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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读后感1000字优质5篇

读后感的质量与篇幅无关,真正能打动人心的是作者对书籍的感悟与分析,读后感让我们在文字的世界中,发现心灵深处的渴望,以下是28好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刺读后感1000字优质5篇,供大家参考。

刺读后感1000字优质5篇

刺读后感1000字篇1

在我读过的所有作品中,如果要选出一部在我阅读过程中带给我的震撼,并且在读完之后给我深刻的思索,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作品,那无疑是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主义、大跃进运动和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与内涵,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起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夜深人静的时候,如果想到这些,再想到不久前的[静在深秋]友的《祭奠自己》,再想到林语堂《生活的艺术》中说“……如果我们在世界里有了知识而不能了解,有了批评而不能欣赏,有了美而没有爱,有了真理而缺少热情,有了公义而缺乏慈悲,有了礼貌而一无温暖的心,这种世界将成为一个多么可怜的世界啊”,确实有点令人不寒而栗、毛骨耸然。现实中痛苦和快乐的人们不禁要问,生命的意义难道是真的如此脆弱?

当绝望和痛苦如狂风骤雨消失在宽广的海岸线,温暖而和煦的阳光总会相聚在某个云淡风轻的下午,让我们都去到山涧,望着无垠的天边,恬静而从容的呐喊出心中的那一缕缕不凡和坚持——活着,只是为了活着,“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刺读后感1000字篇2

安妮是一个非常可爱的孩子,有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个美丽的鼻子和一头飘逸的红发。她虽自幼父母双亡,却一直乐观面对生活。热爱自然、喜欢幻想,总是长篇大论地倾诉自己的想法。有时会非常激动,有时又伤心欲绝,还闹出了不少令人捧腹的笑话。为人善良率真、勤劳朴实。

安妮是从孤儿院里被阴差阳错地领到绿山墙农舍的。本来她会伤心地再次回到孤儿院,但是善良的农舍主人凯斯伯特兄妹还是收留了安妮。从此,安妮快乐的生活在美丽的绿山墙农舍,美丽的爱维丽村中。在这里,她有许多朋友,每天都过得十分快乐、充实。在大家的和帮助下,安妮从一个总要闯祸的“莽撞女孩”变成了惹人喜爱的“红头发安妮 ”。

安妮虽然生活在农村,但学校里的竞争也是异常激烈。这种竞争主要表现在安妮以及曾经因为嘲笑她的红头发而变成了安妮的“

安妮虽然生活在农村,但学校里的竞争也是异常激烈。这种竞争主要表现在安妮以及曾经因为嘲笑她的红头发而变成了安妮的“大仇人”——男同学吉尔巴德之间。今天你比我高一分,明天我就以三分的优势超过你,各不服输。两人就这样不断地竞争,同时不断的进步,再加上优秀的教师进行辅导,安妮成为了爱维丽小学的尖子生,并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女王学院,又高分考进了大学。安妮虽然有些争强好胜,可是她专一求学的品质是非常值得学习的。

但事实总是万分残酷,安妮就要读大学时,慈父一般的农舍主人——马修·凯斯伯特去世了,安妮是个很有孝心的孩子,尽管她真的很想去读大学,可是她知道自己如果走了,待自己如女儿似的玛瑞拉(马修的妹妹)将永远沉浸在孤独与寂寞之中。于是,安妮断然地决定留下来陪伴玛瑞拉。这是多么令人感动的家庭画面啊!

难怪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曾说:“安妮是继不朽的爱丽丝之后最令人感动和喜爱的形象。”

总结一下,安妮有着三种极其可贵的财富:一是对生活充满了惊奇,对于她来说,每天都有新的盼望,新的惊喜。因此她每天都生活得十分快乐、充实。二是丰富多彩的想象力,她经常融入幻想之中,是幻想使安妮闯了不少祸,更是幻

想使她在孤独与寂寞面前无所畏惧,乐观面对生活。三是专一求学的品质和极其强烈的竞争欲望,正是有了安妮有了这些品质,她的学习成绩才会那么好,为农村的孩子扬眉吐气,考上大学。

安妮的故事讲完了,从她的成长故事中我们得到了许多心灵的启迪,同时学习安妮的优秀品质,与安妮一同成长。

刺读后感1000字篇3

早就听过了这本书的名气,却一直没有读,说来也是一种惭愧,恰巧这次上线了才有机会去认真读一读,才发现这本书真的是实至名归。围城,城里的人想着出去,城外的人想着进来,彼此都向往着各自的生活,但真到了进城或出城的那一天,那些曾经满怀期待与希望的城外人或城中人看到的却又是另一番景象,内心的希望不免会破灭成失望。

