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心得体会中,适当引用他人的观点可以丰富内容,要想写出有深度的心得体会,需要对所学内容进行深入研究,28好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上法律课心得体会优质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上法律课心得体会篇1
初始合规,让我认识到行业还可以如此规范。通过合规,我对公司有了大致的了解。学习合规,让我感受到了p2p行业阿诺多姿的前景。
常言道"无规不成方圆",而对一家负责任的企业而言,更应该有自己的规矩----为员工标明前进的方向,为员工的未来规划出一片蔚蓝的天空。我很庆幸进入了一家愿意为员工未来负责的企业,更幸运的是我能代表泉州分中心亲身参加此次有关合规的活动。
当我第一次参加合规培训的时候,懵懵懂懂的了解到,我所从事的这家公司行业性质,虽然我对企业的.性质分类不是很清楚,但培训课程中的合规手册明确说明,我们不是集团公司也不是上市公司,更不是金融公司。随后培训老师详细的一一介绍了每种企业的性质及相应需要具备的资质,很遗憾的是当我随着培训老师的描述去展望,了解到上述企业性质的社会诱惑力,而现在我们恒昌却显得那般"一贫如洗"。
但当我随着合规的持续学习,突然明白虽然我们现在没有特别耀眼的光环,但我们却显得如此诚恳,也显示出恒昌不会为一时的光彩,故意来掩饰自身现在的不足之处。试想一家公司可以在新人培训阶段直接了当的,如此坦诚"贬低"自己的身份,可见对员工,对客户是怎样的负责任态度。或许我们恒昌没有用委婉、优美的词藻来修饰自己现阶段的权威性,但通过铁一样的合规,为客户、为员工架起了一座通往正确的道路,彰显出恒昌人立足p2p行业的无声宣誓。正如我逐渐了解的恒昌人那样,简单、明了、热情、实干,也正验证了我们的宣言"恒以致远,昌盛中华"。
理想与现实总有出人意料的差距,或者这句用在我的第一次实践上在恰当不过。当我第一次参与展业时,面对路人屡屡投来的异样眼神,我曾动摇过自己当初的选择。但在团队长和其他的同事鼓励下,我选择了留守坚持。直到我完成第一次签约时,我才理解到恒昌合规方方面面规定的真谛,即是"为真正需要服务的客户,提供及时优质的援助"。
回忆起当第一次签约完成时,送客户走向电梯,客户回头说了"谢谢"。此刻客户的眼神是如此般的放松,相对比来之前的焦急此刻仿佛完全换一个似得。突然明白我的工作或许不单单是为了薪水,更大的成就感是帮助了那些急需帮助,却又几乎无门的同胞们。我们虽不是无私地帮助那些一时经济困难的同胞们,但我们却运用我们恒昌细微的社会基础完成了某些十字会都无法完成的社会责任。我们恒昌没有起死回生之术,却拉住了那些因一时困难,游走在悬崖边缘上的人们。而完成签约后客户的眼神,让我感到再艰难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而在80后90后逐渐支撑我们这个社会主体的情况下,伴随着的是信息化的全面普及。而信息化普及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行业之间及跨行业之间可以直接"面对面"的对比。面对如此简单又无比复杂的社会环境,唯有更加合规,我们才能赢得更多客户的芳心,唯有更加专业我们才能以优雅的身段站在信息化的前列。
合规不单单是一份躺在纸面上的规范,更是一份需要印在我们每一位恒昌人内心的章程,因为它不仅是我们从业者的保障,更是恒昌客户的信赖之源。
上法律课心得体会篇2
20xx年7月26日我有幸参加了全县幼儿教师专业技能的培训,当接到这个通知,我即激动又担心,激动是因为能有这次学习的机会,我感到高兴,担心是因为我们这次培训完后要和全镇的教师进行交流,这次肩负着领导和老师们的重托,我要做好了思想准备,把握这次学习机会,完成这次培训任务。
今天我们培训的是美术教学,虽然天气炎热,但丝毫没减老师们培训的热情,老师们带着相机、电脑、笔记……做好了一切学习的准备。
上午是闫老师的讲座“美润心灵美智成长”,闫老师的精彩讲座让我们了解了现在美术教学的现状和误区,让我们对美术教学有了一个新的认识,新的目标和方向。开始闫老师给我们出示了几幅画让我们看,我们看到的每一幅图画中都有房子、小鸟、太阳、花草并且每一幅画上的这些事物都是一样的,当闫老师问我们是多大的孩子的画时,我们感到疑惑,难道这不是幼儿园孩子的.画吗?接下来闫老师的一席话让我们惊叹,这几幅看似一样的画分别是幼儿园、小学、初中的孩子们的画,孩子的画已经严重的模式化、图案符号化。从幼儿园到初中孩子的想象在画中已经找不到,孩子们已经脱离了生活,他们懒于观察、懒于发现、懒于创造……我们不禁要问是谁扼杀了孩子们想象力?“一辈子只画一幅画”多么可怕的现实,我们恍然大悟,我们该怎么办?在闫老师的引领下使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让孩子画自己眼中的画”,让孩子们亲自走进生活,走近自然、去体验、触摸、观察、感受……让他们在绘画中感受到真正的真善美。
下午是县园的三位老师的精彩的讲座,他们各有千秋,从不同的角度讲了怎样对幼儿进行美术教育。现在的美术教学并不是单一的用笔画,而是用各种形式、各种材料、各种方法作画。通过学习让我们领略了内容丰富、材料多样、作画形式独特的美术活动,创意版画、流动的色彩、撕贴想象、拓印想象、临摹写生、水粉涂鸦、文字想象等,我们身边的东西都可以作为孩子们作画的工具,如:土豆、白菜、树叶、鱼等等,在现场我们亲自体验了‘纸浆甩画’‘实物拓印’从中感受到了那种成功的快乐和新奇,今天我们看到了,只有做一个有心的老师善于去创造、发现、创新才能使孩子们在绘画中找到快乐,找到兴趣,找到自信。最后李彦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各种笔的涂色技巧,让我们有了一个统一的认识,在教学中应该怎样的去指导孩子,同时观看了她们幼儿园举办的美术展览,让我们大开眼界。
虽然一天的培训时间短暂,但让我感触很深,也收获很多,不但增长了专业技能知识,还提升了教学理念,我深刻的体会到,在美术教学中我们要不断的创新,孩子才能在美术中找到兴趣找到快乐,只要我们认真、用心去做,我们的美术教学就会越来越精彩!
上法律课心得体会篇3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一个国家的法律体制完善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我国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只要留意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无处不存在法律的气息。《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一名学生应该学法、懂法、守法。
