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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合同5篇

合同的内容是指据以确定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合同条款,目前合同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使用频率是非常高的,28好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经营管理合同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经营管理合同5篇

经营管理合同篇1

管理单位:江山农贸城(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江山农贸城的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市场内的交易秩序,保护市场管理者、业主、经营者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条例》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经营管理职责

1.依法办理市场名称登记;

2.按政府规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业用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市场,设置摊位,实行划行归市经营;

3.成立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实行规范化管理;负责场内的治安、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保证场内通道畅通,场内外周边环境整洁;提供良好的经商环境;

4.在市场内设立消费投诉点,配合消费者协会和有关部门调解消费纠纷;

5.依法设立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制订检测制度,落实专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检测;

6.在各交易区设置符合规定数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复检计量器具;设立公平秤,督促经营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制止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8.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经营户开展文明经商活动;开展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和“星级摊位”、“信用商号”的推荐评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区的管理制度,制止场内占道、搭建、扩摊行为或者流动经营行为;制止在市场规划区范围内的场外经营行为;定月定期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不多收、不乱收;

10.积极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市场内的违法行为,不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向当事人通风报信,不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阻挠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检查。

二、乙方在市场内经营活动中的义务

1.依法经营,遵守甲方制定的农贸城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服从安排,划行归市,在指定地点、按经营范围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按时按标准交纳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2.业主自行出租的商铺,应同时要求承租者与甲方签订“江山农贸城经营管理合同”。

3.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许可证,证、照齐全,不出租、出借营业执照。

4.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商品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过期、失效、变质及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以及伪造、冒用商品产地、企业名称、地址的商品,不销售伪造、冒用认证标志、质量标志的商品。

6.不销售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商品。

7.不销售赃物、毒品、淫秽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垄断货源、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商品价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规范的计量器具,不短斤少两。

10.商品明码标价,不弄虚作假,以虚假广告、说明、标准、样品、演示等方式欺骗或误导他人。

11.按照商品准入制度索要并保存进货原始发票及有关证件、证书、单据,建立进货台帐。

12.销售与人体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要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生店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等有关资料。

13.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不设店外店、摊外摊。

14.自觉做好责任区卫生清洁工作,不乱倒乱扔垃圾,乱贴乱画、随地大小便,爱护绿化和公共设施。

15.按规定停放车辆,场内车辆时速不超过5公里,不鸣号。

16.做好防火、防盗、用电安全工作。不在市场内酗酒闹事、赌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不扰乱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损市场形象的行为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所订立的以上条款,如有一方违约,可要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2.甲乙双方也可对照条款协商解决。

3.若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4.乙方未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的,乙方应按照欠交费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甲方可在农贸城区域内公布欠费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摊号或房号进行催讨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乙方承担甲方因催讨而发生的律师费用和其它费用。

5.甲方如违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附则

1.本合同的条款如与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经营管理合同篇2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经学校研究决定,学校对东西两个食堂,实行承包经营制度,学校实行“宏观管理,整体控制,个人负责,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经营管理模式,特签订本合同。

一、经营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食堂费用的交纳:东、西食堂各交房屋租金3000元。

三、东西食堂负责人需预交押金3000元,作为本年度扣罚基金使用,合同终止时,扣罚处理结算后退还剩余押金给承包人。

四、食堂承包人必须一次性交清全年的房屋租金、押金(以收据为准)。

五、学校借给承包人本食堂现有的机械设备、炊具等,其它物品由乙方自己配备。

六、东西食堂星期六、星期天、节假日不得无故放假,要满足在校学生就餐。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配备现有的房屋、餐厅一次性借给乙方现有的设备、炊具;接通水电,。电费按供电局的电价计算,水费按_______元/方计算。

(2)甲方负责维修乙方经营所使用的房屋。

(3)甲方对食堂实行宏观管理,把握食堂经营方向,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

(4)乙方如有违规、违法行为,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业整顿或解除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包人要积极带领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执行《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管理办法》,履行本合同,遵守学校制订的管理办法及规定。

(2)乙方负责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费用自理。

(3)乙方享有自主聘用或解聘从业人员的权利,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承包人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健康查体、业务培训,费用自理。

(4)乙方根据学生的就餐要求,自行设计饭菜。乙方在采购物料、加工制作、出售等环节中要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严禁出售霉变、腐烂食物,确保食品卫生,餐饮安全。杜绝食物中毒现象的发生。若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除承担一切医疗费用外,因此而造成的严重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罚承包人20xx元,罚当事人3000元。

(5)乙方要严格食品成本核算,利润控制在10%以内,甲方不定期检查,核算食堂主、副食品的价格,凡检查认定不按本合同执行的,一次罚款300元。

(6)从业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所有厨房用具要干净卫生,严格洗刷消毒。

(7)乙方服务要热情主动,耐心听取有关意见,自觉接受检查监督,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

(8)乙方要严格防火、防盗,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在承包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在承包期间,出现的一切工伤事故所造成的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处理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有违反,要承担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在承包期内解除合同,甲方不退押金,并须向甲方交违约金壹万元。

