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写什么类型的培训总结,都必须先回顾一下培训的发展情况,对于一场培训来说,培训总结与方案是同等重要的,下面是28好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村卫生室培训总结5篇,感谢您的参阅。
村卫生室培训总结篇1
一、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贯彻活动
1、《职业病防治法》经常性宣贯活动年初以来,我们结合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企业应当履行的职责,至6月19日止已对46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宣传,共向其发放宣传手册180余本。同时积极向生产现场作业工人讲解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现场向工人发放了宣传资料1千余份,对提高工人职业病防治知识及法律意识起到了较大作用。半年来,我们向100余家企业寄送宣传监督信息6期共600余份,同时每期监督信息均向劳动、安监、工会、经委、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发送,以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从反馈的信息看,达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2、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根据《xx市卫生局关于开展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渝卫法监[xx]42号)要求,我区于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期间在全区深入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4月29日,xx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开展了以“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3家单位在xx区体育馆设置了街头宣传站,布置展台3个,悬挂宣传标语4条、职业病防治宣传挂图12幅,制作宣传展板4张,发放宣传资料12种共7千多份,并设置了职业健康咨询台、投诉台,接受咨询人数140余人;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领导参加了本次宣传周活动。
在宣传周期间,xx市东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xx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xx卷烟厂、xx博联变压器有限公司、中化xx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峰化工总厂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在厂内职工中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共设置宣传站7个,挂宣传横幅32条,张贴宣传画500余幅,展板26张,办宣传栏12期,发放宣传单、手册1万5千余份,并组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生产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宣传极大地提高了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法律意识。活动周结束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上报了书面总结材料。
(二)、职业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1、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今年初我们向各有关用人单位下发了《xx市xx区卫生监督所关于做好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企业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治理,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并应认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至本年度6月9日止,共对46家企业进行了职业卫生执法监督检查,并重点检查了我区7家造船厂,检查发现企业普遍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视不够,特别我区造船行业,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缺乏,生产环境恶劣,存在着严重的职业病危害安全隐患。我区企业普遍对《职业病防治法》贯彻执行较差:所查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皆未实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制度,多数企业未对有害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未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我们在监督检查中努力加大执法力度,严查企业违法行为,检查发现共有32家企业存在着违法行为,对其中12家进行了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对7家进行了罚款处罚,共处罚金xx元,现已全部结案。
2、职业卫生监测工作
本年度的职业卫生监测工作主要是针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选择部分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具有代表性的作业点进行现场监督检测。至本年度6月19日止,共对36家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监测,监测有害因素种类有:粉尘、噪声、苯、甲苯、二甲苯、氨、氟化氢、磷化氢、高温等。共监测有害作业点326个、合格点176个、合格率53.98%。监测后及时向厂方出了监测报告和卫生学评价报告,通过监测发现我区企业职业病危害依然十分严重,其职业病危害治理措施急需加强。
(三)、xx年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检查情况