然而,根据国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在社会上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殴、偷窃敲诈。在学校不遵守《小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这些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做违法的事。有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个性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这个规那个矩束缚,不利于自己发展,做了违纪的事才能体现自己的潇洒,但是,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校纪,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从小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的人,长大了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遵纪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青少年时代是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青少年学生要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遵守校纪校规,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青少年。
上法律课心得体会篇4
在学习教师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
一、正视教育
优先发展教育,体现了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牢记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层次,提高质量,精心教书,潜心育人。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当成自己的天职,做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己的底蕴,提升自己的品味。
二、时刻警醒自己
在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在教育教学中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用放大镜找优点,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许多快乐。
三、为人师表
教师是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的职业,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
四、学典型找差距
在我们教育行列之中,古往今来有无数的楷模和先进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感人的篇章。他们的那种执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己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去寻找这种精神,让自己在当今社会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能够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
上法律课心得体会篇5
?新义务教育法》颁布后,我校教师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对如何才能强化师德,树立教育新风,每一位教师都有了自己更深刻的体会。下面我就谈一谈我的认识和感受。
首先,新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阐述了义务教育的特征与性质。明确了:“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从这点看来,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的法律原则,必将惠及全国的广大适龄儿童、少年。特别在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将让更多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当然对于国民基本文化素质的提高是件益事。我想这些内容也必然影响到学校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其次,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教育均衡就是让所有的孩子,同在蓝天下,都应该享受到同样的教育。
再次,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将为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到中小学任教,调动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
?新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仅靠着自己从教以来点点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学中留下的遗憾,终于明确: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因作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别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上法律课心得体会篇6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因此,它是一门专业性非常强,涉及面非常广的社会科学。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中国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它已经成为与每个人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东西,因此,学法、懂法是每个公民都应具备的态度和技能。每个人的工作和生活都离不开法律,特别是合同法、婚姻法、保险法、证券法,甚至与之相关的刑法知识,为规避经济活动中的各种法律风险,同时优化自身知识结构,我通过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主要体会如下:
