做好公共的消毒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及时配置任一消毒药剂、器材等消毒物资(应满足5-7天储备用量),消毒药剂配比、发放和消毒工作,杜绝84消毒液等含氯制剂与其他药剂混合使用,做好酒精、紫外线添加灯具的安全使用和保管工作。
2、按照区域内清洁卫生规范与标准以及疫情消杀卫生要求,对公共区域以及人员密集区域等实行场所实施清洁和垃圾清理,清洁过程中高管佩戴口罩和橡胶手套,完毕后及时清洗或消毒。
3、上网设备(电脑、键盘、鼠标)的清洁教育工作需由清洁专人实施清洁与管理,实行用前用后及时清洁的原则,及时消杀。避免手口传播。
4、要求定人、定时、定点、定位喷洒、擦拭84消毒药剂、酒精等,区域消杀教育工作完成后张贴"本区域已消毒"标识,并做好周边环境消毒时间、责任人记录工作。
五、防控措施
(1)进入岗位前应了解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掌握新冠个人防护知识、卫生健康习惯及疫情防控应急补救方法。建议员工尽量避免不乘坐公共交通,采取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
(2)员工每日上班前、进入办公区域前及下班离岗前需测量体温,检测体温应低于37.3度,无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
(3)准确职员上岗前及工作期间正确佩戴口罩;办公、会议场所内多人办公时,人与人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保证环境通风。
(4)在参加会议、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应洗手消毒,每日使用75%酒精擦拭办公接线员座机。
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4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共和国传染病防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为指导,依照《中华人民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全力保障干部职工的健康安全,营造稳定有序的工作环境。
二、领导机构
成立区经济合作外事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三、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暴发和蔓延,切实保障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机关安全稳定。
四、防控措施及任务分工
(一)做好值班值守。此次疫情发生持续时间贯穿春节期间,做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攻坚战的思想准备,认真落实疫情期间机关值班值守制度,做到疫情期间每个股室要有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电话畅通,如有情况及时处理上报。(责任股室:机关各股室)
(二)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面向全局机关干部,通过门户网、微信公众号、微信及qq工作群等网络渠道,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并编发通知注意事项,开展健康教育,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提醒和引导干部职工及家属外出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和充足睡眠,做好自身防护,加强体育锻炼;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不得前往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及时发布区内疫情有关信息,避免引发恐慌等不良情绪。(责任股室:综合办、政策信息办)
(三)了解和掌握全局干部职工动态。对干部职工认真开展摸排工作,全面了解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假期外出、亲友来访及健康情况,重点掌握干部职工春节期间是否去过湖北、广东深圳、浙江温州等地或者接触过上述重点地区返乡人员情况,及时掌握动向,做到精准摸排,并签好承诺书。如有发现,将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当事人本人做好自我居家观察隔离防控,及时向居住所在社区联系登记。(责任股室:综合办)
(四)加强管控大型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局机关暂不举办各种规模的投资推介会、恳谈会,不组织规模化外出小分队招商,减少人员聚集机会;召开小型会议,参会人员应正确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并做好其它配套防护措施,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扩散。(责任股室:综合办、经济合作办、重大活动办)
(五)加强联防联控。加强区域安全管理,配合管委会封闭办公大楼侧门和后门,上下班只从正门进出。每天在管委会大楼正门进出口配合门卫做好红外线体温监测仪测量体温工作;定量分配防护用品,购买洗手液、消毒剂,每天做好办公室通风和消毒工作,保持清洁卫生。(责任股室:机关各股室)
(六)及时报送疫情信息。加强和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卫健局)密切联系,坚持每日一报疫情防控工作动态,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适时调整机关内部防控工作措施,做好机关内部疫情防控。如有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予以处置,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及时、如实上报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卫健局),并配合有效处置疫情。(责任股室:综合办、政策信息办)
五、责任追究
机关各股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此次疫情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的股室和个人,启动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股室和个人的责任。
六、善后与恢复工作
疫情事件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要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工作秩序。要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疫情损害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对疫情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5
根据《广东省新冠疫情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t;广东省各类风险点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__〕1号)文件要求,全市各级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严格认真处理好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和对外开放服务的关系,防止常态化下疫情反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做好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建立疫情防控机制
(一)全市各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及镇(街道)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和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二)继续采取实名预约进馆的方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避免人员聚集,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二、文化场馆管控要求