方鸿渐,与其说他是一个留学生,倒不如说他是一个游学生,这是一个游遍国外靠着糊弄与欺骗手段来获得一纸学历的男青年,正如文中所说,学历有时侯是一张遮羞布,它可以遮掉一个人的才疏学浅与愚笨无知,显露出来的`尽是人性的虚荣,这话用来形容方怕是最贴切不过了。这一纸文凭也奠基了他的圈层,得益于他圈内的资源与人脉,海归的他人生虽谈不上荣光至极,却也不失体面,至少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作为留学生的他在当时的社会地位不会低,这样一来他混的不算惨,至于他为什么无法达到好友辛楣的人生高度,这一切都源于他性格的劣根性。也许是从小深受传统家庭封建的熏陶,他性格上总表现出一股天生的软弱,他是一个内心不够坚定,缺乏勇气的人,无论是对感情,对生活,还是对事业,都表现的淋漓尽致。这使得他成为了一个极其平庸甚至无用的人。对待感情,他拿不出不喜欢就坚决拒绝的态度,也做不到因为喜欢才会结婚,而是会因一时的情绪冲动再加上环境的苦闷与寂寞而选择和孙嘉柔在一起;对待生活,他总是表现出一种得过且过的态度,兴趣宽泛而无主见是钱老对他的描述,这使得他逐渐地失去了生活的热情;对待事业,他表现出了毫无进取心与上进心,从教书到报社,一切都是得益于好友辛楣的帮助,到后来他破罐子破摔的心态则发展的更为牢固和健全,事业则全然指望着老友和老爹。

方鸿渐的人生俨然就是一座围城,从上海辗转到内地后来又折腾回上海最后又想重新回内地,一次次环境的迁徙反映出的正是他对生活的不断逃离。殊不知,他永远也只是在城外人和城中人之间进行角色互换,而不管他属于哪一种,生活都不会因此而变得温柔。说到他和孙的婚姻,总是让人觉得过于仓促与脆弱,两人草率的相恋进而草率的完婚到婚后日常式的拌嘴吵架到最后所有争吵终于凝聚成了一股爆炸性的力量,最终成为压垮他们感情的最后一根稻草;显然,婚姻这座围城也没有放过他。

于我而言,我想围城这部小说所能带给我的东西是: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座围城,不管我们是城中人还是城外人,苦与乐总是相伴相生的,我们要做的并不是逃离这座城,而是如何在这座城里能够活的更好。只有学会用心拥抱当下,能够从生活中苦中作乐,努力寻找到生活的乐趣,人生才会过的快乐而精彩。

刺读后感1000字篇4

?小王子》是作家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于1942年写成的著名法国儿童文学短篇小说。本书的主人公是来自外星球的小王子,作者以小王子孩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透视出成人的空虚、盲目,愚妄和死板教条,用浅显天真的语言写出了人类的孤独寂寞、没有根基随风流浪的命运。同时,也表达出作者对金钱关系的批判,对真善美的讴歌。

?小王子》所讲述的故事既美丽又伤感:飞行员“我”因为飞机出了故障,被迫降落在远离人烟的撒哈拉沙漠上,这时一个迷人而神秘的小男孩儿出现了,执拗地请“我”给他画一只绵羊。他就是小王子,纯洁,忧郁,来自太阳系中某个不为人知的小行星,爱提问题,对别人的问题却从不作答。在攀谈中小王子的秘密逐渐揭开了,他是因为与他美丽、骄傲的玫瑰花发生了感情纠葛才负气出走的。他在各星球中间漫游,分别造访了国王、自负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和地理学家的星球,最终降临到地球上,试图找到缓解孤独和痛苦的良方。

在《小王子》中,我学会了一种职责,叫做“驯养”。当狐狸向小王子描述它的心声时说:“如果你驯养我,那我的生命就会充满阳光,你的脚步声会变得跟其他人不一样。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迅速躲到地底下,你的脚步声则会像音乐一样,把我召唤出洞穴。你看到那边的麦田了吗……你有一头金色的头发,金黄色的麦子会让我想起你,我也会喜欢听风在麦穗间吹拂的声音……”可是最终,小王子还是离开了狐狸,他说:“那你还是什么也没得到吧……”“不,至少我还拥有麦子的颜色……”

我们在得到的同时都会失去,可是当我们同一些事物“建立某种关系”后,得到与失去都已变得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去对待,无论结局是喜是悲,至少我们还拥有麦子的颜色。

从小王子的话里我们能感知到,任何事物都有它的表面性与真实性,很多时候,我们只看到表面的事情而忽略了内在的意义。小王子牢记了狐狸的话“仅有用心灵才能看得清事物的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见的”。于是他说:“正因为有一朵我们看不见的花儿,星星才显得如此美丽。”“沙漠美丽,因为沙漠的某处隐藏着一口井。”啊,小王子的内心真是很丰富的。很多事物,因为我们用肉眼无法看到,才显得神秘。其实得到这些又是那么的简单,只需要一颗充满爱的心。

