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写作心得体会中,一定要如实阐述自己的真情实感才行,这样才能得到提升,现在激烈的市场中,心得是大家广泛使用的一种书面材料,下面是28好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新大学生阅读课心得体会8篇,感谢您的参阅。
新大学生阅读课心得体会篇1
历史被如沙的时光悄悄掩埋,当我们再度回首时,已了无痕迹。然而,当我们真正回首聆听和抚摸这尘封的历史记忆时,却总有那一串串的芳名在大漠的鸣沙中突兀、激荡。
20世纪40年代末,在重庆歌乐山下,就有这样一群中华民族的儿女,他们受叛贼所害,被囚禁在那里,经受着种种苦不堪言、惨绝人寰的毒刑:皮鞭的撕咬,鲜血的飞溅,枪弹的呼啸,是他们再熟悉不过的“乐曲”,正义与邪恶,真理和无道,种种煎熬受着殊死较量。
?红岩》就是这样一部描写重庆解放前夕严酷的地下斗争和狱中生活的长篇小说。它体现了老一辈革命家、共产党人的崇高思想境界,坚定理想信念。
记得在小学时候,曾学过《红岩》其中一篇文章《新年大联欢》,讲述的是监狱里的政治犯被给予了特别优待,监狱里的人们诗兴大作,却处处讽刺了敌人,体现了爱党人士视死如归、无惧无畏的精神。
今天,我又重温《红岩》,发现每一次品味都有不一样的感受,读过后的激昂、读过后对敌人的鄙视与憎恨,更让我体会到了什么才叫坚贞、英勇,回首那段不可磨灭、血与火交织在一起的历史,才发现人生价值的可贵。
从一个平凡工人成岗冒死熬夜刻钢板印刷《挺进报》,到许云峰斗智斗勇;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于革命,再到江姐受上级派遣到华蓥山根据地送药品,回想过去憧憬未来,却发现自己的丈夫、华蓥山纵队彭松涛被敌人杀害,人头高挂城头,却坚决要求到丈夫生前战斗过的地方工作……
那一幕幕历史性的生死抉择展现在脑海里,感受着由平凡、渺小的生命换回永不熄灭的光华,更是我对“青春”二字有了一种触及灵魂的醒悟——
像我们的生活在和平时代的青少年,根本没有尝过战争时期艰难生活情况下嚼树根的滋味,看似平常畅谈人生、理想,却往往不知自己生命价值的所在。过去的他们,吃的是霉米饭,睡的是潮湿地,受到的是皮鞭、碳烧,现在的我们,吃的大白米饭还叫哭连天,睡的是席梦思床还坐着噩梦,受的是长辈们的呵护,想想,我们的生活条件哪里比他们差?比起他们,我们都是那么渺小,那么微不足道……
新大学生阅读课心得体会篇2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但是,很可惜,总是没有机会拜读这句话的出处——钱钟书先生的《围城》。
前些日子,终于鼓足了勇气,翻开了这本心仪已久的著作。这本书给我留下了两大映象。首先就是书中处处可见的比喻,在者就是那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正是这两点,让我对此书着迷不已。先来说说此文中到处可见的比喻吧。这可是我对这书着迷的一个重要的因素。真是不知道钱钟书先生脑中还有多多少少这种巧妙的比喻。他总是可以把两件看似毫不相干的事情联系在一起,而且是那么的贴切。用好水果比喻女孩子的脸,用政治家的大话比喻女人的大眼睛,用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比喻那张假文凭,新鲜!也正是这些不失时候的恰当比喻才给了书中这个本为尔虞我诈充斥着的世界一丝光点。这些比喻中有许多的典故,也许只有向钱钟书先生这种学贯中西,博古通今的文人,才能把典故用的那么得心应手,用的那么生动幽默吧?!这人物当然是一本好书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
?围城》中涉及的人物可谓是“种类繁多”啊,简直是五花八门,什么教授、司机、银行经理、妓女、助教等等等等。但是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特点。比如满口道德,却又满腹封建半旧遗老的李梅亭;虚伪庸俗,在情场上耍尽手段让众多男子拜倒于她石榴裙下的苏文纨;俗不可奈的胖子“大诗人”曹元朗……正是这各色人物,真实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但在这众多的配角中,主角的个性是最鲜明突出的。此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可是给我留下了及其深刻映象,似乎他的每一次出场都会给我一种新的认识。
读过此书的人都知道,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但是他为人不求上进,游戏人生,最要不得的就是此人极度虚伪。买了假文凭,却从来不向别人炫耀;明明不愿和苏小姐白头偕老,却又扭扭捏捏,屡次给苏小姐希望。似乎每一次的谎言,他都会因为自己良心的谴责而为自己量身订作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说服自己,而且他总是能够那么成功的将自己骗过来。说谎就是说谎,但又偏偏和良心扯上了关系,真是有点不伦不类的。要不索性就是不要讲良心了,干脆就把那些不光明的事给发扬光大了吧,免的自己弄的两边都着不到边。