我们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始终把督促企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当作工作的重点,对不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单位限期整改,愈期不改正者坚决予以行政处罚。至xx年x月x日止,共有xx家企业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检查人数xx余人。
二、主要经验和教训
1、坚持原则,和谐执法由于《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时间较短,法律责任较重,行政处罚起点较高,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又非常普遍,同时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尚未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其具体实施处罚存在着一定难度。因此我们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在坚持原则的同时,和谐执法,即充分考虑企业的困难及现状,酌情处罚,既达到处罚教育的目的,又使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2、坚持“宣传先行,处罚跟进”两手抓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改变执法模式,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针,即具体在监督执法工作中坚持“宣传先行,处罚跟进”两手抓,事实证明该工作方法是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的一种有效手段。
3、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尚在起步阶段,其执法工作应循序渐进,因此加大对部分影响较大的大中型企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工作尚待时日,同时不能片面听取企业为其违法行为寻找托词所强调的客观困难,如企业经济困难、工人流动性大等等,即不能因此而迁就、松懈执法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目前我区职业病防治监管力量薄弱,全区从事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工作的仅有3人,而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有近400家,事实上每年仅有半年时间从事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使绝大部分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不能监管到位,使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率常年处于较低水平,因而未能形成较大的执法声势和氛围,且由于近年来用人单位大量使用临时工、农民工,而该部分工人流动性较大,给职能部门监管带来了较大难度,因此,仅靠现有的职业卫生监管力量难以做好该项工作。同时由于我区经济相对落后,政府对重点企业、外来企业实行保护政策、片面强调维护发展环境,客观上阻碍了进一步加大职业卫生执法力度。
今后我们仍将继续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努力提高对用人单位、特别是煤炭、水泥制造、造船行业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的监督率和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力争使我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村卫生室培训总结篇2
我于6月13日参加由智联招聘hr学院举办、徐义成老师主讲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培训课程。《劳动合同法》虽从一审到四审经过激烈的争论,在社会上产生强烈的反响,颁布后也出现一些反对的声音,但最终还是于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生效。该法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合同短期化、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的出现,最终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从其立法思路上看,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结合所讲内容、学院实际情况及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现从人才引进、入职培训、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解除、档案及社会保险的转移等几个方面做一总结汇报。
一、人才引进
我院每年都参加全国各地组织的大型招聘会,从中选拔一批优秀的人员充实学院教职工队伍。在人才的引进与选拔上,应从其“才、学、识、德”四个方面综合考察,决定录用与否。录用时应对其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专业技能、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档案及保险情况做一属实了解。以上内容在学院现有的职工登记表已有体现。若能在职工登记表加上有本人签字申明的“本人所填内容若与事实不符,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为最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就有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的规定。根据劳动者所填带有本人申明的职工登记表,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现该劳动者对其情况有所隐瞒或者是所填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那么单位就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劳动者以欺诈的方式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之订立合同的,合同无效,从而单位可解除与之所签劳动合同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二、入职培训