在这篇文章里有太多的想象空间,也有太多令人寻味的意思。或许我没读懂,或许因为年龄限制我读不懂。请读一读了《小王子》,你将发现生活不再苦闷、无趣,然而最重要的是你得抛开世俗的眼光,坚持一份童稚的纯真。没有人永远停留在童年,可是我们能够永远坚持一份纯真的童心。然而文章里的意思肯定不止这些,因为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刺读后感1000字篇5

你曾经在你的青春年华做过哪些惊天动地,让你足以铭记一生的事?陈寻说,他曾为了和一个女孩上同一所大学,高考放弃做物理最后一道13分的大题,在周围一群牛逼哄哄的答案里,他的话语显得那么朴素,甚至朴素得有些怪异,有些格格不入,却能让人咂摸出无比的苦涩和动人。

这是一部献给80年代人的青春作品,有着深刻的时代烙印,这个年代的学生历经着与国家共同成长的理想与热情,他们对北京申奥成功有着发自内心的欣喜,对国家的发展满怀憧憬和忧患意识,他们的青春除了暗暗品味着比爱更美好的感情,也心系着家国天下,他们努力争取属于自己的荣耀,挥斥方遒,又尽情挥洒着汗水,当物质生活还未成为衡量一个人的标准时,他们的精神是欢愉的、高亢的。

青春总是和爱情、友情形影不离,像透过树叶空隙的阳光,跃动出星星点点的光圈,像是少艾时光中一丝朦胧的不确定,在这不确定中,挥洒着羞涩的喜悦与无边的迷惘。读书时候大体都有一个小团体,彼此之间有着最亲厚的情谊,可以像疯子一样笑着闹着,丝毫不以为意,未来显得笃定无比,大家一定会在一起,继续快意人生,然而分别总是那么错愕,也来得太快。当赵烨砸碎石膏的那一刻,像是宣告着他们友情的破裂,他们再也回不到对彼此毫无猜忌的自己了。

电影中出现的几个问题就像是对青春最残酷的拷问,你还记得她吗?你发过誓吗?你努力过吗?你后悔了吗?陈寻记得方茴,深深地记着方茴,在他离开校园,走向社会以后,方茴仍是他挥之不去的沉痛,让人感伤的是,当一个人作别青春,理想的热血被现实的冷酷浸泡若干年以后,真正怀念的是什么?陈寻记得背对着阳光的方茴的笑脸,记得中学时她留着短头发的样子,记得她从医院离开时踉跄的背影。年轻时容易轻许诺言,长大以后才觉永远难成永远。

陈寻和方茴的爱情仿佛并不让人觉得陌生,反而有种淡淡的遗憾。陈寻就像是我们学校的校草,帅气,阳光,有点小聪明,打篮球打得好,让人移不开眼睛。相比起来,方茴显得黯淡得多,她就像是一朵盛开在夜晚的昙花,清丽淡雅,安静美好,在封闭的高中里,陈寻能够始终追随着她的身影。但一旦来到大学,有了丰富的学校生活,出现了与他更意气相投的人,陈寻渐渐被另一个人打动,林嘉茉的话让我心酸:沈晓棠出现了,于是陈寻对方茴的喜欢就不再是喜欢了。

我心疼方茴,总感觉能看到她的内心世界,她一直是自卑的,像陈寻那样的美好,凭什么一直在她身边停留?她从小心翼翼到依恋得不可自拔,也注定了她日后的决绝。故事到这里也许和我们经历的青春没什么不同,有美好,也有渐行渐远,终成陌路的遗憾。我一直在想,如果不是方茴那么激烈地选择和另一个人做爱,陈寻还会不会记她记得那么深?他听到这个消息时是抑制不住的愤怒和痛楚,这是加注于两个人身上的伤口。方茴是骄傲的,她不想留一个心里有别人的陈寻,但她的骄傲敌不过心底的喜欢,不然不会借着酒醉求陈寻回来,只是他已经走得太远。陈寻说除了孩子,他们什么都有了。但他们也什么都没有了,以这样惨烈方式结束的青春,一辈子都会铭记在心。

?匆匆那年》里的青春有着最闪耀的地方,那就是纯粹坚守的爱情,让现实主义和实用主义全都黯然失色。我反复回味着结局,从原著,从电影里,试图抓到他们未来的一丝线索。对于电影的最后一个问题,陈寻的回答是肯定的,他不是对任何一个人做出这样的回答,而是从内心认清了自己的心意,他想要回到那个篮球赛场,让这一切以不一样的方式结束,这一幕让人热泪盈眶,而毫无疑问的是,方茴对他的感情也不见褪色。他们能重新在一起吗?看到最后视频中的方茴,我又不确定了,一袭红衣的她脸上尽是释然的温暖与爽朗,或许最好的结局还是默默在心底怀念对方?

人会成熟圆融,会日趋衰老,但青春在不知不觉中的美好会永远存留下来,不管是放下了还是放不下的东西,都在记忆深处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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