一、高度重视,持之以恒,形成主动学习的良好习惯。
从一开始必须要端正学习态度,要清醒的认识到学习绝不是为了一纸文凭,而是为了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为自己今后的发展多开一扇大门;要认识到选择自我学习的原因是时间所迫而这种学习本身的自由松散。因此,要坚定自己当初的选择,从内心深处重视学习,把网络学习当成真实的课堂,严格按照老师制定的课程和进度安排开展学习。在学习过程中,做到当日内容,当日学习,当日消化。在学习方法上,要变填鸭式的被动学习为认真思考、学以致用的主动学习。比如,在学习合同法的时候,除了记忆合同法的每一个条款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外,还应该针对每一条的条文规定,寻找或者自我设计相关的案例进行佐证,以此加深记忆,深化理解。只有从态度上重视,才能去主动的学习,只有主动的学习,才能寻找方法,探索技巧,改善学习效果,提升学习质量。
二、根据法律专业特点,制定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
法律专业和其它学科最大的不同应该是它的规范性。法律的调整对象包括了社会生活中各个方面,因此,体系非常庞大,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分门别类。同时,它又是一门专业性非常强的学科,因此,这一学科实际上是由无数的专业术语和规范化的程序所构成。因此,法律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最好的学习方法是和学习者本人的特点相结合,我总结了以下学习方法。
(一)识别整个法律体系中的重点、难点和基本点,按照了解、掌握、运用的逻辑顺序有针对性的学习。学习之初,可以参考工具书和网络课程中的提示,对于基础性的法律概念(如刑法中的故意与过失,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与犯罪终止的区分,假释与缓刑等,民法中的侵权法、物权法与债法的区别等),
这些是最重要,最常用,最易混淆的内容,因此,在学习过程中不但要准确记忆,更要学会比较和运用。对于其它内容,比如小的部门法,或者不常用且较生僻的概念,只要简单的了解一下即可。只有重点突出,主次分明,才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学有所获。
(二)比较是学习法律知识最重要的方法。
法律体系中,同一部门法中有非常相似的内容,比如刑法中的故意与过失,终止与中止,民事诉讼法中的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刑事诉讼法中的自诉与公诉;被害人、自诉人、公诉人等;公司法中的债权与股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知识点。而不同的部门法中,也有非常相似甚至概念相同但内容不同的东西等等。如果采取比较的方法,在学习一个知识点的时候,通过发散式的思维方式,通过横向的比较分析,既同时学习了好几个知识点,又加深了理解,避免混淆。
(三)案例与理论相结合,既能巩固知识,又增加了学习兴趣。
除了规范性外,法律还是一门实用性非常强的学科。学习的终极目的就是实践应用。每学习完一个重要的知识点,可以参阅与该知识点相关的经典案例。法律条文是相对不变的东西,而实践中的案例却是动态的,每一个案件的处理,不是生搬硬套法条,而是在综合分析动机、后果、时间、地点、主体实际情况及证据等因素后,经过逻辑推理而达成的最终意见。同时,案例和练习,还能激发学习兴趣,增强学习动力。学习法律知识的过程中,有时候因条文本身的枯燥乏味,有时候因遗忘、混淆,往往会出现烦躁、厌学情绪,这时候,鲜活的案例分析可以改变这种精神状态。
三、学以致用,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深化学习
虽然法律是一门规范性和实用性非常强的学科,通过学习,即使我们没有法学家和律师那样精通,但只要掌握了最基本的法律概念和思维方式,熟悉了最重要的法律条文和最常见的法律纠纷及解决途径,那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法律也能够成为一项非常实用的工具。在学习法律以前,我对公司法和劳动法的知识了解的不是很多,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了解了股份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了解了怎样才能做到对女职工的“四期”保护。这些知识都对我做好本职工作起到很好的作用。在工作中,有时候感觉到自己对相关知识理解的深度远远不够,这又激发我进一步的深入学习。
总之,通过“学习-实践-再学习”的循环,既达到了学以致用的目的,又加深了对知识的理解,并不断督促自己戒骄戒躁,享受学习过程,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上法律课心得体会篇7
我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文件。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作为一名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们理应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时刻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努力把他们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这是时代对我们的要求,也是我们的责任。
上法律课心得体会篇8