新员工报到后,学院依照惯例组织岗前培训。对学院现有规章制度的培训也为其中应有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我院情况,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培训时,就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等内容设置签名簿,使其签字认可已对所培训内容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签名簿留存,以备后期使用(仲裁时的依据)。或者对已有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决定汇编成册,人手一册,使新员工知晓其内容(签字领取)。对于新制定并决定实施的规章制度,以部门为单位,由部门负责人在适当的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签字后留存该文件。单位依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也是管理劳动者的重要依据。劳动者若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依此为据,解除与之所签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订立时间的选择
签订劳动合同或是提前签订合同,或是报到之日签订,但最迟应为劳动者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现有部分入院工作已超过一个月的工作人员,单位尚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存在一定的风险。这部分人员如在入院一年内离开本单位,向学院主张两倍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将处于不利地位。08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仲裁时效为期一年,仲裁不再收费,个别情况之下一裁终审,这都有利于劳动者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这种情况曾在学院发生过,为避免这种情况的重复出现,最好在近期与这部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的约定
试用期时间的确定主要依据的是合同期限的长短。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我院的实际情况也是这样,一般的合同期限都是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下浮一定额度的约定也符合《劳动合同法》二十条不低于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在试用期期间也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在试用期期间,只有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之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时应向劳动者说明理由,除此之外的其他理由都不可以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合同期限的约定
我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情况下都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对于08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的人才,应合理确定合同期限。在该合同期限之内,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如果综合考评不合格或是不理想,合同期满后坚决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当然,单位会为此而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确立依据是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及本人解除、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即每满一年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为半个月工资)。如继续与之续订合同的话,续订合同期满后,单位就会丧失不与之续订合同的主动权,那么单位必须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而将处于被动地位。
4、工作时间的约定
根据相关规章规定{劳部发(1994)503号文},工作时间分三种工作制,即标准工作制、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在一般企事业单位都实行标准工作制。该规章第五条对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单位有一定约定。如果对我院部分行政管理岗位的职工实行综合工作制的话,尚需取得劳动行政部门对实行该工作制的同意,并取得相关批件。
5、违约金的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只有在“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两种情况下方可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对于新签订的不存在以上两种情况的工作人员,不再约定违约金。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可能会将在机电工程系的实验室、研发中心、实习工厂工作的部分专业人员输送到外地进行专项培训,对这部门人员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并签订有关培训协议。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订立且在该法实施之后继续存续的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理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第二十六条的立法倾向,属无效条款。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单位两份,劳动者一份。