(3)经营期间如发生纠纷,均在甲方所在地解决。

(4)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盖章)

乙方代表:_______(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经营管理合同篇3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自有产权、位于进贤县胜利中路39号______层______号房、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的物业,作为帝亚·世豪商业中心的组成部分委托乙方对该物业进行统一经营管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定本合同。

一、委托前提

1、甲方必须是帝亚·世豪商业中心(下称“世豪商业中心”)某一商铺的产权拥有人。

2、甲方签署本合同时,必须亲自到场,如不能前往,受委托人必须持有甲方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在委托期内,甲方不得自行将商铺委托乙方以外的第三者或甲方自已对外租赁经营。如甲方私下利用业主权益或以世豪商业中心名义作经营业务,均属违反合同行为,甲方将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3、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已履行审慎义务,对合同风险充分防范。

二、产权管理

1、甲方对所购物业拥有自主产权,也拥有将该产权抵押、转让、赠送、继承等合法权益,并不因委托乙方经营管理该物业而改变。

2、甲方产权所有的物业有关保险事宜由各产权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3、甲方所拥有的物业产权在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期间,如发生变卖、转让、赠送、继承等导致产权变更的法律事件时,除按照政府指定部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外,还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变动手续,有关变动不得违反下列原则:

3. 1.保证该物业的买受人或受让人、或受赠人、或继承人继续履行原业主所签定的委托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至原合同期满。

3. 2.保证该物业的买受人、受让人、受赠人或继承人完成产权变更前,承担原业主与世豪商业中心的帐务和债务。上述保证原则须以甲方及物业买受人或受让人、或受赠人、或继承人共同签署确认之文件,交乙方备案后方可办理产权变动后之各项委托事务。

4、甲方在发生产权变更之法律事件而不向乙方申报,或甲方不能取得上述与买受人或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共同签署确认变更产权之文件,以及乙方未收到买受人、受让人或甲方之继承人确认上述事项之文件,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其变更、请求。

三、委托内容

1、乙方全权代表甲方将其物业用于商业出租经营,乙方以固定回报方式向甲方支付委托经营利润。

2、在委托乙方经营期间,甲方明白为配合经营需要,其自有物业的使用权会受到有别于一般住宅商品房的一定程度的限制与制约,具体规定见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3、甲方委托乙方经营其物业后,乙方将代表甲方就世豪商业中心经营方式、策略、价格、物业保养维护等方面作出决定或调整。基于受托权限,在法律政策框架内,乙方旨在维护大部分业主共同利益任何作为 或不作为行为,均视为事前已征得甲方授权与同意而无须再另行授权。

4、乙方在除第一年,第二年外,第三、四、五年的每年年底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并向业主支付其应得的固定回报。

四、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物业的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五年。

五、业主权益

1、.固定回报利润

甲方采用本合同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其物业,在委托期限内乙方按甲方物业购置价10%/年比例,作为对甲方的固定回报利润。

2、支付回报方式

2. 1委托期内第一年,第二年的固定回报在业主购买物业支付部分首期款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给予支付,抵消相应首付款。

2. 2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固定回报均在该年年底召开业主大会并予以发放。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每年享有本合同委托方案条款所规定的固定回报利润分配;

2、在委托期间内,甲方保证不因自己物业的抵押、转让、继受而影响委托合同的执行和世豪商业中心的经营;

3、若甲方所拥有的物业产权在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期间发生抵押、查封等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4、在委托期间内,甲方除利润分配权益外,其他有关世豪商业中心经营、物业维护管理之决策与执行等均由乙方全权进行,甲方不得作任何干涉;

5、甲方因获得收益而发生的政府税项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服从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与收费;

7、甲方可采用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经营建议,但没有决策权;

8、甲方应当恪守并认真履行合同及各项管理规定,如有违反,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合同,并承担乙方经济损失,终止执行期间因甲方物业的存在而发生的有关费用仍须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对帝亚·世豪商业中心进行经营管理及物业管理,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帝亚·世豪商业中心进行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拥有世豪商业中心内外的一切空间利用权,如做广告、挂牌等;

2、负责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

3、协调各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

4、负责利润分配方式的制定与实施;

5、保证世豪商业中心各项经营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倘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6、认真遵守履行合同各项权利与义务、如乙方单方面违约,甲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需对本合同条文作出修改或变更,一方必须先将修改或变更意见书面通知对方,共同协商后方可作出变更。

2、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物业无法正常使用,双方可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蓄意违反合同,并经对方提出后仍不予改正的,对方可终止执行本合同,并有权对由此而拖欠的费用及造成的相关损失提出追讨和索赔。

4、如双方合作中发生原则性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无法达成协商意见,可向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5、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法人变动、重大经营变动、企业转让或兼并等情况,必须以书面通知送达甲方,并转达新的法定权益人是否继续按本合同规定执行至合同期满,或提出新的托管方案。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单位盖章:

经营管理合同篇4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电 话: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电 话:

甲、 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商铺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委托经营管理标的

甲方自愿将其出资购买的位于浙江商贸城 区 (撞)层 号商铺的房产(以下简称“托管商铺”)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本合同中的放款总价及面积以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二、甲方自愿将该商铺在一定的期限内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乙方拥有该商铺的经营权限为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定价、以乙方名义统一出租、统一管理,形成交易市。

三、委托期限:市场正式开业之日起计叁周年。乙方承诺于 年 月 日前正式开业,届时若未能正式开业,则委托期从该日起计。

四、收益 (一)委托期内前二年,双方约定,乙方承诺给予甲方每年收益按房款总价的7%共14%在总房款内抵扣。乙方实际出租收入低于以上标准的,不足部分由乙方不足。 ,

五、委托期内,物业管理费和广告费等各项费用由乙方直接向实际使用方收取。

六、委托期限过后商铺使用权为甲方所有,甲方承诺在不破坏业态规划的情况下自己经营或交由他人使用。

七、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对托管商铺拥有同等条件下接受托管经营管理的优先权,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重新签订委托合同。

八、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合同获得收益的权利;

2、取得合法所有的权利;

3、对所获取收益依法纳税的义务;

4、保证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在合同期内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的义务;

5、不得干涉乙方自主经营,配合乙方对托管商铺的管理经营事宜;

6、甲乙双方同意该房产的交付按如下方式进行:甲方委托乙方与该托管商铺的房产开方通知需甲方配合工作,甲方无需再与开发公司直接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期内对托管商铺拥有完整的使用权和自主经营权等经营管理权。

2、对形成的市场独立进行管理的权利。

3、根据市场情况,独立决定商铺出租价格的权利;

4、根基市场情况,独立决定区域布局产品调成的权利;

5、按期定量支付租金的义务;

6、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义务;

7、保证合同期满时,托管商铺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的义务。

九、合同期内,如甲方将托管商铺转让、抵押,应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交书面通知,同等条件下乙方应有优先受让权。甲方在委托内将商铺转让、抵押或其他原因产生商铺所有权变更给其他方的,必须保证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如果由于托管商铺的所有权变更影响乙方的权利,视为甲方违约,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承担违约责任。

十、合同停止、解除条件:

(一)由于不可抗力或我国法律、法规、政策、强制性法律文书或政府规划改变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照常经营的。

(二)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的。

(三)甲方与托管商铺开发商之间最终没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终止或解除的。即甲方事实上没有或无法取得本合同约定的托管商铺所有权的。

十一、违约责任:

本合同为不可撤销的委托合同。甲乙双方均无权中途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若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足期履行的,违约方需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违约金计算方式: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年租金乘以根据本合同委托期限之约定未履行期限,未满一年的按比例计算。

十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合同生效:甲方与徐州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委托房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生效后,《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即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址 签订地??

经营管理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就甲方购买的兰桂坊(谭桥商业街)店铺委托给甲方经营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希共同遵守。

一、 委托标的

乙方同意将其购买的 号店铺(以下简称该店铺)委托给甲方经营管理。

二、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办理完毕交房手续并将有关该房的完整文件及材料交于乙方后三年止。

三、 委托经营相关约定

1、乙方将该房在委托期限内的所有收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转移给甲方并不再需要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也即乙方在委托期内不再享有该店铺的任何收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甲方在委托期限内享有该号的所有收受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

四、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购房契约的约定时间及时与开发公司办理该店铺的交付手续,并在办理该店铺交付手续后十日内将该店铺相关文件及材料完整的交给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该店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乙方购买该店铺的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每天)向乙方收取延迟交付违约金,直到乙方向甲方交付为止;乙方办理权证费用及拿店铺缴纳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100天内需办理完毕产权证交由甲方统一保管,在委托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甲方在该店铺的收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否则给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赔偿。

3、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决定该房的使用方式(如自己使用、授权他人使用或出租于他人),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4、在委托期内,甲方或甲方授权人在不影响该店铺房屋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该房进行重新布局、装潢和改造,无须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5、委托期限内因该店铺使用产生的水电费、广告费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6、委托期内,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其它任何与经营管理有关的费用。

7、委托期满后,在甲方支付给乙方该房的租金不低于 元/年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本合同的同等条件继续将该店铺委托给甲方经营,且乙方需出具与房租等额的发票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五、 合同到期

1、甲、乙双方委托期限到期后,若乙方不再委托该店铺的经营,则甲方应该在委托期限到期后二十天内将该店铺及该店铺权证(原件)一起交还给乙方,交付标准为在不破坏主体结构安全的情况下,按照该店铺经营户撤场时的格局交还给甲方。

2、乙方在移交该店铺时,应结清该店铺移交前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所有费用。

六、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协议,如违反本协议需按照《商品房买卖契约》的总价的20%在一周内赔偿对方的损失。

2、除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其他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经由法律程序解决。

七、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有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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