我从事了几年的幼儿教育工作,但关于《教育法律法规》这方面的知识,我自己认为还是需要进一步学习提高。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获益良多,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关于教师基本修养与师德。谈到修养与师德,其实每一个职业都要求具备一定的职业修养与道德。但是对于教师这个职业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作为一名教师,一言一行都是学生眼中的榜样和标准。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必须具备良好的修养与师德,这一点非常重要。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还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我知道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最应该好好学习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方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老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我们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这一方针。
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基本内容,知道了《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我在行为上有了准则,只有好好学习才能保证自己享有的权利。《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实施的,国家一直都十分重视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把普及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全面发展作为立法的基本目标。因此它具有全社会性、普遍性、强制性、统一性和基础性。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内容,让我知道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要让学生喜欢,家长满意,校长认同,就必须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做到不体罚、不挖苦、不讽刺、不威胁学生等等,要时刻关心后进生,公平对待每一位幼儿,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大胆鼓励,做到因材施教。
教师的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时间、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感为基础的。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人,是要甘于寂寞,甘于辛劳的,必须受得住挫折,将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实践中去。
教师必须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这需要我们对学生倾注相称的'热情,对其各方面给予关注。“爱”要一视同仁,持之以恒;“爱”要面向全体学生。“金凤凰”固然可爱,而“丑小鸭”更需要阳光,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更多和他们交心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老师对学生不要体罚,不要训斥,不要高高在上,而应该做一个和气的人,一个严谨的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一个堪为师范的人。学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强烈的。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恰当的,就是一种激励;不恰当的,就会成为一种伤害,甚至还会导致逆反心理产生。绝大部分幼儿不喜欢老师批评时讥讽、损伤幼儿,伤害幼儿的自尊心。因此在日常生活的教育工作中,我们应掌握批评的“度”,变“忠言逆耳”为“忠言悦耳”。
教育家和教书匠的一个最大区别,就是教育家有一种追求卓越的精神和创新精神。在实际生活中要给给予学生独立思索的机会,刻意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批判性思维。更重要的是,要诚心诚意地欢迎学生的质疑和挑战。中国传统文化具有推崇权威、崇尚特权的行为倾向,使得人们缺乏对先辈和权威的怀疑、批判精神。创新思维的核心特征是“求异”,是打破常规,调整视角,突破思维惯性。才能培养出全面发展的人才,而不是只知道读书上知识的书呆子。
当然,教学过程不仅仅是学生学习的过程,也是一位老师学习的过程。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是直接面对幼儿的教育者,幼儿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幼儿之“惑”,传为人之“道”。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殊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今后我一定要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教师。让我们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幼儿的身心健康,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的教育对象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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