劳动者本人在领取合同书时,需有本人签字,以视为送达。未送达者,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的续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两次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没有法律规定的九种情形(见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外,在第三次签订时,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本人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本人几乎不会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提出,应使其出具书面申请,单位保留其材料,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我院08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部分劳动合同在今年7月份到期,明年也将有一部分人员的(主要是06年接收的在系部承担教学任务的研究生)合同到期。经考查了解后,单位如果同意与其续订劳动合同(该同志已在学院工作一定时间,工作表现好、工作能力强、人品较好),在续订时,合同期限的约定最好能长一些。因为这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单位还可以在续订后的合同期限内对这部分同志进行充分的考察和了解,然后决定在续订合同期满后是否与之继续签订合同。
如果考核结果不满意,那就可以和08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合同一样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其续订。经了解后,如果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部分职工不很满意,因各方面原因不便于在合同到期之时解除合同,那么可以与之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以观后效。
合同到期后,如部门负责人不能实际确定具体人员的去向,应制做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上应明确在什么时间之前去人事处办理续订合同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不同意续订合同,单位也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
对于劳动者来说,只需提前三十天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之一的(与单位关联比较大的主要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为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单位来说,以下情况可以解除: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若单位向劳动者提出,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拘留、监视居住、逮捕、劳动教养除外)。解除时,单位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3)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
(4)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本条不适用于我院实际情况。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另外,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还包括: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该规定,在今年合同到期人员当中,单位不同意与之续签的部分人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应依法送达,送达方式有当面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未经邮寄送达,直接公告送达,该送达无效。
六、档案和社会保险的转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法律并没有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调入档案,对于学院非主要工作岗位尤其是户口不再本地的员工,不宜调入本人档案。不调入本人人事档案,不属于劳动争议,
村卫生室培训总结篇3
通过此次培训,让我对加油站一把手的这个岗位有了到位的认识,专业知识得到了全面系统的完善。从理性和感性上理解了作为一名后备加油站经理应该具备的素质和能力,学习了很多有用的团队建设和管理技巧。
军训时每一天的必修课程,在提高我们身体素质的同时,也在考验着我们作为一名管理人员应该具有的素质。虽然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做的也是基本的练习。但是,在这一小时之间就可以看出我们的毅力和态度问题。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我们为了能打好每一场战斗,更应该注重我们的体能素质。而每一场战争不可能都会一帆风顺,有可能是长久战,所以具有较强的毅力就决定着你是否能战胜。在这其中态度也是至关重要的,俗话说的好态度决定一切,特别是在销售服务行业,你对顾客的态度,顾客会给你最真实的反应。
销售是一个充满热情的行业,所以你必须要以百分之两百的激情去面对,你的客户才会感受到你,以及你的产品的温度,做到101%的客户满意。同是销售行业的加油站在这一点上存在着一定的惰性,长久以来我们的员工把自己定位于加油员,重复着提枪加油的这个动作,而忽略了对主油和非油的销售。
我们或多或少会有这样的经历,进入理发店只是单纯的想把头发剪短些,结果出来的时候,你会有些后悔的发现自己烫了也染了还顺带了护发品,这个就是一些理发店能长期经营并且扩大的秘密,他对员工的要求不仅仅是把发理好,还要让顾客带走他们的商品。给我们提供服务的不仅是一个理发师,还是一个优秀的营销师。因为他们心里明白只凭借理发获得的利润是不能维持生产经营的,他们给员工提供的培训,更多的是立足于提高理发技能基础上的产品销售技巧。