(一)做好清洁消毒。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和桌椅、电子触摸屏、服装器具等公众容易接触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时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合理设置“已消毒”公示牌。
(二)配备防护物资。配备消毒剂、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非接触式体温测量工具等防护物资,加强洗手间的日常维护,有条件的可配备消毒设备,为公众和员工提供防护保障。
(三)确保有效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洁、消毒或更换。
(四)加强防疫宣传。各场馆通过设置提示牌提示、led显示屏播放、网站宣传等多种方式,使公众和员工充分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治知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五)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各场馆要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的联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场馆内设立应急处置区域,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临时隔离点或医疗救助点。
(六)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落实员工健康动态监测制度,员工进入场馆一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报告。
(七)有序分步开放。各场馆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分区域分项目逐步恢复开放。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馆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和密切接触的项目,应暂不开放。
(八)及时发布开放事项。做好恢复开放公告公示工作,明确开放时间、预约方式、服务项目、入场须知等有关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
(九)加强人员进出管理。科学设置进出场馆通道,安排专人严格管理,落实预约登记、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实名登记等制度。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禁止进入场馆。
(十)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各场馆可结合防控工作需要,对入场公众数量进行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控。提前规划开放范围,优先开放室外和人员分散区域。安排专人疏导、分流到馆(站)的群众,避免形成人群聚集。
(十一)应急处置。所在区域发生疫情后,要严格控制或暂停相关场馆开放;出现病例的场馆须立即暂停开放、封闭管理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三、文化活动管控要求
(一)继续采取分时段实名预约进方式开展服务,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科学评估场地内可容纳的最大人流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二)做好参加活动人员的身份登记和验证工作。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服务对象在各活动场所入口经验证预约号及“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后方可进入活动场内。没有预约及验证“健康码”,不得进入。
(三)做好参加活动人员体温检测工作。落实对服务对象的体温检测等措施,要求参加活动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对体温异常(体温超过37.3℃)或有明显呼吸道症状的,应拒绝其进入活动场所,按防控指引进行处置。
(四)严格控制室内外活动的参加人数。活动人数超50人的,要制定并报备疫情防控方案。讲座、展览及封闭空间等的服务及活动应当严格控制参加人数承载量75%的规定,科学疏导人流,减少人员聚集。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参加人员原则上控制在举办场所最大容纳人数的50%以内,引导人员有序进出。
(五)鼓励和推广线上公共文化服务和线上文化活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博物馆等应通过各馆的数字化平台开展提供线上公共文化服务。
四、应急处置要求
(一)建立健全沟通机制
各文化场馆应当建立疫情应急沟通机制,了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联系方式,并确保全体员工知晓;畅通疫情上报通道,发现疫情应当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二)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
在文化场馆中如出现疑似疫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位,果断采取现场封锁、人员隔离等措施,同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査、清洁消毒等后续工作并暂时关闭场所。
五、实施属地管理
全市各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协助市,各镇(街)协助县(市)区文广旅体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主动公布联系方式、承担属地公共文化场馆疫情防控相关行业管理事宜;要认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切实督促整改,并建立好工作台帐。
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6
养老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其危害,确保医患身心健康生命安全,保证养老院正常服务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文件精神,结合养老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新冠肺炎基本处理原则
遵循‘依靠科学、依法防治、高度敏感、果断处置’的指导思想,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处置原则,严格控制传染源,迅速切断传播途径,减少发病人数,积极救治病人,迅速控制疫情,防止新冠肺炎疫情扩散。
二、新冠肺炎应急处置流程
(一)积极主动报告启动预案
出现发热、咳嗽症状等可疑人员,立即启动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机制,在做好疑似患者隔离工作的同时向上级和主管单位报告情况,做好转诊定点救治医院的准备,等待上级医院救护转诊,及时给县医院发热门诊联系,由县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诊治。
(二)做好自我防护
在去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前,发热人员务必佩戴口罩,做好自我保护,避免交叉感染。
(三)及时反馈结果
县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后,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在加强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防控新冠肺炎的宣传力度,做好新冠肺炎的应急措施。发现疑似新冠肺炎,经有关部门核实,立即实行本预案。
幸福田园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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