但也许这就是他玩世态度的表现吧,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被一圈一圈的“围”起来。但是,在这种种的缺点之中,他还是有那么一些可称道的正直。尽管他是出国国的“先进知识分子”,但他对外国侵略者对中国带来的破害也是直言不讳的。在阴差阳错的演讲之中,他强烈批判了外国侵略者向中国引入的鸦片和梅毒,说这是最不合理的,这样一来,显的他还有那么点让人赞同的地方。
总之,这写让人不满却又不缺一丝可爱的人物正如钱钟书先生在序言中写到的:在这本书里,我想写中国社会的某一部分,某一些人,写这些人,我也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两足无毛动物的基本根性。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正在此吧,这书中的主人公不光是三四十年代知识分子的缩影,也是现在,甚至是将来,社会中某些知识分子的预见。而书中的社会也正是不论什么年代的人都不愿正视的社会。
新大学生阅读课心得体会篇3
初读《活着》对于余华朴实无华的语言并不是很感兴趣,可看着看着却被那富贵那跌宕曲折的人生所吸引。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地主家的少爷富贵的悲惨人生。富贵嗜赌成性,败尽家产。父亲被他活活的气死,而他的妻子带着孩子回了娘家,自己则被抓去参军。即使到后来一家团聚,可生活的压迫促使母亲去世,儿子友庆因输血过多而死,女儿凤霞因产后流血过多而死,妻子家珍因病离世,女婿因工作意外死去,而外孙苦根也因吃豆豆噎死,唯一剩下的只有一头老牛与他相依为命。
读完《活着》不禁令我深思。“人为什么要活着?”余华给出了答案:“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在我看来,活着就是活着,可也要活得有意义。不论你是穷人、富人,是幸福的或是不幸福的,只有活着,才有机会去改变命运,才能感受世界的美好。活着,就要用行动去创造生命的价值,展示生命的意义。
坚持富贵在参军时经历了九死一生,可他为了活着,旅途艰苦还是坚持回到家乡。面对亲人的相继离去,他也没有轻易地放弃生命,而是坚强的活着。因为他看透了生死,他懂得生命的可贵,不论怎样生命不止,生活仍然要继续。生活有痛苦,有幸福。痛苦的你需要有坚持的信念,坚持也恶运斗争,才能迎来美好的未来。而幸福的你则要有坚持的精神,不断进步,坚持不懈的追求完美,才能迎来更美好的生活。一切的一切,只因活着才变的更美好。
奉献富贵的儿子友庆,是个乖巧,善良的孩子。学校带着同学们去医院给县长的妻子输血,友庆也高高兴兴的去了,等待输血是因怕不能输血而着急。他的善良救活了县长的妻子,可他却与世长辞。他用自己的生命救活了一对妻儿,他的无私值得我们的赞颂和学习。友庆虽然死了,可他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他的精神永远的活着。
陪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这句话不假,一直到最后,富贵只有一头老牛陪着,也许正是有了老牛的陪伴,富贵才有活着的勇气。在生活中,天空有鸟儿相伴,花儿有绿叶相依,大海有鱼儿相随。而我们有亲人朋友的陪伴,有了他们的陪伴,我们才不会显得那么的孤独;有了他们的陪伴,我们的生活才更精彩;有了他们的陪伴,我们的生命才有意义。
因为活着,我们有了选择美好的权利。也许生活会曲折坎坷,可我们要有坚持的信念,坚持不懈的努力,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平坦道路。在生活中无私奉献和自私自利并不是本性,我们需要做出选择,自私的你会被世人指责,我想没人愿意如此活着。我们应该懂得奉献,无私的帮助他人,回馈社会。我们的生命中少不了的是陪伴,生活因拥有他人的陪伴而美好,而我们也要学会陪伴他人,给予他人安慰,这样我们的生命才没有遗憾。也许我们的生活中不只这些,但我们所做的事都是为了活得有意义。
活着是为了活着,可要活得有意义。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只要有希望就能活得有意义。
新大学生阅读课心得体会篇4
这本书看完了,这确实是一本不需要书签的书,对于想养成读书习惯的人来说,十分推荐这本书,读起来很流畅。
一本书一共有五篇自序,这还是第一次见。在日本自序中,余华谈到了时间创造了一切,创造了生离死别,创造了酸甜苦辣,并引用了贺知章的一首诗: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对于某些事情的认识,确实只有亲身经历过才懂。就像对于读完上面这首诗的感受,初中和现在相差深远。而现在当我读完《活着》的这本书时,感触并不是很深,并没有觉得这本书写的有多么好,这可能就是我们这一代人对于上一两代人所遭受的苦难没有切身体会的原因吧。
读完之后大概有以下几点感触:富贵最大的幸运就是取了家珍这么好的妻子,这一点甚至改变了自己之前的择偶观;凤霞因为生病变成哑巴真的是太可惜了,但是她第一次就相亲成功我感觉还是比较意外的;有庆一定是一个超级可爱的孩子,如果当时能给他一只狗狗陪他玩,简直就是天堂般的生活了,毕竟绵羊和人类的互动还是很少的,感触最深的就是富贵夸他跑步得第一名的时候,仅有的一次表扬,内心真得比有庆本人还要激动,这可能和自己的生活经历有关系吧;凤霞因为难产而去世,二喜因为工地事故而去世,苦根因为吃豆子而去世,这样类似的事情回老家时也听长辈提起过,那个年代这样的事情确实。