加油站的主油就好像是理发,而非油就是护发商品。在主油的销售基础上提高非油的销售,就必须把我们的“理发师”培训成为一名营销师,让顾客加油的同时就带走我们的非油商品。在这次培训中,我思考着怎么才能将我的员工培训成为一名优秀的营销师,在销售这一块,我们存在一个普遍的问题,员工心理问题导致的开不了口,常常找一些“说不来”“不好意思”等等的借口来回避销售工作。存在这种心理有三个因素:首先是自信问题,员工对产品的认识不清楚,怕说错,怕被拒绝。所以需要提高员工对产品的熟悉度,增强员工的销售技巧。其次就是欲望问题,一个优秀的营销人员具备一种特质,他的有让你带走他商品的强大欲望。顾客很容易屈服于这种欲望,所以我们要给我们的员工足够的欲望,无论是精神上的,还是物质层次上的,让欲望促使他们去工作。最后是习惯问题,如果当这种销售行为成为一种习惯,就没有必要谁去强调你应该怎么去做,你今天的销售量应该是多少。所以,要试图刻意的去培养员工的这个销售服务习惯。
作为加油站的指挥者,你要做到的不止是一名技术熟练的员工,而是整个加油站的灵魂。合理的激励机制可以使得1+1>2,良好的团队氛围可以创造出更大的效益。因为你的角色不是员工,你的任务是通过你的员工把事情做好。所以,油站经理必需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和凝聚力。
一个油站主要还是要以盈利为目的,为其创造价值的最直接者就是我们的员工,在体制健全和制度规章完善的中油,最重要的就是对员工的管理,在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背景下,不同的油站都会有属于自己特色的管理方案,关键怎么样去打造出属于你自己的高效团队。在这其中,要学会“做员工的事,想经理的问题”。掌握好教育者和朋友之间的角色转换,前者要发现和帮助员工提高能力和素质,其中必须要依托以后者,才能让你们的交流更自然更真诚。为我们的队员设计人生规划,并帮助他们实现人生的自我价值。
在信息高速发展的当今,员工思想的波动和市场的变化总是变幻莫测,在这其中就要求管理者具有良好的应变能力,而以之对应的就是一个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这是一个人什么时候都不能丢下的两种能力,良好的学习能力会使得能更好的适应社会的发展,而你的创新能力将决定你能否在其中获得成绩。在油站,我们提供的服务是必须要跟上市场的需要,而市场的急速变化让我们必须去创新和学习新的事物,才能满足更多消费者的需求,获得更多顾客的认可。而面对员工高速的更新率,更是要去积极的去接受新的东西,才能更好的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把握好员工的思想方向才能更好的去管理我们的员工,才能让一个团队更好的凝聚在一起。
在这次培训交流中,我们不仅专业知识提高了,而在大家的经验交流中,也让我受益匪浅。无论我们从事什么样的工作,即使是最简单的动作,重复的做一百遍,每一次都是一样的标准,这样就是不简单了。听了很多人的故事,或许我们会惊奇的发现他们的成功存在着一个共同点,就是勤奋和努力。无论做什么都要求自己去做到规范和要求,无论是做什么都以高标准去要求自己。
喜欢这个故事:一天猎狗和猎人一起去捕猎,猎人打中了一只兔子的后腿,就让猎狗去追。猎狗一只追啊追,兔子带着受伤的腿拼命的跑,跑了很久很久,猎狗有些累了,见兔子越跑越快也就放弃了追逐,垂头丧气的回到猎人身边,猎人问:为什么连一只受伤的兔子都追不到?猎狗回答道说:我尽力而为了。于是猎人就将猎狗大骂了一顿。兔子带着受伤的腿成功的逃回家了,伙伴们都惊奇的围过来问道:小兔子,你太厉害了,你受伤了还逃脱了,你是怎么做到的?小兔子气喘喘吁吁的说道:猎狗没有追到我,回去最多是被骂,而如果我跑慢了,那就是没有命了呀,我是全力以赴的去跑。所以,我就成功的逃脱了。
在我们的工作和学习中,我们是尽力而为还是全力以赴呢?我选择后者,我相信每一个人都有足够强大的潜能需要去开发。你一旦全力以赴了,你的很多潜质就会在这个过程中被发掘出来。而年轻的我们不能总是选择在自己的舒适地带,总是以自己的能接受的能力范围去衡量生命的幅度。而要跳出我尽力而为的模式,去承担更多生命中本能承受的压力,让其成为你前进的动力和潜能开发的助力。
在每一个阶段都会遇到很多问题,我们要学会去找到解决的方法,去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到我们真正的上任油站经理的时候,同样的也会存在很多新的问题,有员工管理的、客户纠纷的问题、市场竞争等等。我们要做好准备,多想前辈们学习经验。积极的去思考油站出现的每一个问题,多问几个为什么,多想几个解决的方法,多站在各方位上去思考,多与队员沟通交流。积累经验,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做好出征的一切准备。最近看到这句话:人生如茶,不会一直都是苦的。乐观面对一切,全力以赴做好应该做的事情,你会拥有属于你自己的天空。
村卫生室培训总结篇4
20xx年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我们矿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学习型煤矿,培育学习型员工的精神,牢固树立“培训是本矿的长效投入,是发展的最大后劲,是员工的最大福利”,推动本矿向更高目标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培训工作情况
宋家圪台煤矿在20xx年4月2日至20xx年4月5日4天,利用节后复工复产前,对全矿职工进行了72小时的煤矿安全培训学习,其中职业卫生培训16小时,职业卫生培训时间占整个学习时间的22%,参训118人次。培训课程主要集中为以下几类:
二、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
2、《职业病防治法》
3、《安全生产法》
4、《尘肺病防治条件》
5、《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6、《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7、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知识
8、急救互救知识
9、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等各项内容
三、培训工作分析
(一)取得的成绩:
1、20xx年度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与20xx年度相比,从培训项目数、举办培训课程次数、接受训练的人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增长。
2、建立制度性培训体系。以往,煤矿培训工作缺乏系统性制度,培训管理幅度和力度很弱,培训资金无保证,员工培训意识差,培训工作开展十分困难。今年煤矿投入大量精力,在总结了以往本矿培训经验的基础上,优化培训管理流程,完善教育培训制度。重点加强了培训需求分析和培训项目审批流程,在多次征求各单位意见后,全面提升本矿培训工作的制度化管理。
3、走正规化上课的程序,不迟到、不早退,上、下课点名,发卷考试,评分存档,建立和完善职工培训教育的质量保证和效果评价体系。
4、通过今年的培训考试,使我矿不断改进培训方式,积极探索新的培训模式。为以后的企业文化发展提供了经验。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培训工作考核少,造成培训“参加与不参加一个样,学好学孬一个样”的消极局面,导致培训工作的被动。
2、培训形式缺乏创新。只是一味的采用“上面讲、下面听”的形式,呆板、枯燥,提不起学员的兴趣,导致学员注意力不集中,影响了培训效果。
3、原则性不强。不能严格执行培训纪律和有关规定,对违反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能按章办事,这是导致培训纪律松懈、秩序较乱的主要原因。
4、在今年所做培训中我们还不难发现,一部分人员感觉培训过于频繁,时间过于长,另外一部分员工则反应得不到相应培训,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作为致力于学习型组织的企业,首要的培训任务是要使全员树立培训意识,为企业发展和自我发展充电。而培训层面的不均衡,更是需要明年去大力改善。
5、内部讲师授课技巧普遍不高,有待提高,制作课件水平不足,自主研发课程能力有所欠缺,所以,以上需要改善,进一步规范内部讲师管理,提升内部讲师授课水平,推行内部讲师认证,真正打造一支合格称职的内训师队伍。
五、改进措施及建议
1、法人与矿领导一定要重视培训效果和质量,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培训学习工作的开展。
2、认真落实本矿的自我培训费用,为本矿职工学习培训提供经济和物资保障。
3、建立一支富有实践经验,熟悉现实情形自己的内部讲师团队,再次,也可以在员工中树立起学习的榜样,培养员工的自主学习思想做出良好的表率。在具体措施上,重点加强对管理人员各项培训的同时,也从制度上明确、选拔优秀管理人员作为企业内部讲师。并建立起一套矿内部讲师的.日常管理、激励、考核制度。
村卫生室培训总结篇5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按照鄂卫函〔20xx〕316号文件的要求,对我县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和全县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职业病监督检查工作
(一)基本情况
1、20xx年7-8月对全县范围内84家企业开展了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 1、我县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主要为煤矿、石料、家俱加工企业,主要危害因素为粉尘和化学毒物两种,此次共调查了84家企业,其中涉及粉尘危害因素的企业80家;化学毒物4家。从业人员共2542人(煤矿企业从业人员1723人,石料加工企业从业人员620人,化学毒物从业人员199人) 。
2、近3年内职业健康体检情况:近三年内共有26家(煤矿25家,水泥厂1家)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在县疾控中心进行了职业健康体检,(20xx年体检1334人,20xx年体检1422人,20xx年已体检1052人),其它部分企业的部分职工在乡镇卫生院、县医院、中医院进行了体检(不是职业健康体检)。三年内未进行健康体检的有29 家,占35%。
3、近2年内职业病诊断情况:20xx年11人确诊为尘肺, 占体检人数的0.008%, 另有5人需观察半年后再复查;,20xx年9人确诊是尘肺, 占体检人数的0、009%,另有2人需观察半年后再复查。
3、职业卫生管理现状:各企业均制定有专门职业卫生责任制,制定有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20%企业配备有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10%的企业按计划实施了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计划;个人卫生防护用品62%的企业使用的口罩并喷水降尘,38%的企业未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二)、存在的问题
1、《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实际上多数用人单位没有做到上岗前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在岗期间的平均健康体检率不足30%;企业主对职工的职业病防治认识不高,思想上存在侥幸心理较为普遍。知道自己的企业存在着较为明显的职业危害,但对这种危害的后果往往认识不足,认为自己已经干了十几年了,也没生什么职业病,工人大多是临时招用的,有问题他们自己会去看病的,真的不行可以叫他走人等等。
2、劳动用工管理不到位,农民工的权益很难保障。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建立职业健康档案、不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问题普遍存在,致使劳动者不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不知道主动要求用工单位进行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诊断、治疗,健康权益受到损害后,又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无法索赔。有的农村青壮年农民工在患职业病后,用人单位不但不支持其进行职业病诊断,反而将其辞退,致使得不到应有的诊治,错过救治机会。目前,在此次调查的84家有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中,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建档率10%都未达到。
3、由于卫生监督部门缺少人员和必要的快速检测手段,致使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工作没有很好的监管到位。目前专门从事职业病卫生监督工作的人员仅3人,没有专用车辆,没有监测仪器,面对我县近80多家企业的职业卫生监督工作,显得力不从心。尤其在企业主认识不到位,工作不积极配合的情况下,困难更大。
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检查情况
我县现有职业卫生服务机构1家,获得有相应资质。基本上能依法开展工作,所出具的技术报告基本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技术服务机构在检测、评价和健康体检方面工作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
三、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查处情况
我县共有14家放射诊疗机构。 放射从业人员共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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