只有回老家时,才能听到长辈讲述他们年轻时的苦难,表情状态大都相似,脸上的皱纹快乐的游动着,和富贵一样,精彩的讲述着自己。
新大学生阅读课心得体会篇5
这几日,我阅读了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这篇小说。
我感到莫名的沉重。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革命家、思想家、教育家,他的文章可谓是字字珠玑、一针见血,我也从中体会到了当时国之黑暗,引起了我的深思。
日记中记载有一句话:我认识他们,他们都是吃人的人。结尾处还发出振聋发聩的呼喊:救救孩子!日记中主人公对他哥哥的痛斥感染了我,那是暗讽他们是搜刮民脂民膏的人啊。主人公有正义感,他觉得自己不应该和那种人同流合污,于是提出了那样的见解。真是可亲可敬,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在当世,这样的见解都是先进的、有道义的!如果这样为国为孩子着想的人再多一点,或许我们的世界会更好吧。
其实当今的世界很安宁,没有大型的战争,没有太多的流离失所,没有太过黑暗的灾难来临,和平稳定,欣欣向荣!
只是偶尔想想,这个世界上依然有着不平等、缺衣少食、天灾人祸,我的内心就不安,是我杞人忧天了么,或许不是吧。
带着我的思绪,我将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收好,我的内心好似有一股力量在燃烧,我忽然感觉我的思维升华了,我应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没错,就是应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忽然想起了初中时接触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是对中国,对中国社会,对中国人的要求,也是我们年轻一代的,更是我们需要硌守的信条!这是我们新一代、老一辈的全部。
只是我们还是没能做好,但我坚信,我们的坚持会换来更好的明天,我们的努力绝对不会白费,我们的信仰在未来,会洒遍祖国的每一寸土地!
从此,不,是一直以来,我都在努力学习,想要为祖国做出贡献,想要为社会提供一份力。虽然革命的道路还有很长,但我知道,这是正确的路。也许它没有终点,也许它艰辛坎坷,也许它暗藏杀机,但它是正确的,是可以坚持的!
貌似跑题了,只是忽然很澎湃,心情激动。我知道,未来的路还有很长,我更知道,路在脚下!
其实呢,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是为了控诉当时的地主阶级。他们搜刮民脂民膏,令百姓民不聊生,而主人公身为当中的一员,感觉到自身的罪恶,领悟了自己也是其中的一个,他对此感到厌恶,同时也引起了他的深思。地主阶级靠剥削劳动人民为生,他们“吃”劳动人民的价值,吃他们的血肉,吃他们的精神,以此,养肥自己!
哎,当时的动荡摧毁了政府,很多地方民不聊生,日军侵华战争打了整整八年啊,八年啊!这期间有多少血与泪,有多少骨与肉!秩序混乱,生灵涂炭!
也需要感叹:这样难以忍受的时光过去了!这样黑暗动荡的年代过去了!
而今,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的祖国越来越富强,社会越来越小康,科技越来越进步!人民富裕了,社会安定了,国家发展了!这是千千万万中国人民付出了鲜血的代价换来的啊!
我们还有什么好抱怨的呢,我们已经很幸福了,是不是!当今社会,我们唯有发展己身,争取做有用的人,才有机会在滚滚洪流中脱颖而出!
只是靠一个人努力还不够,要有千千万万个人,所有人一起努力才有可能成功!
我们生而知之!每个人都是有天赋的,并不是说你好我不好,你厉害我不厉害,只要我们认真起来,做好我
们可以做到的事情,那么在困难的事情也能完成,不是么?
其实我还是更关注“救救孩子”的这句话,它让我深思:是不是孩子是最重要的!我想到了很多,终究还是没有明确的答案,可是我知道,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未来的路很广阔,对不对?
新大学生阅读课心得体会篇6
这是杰克伦敦写的一本书的一部分。大致内容是一只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裕的家庭里被宠坏了,过着富裕幸福的生活。但是上帝丢了脸,一个小偷在半夜偷了巴克。当然肯定是卖给北方那些拉雪橇的人了。巴克挣扎着反抗,但他出生在公爵家。他连狗的本事都不会,几鞭就受不了了。唉,他像雨一样被鞭打一点也不好玩。渐渐地,他开始学会躲避,即使想偷懒,也要等主人发现。第一次滑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很多狗,比如杜贝,常年主导狗地主位置的斯皮茨,安静而冷酷的索莱克斯。这个单位的主人,费兰索斯,起初看到巴克并不喜欢他,但后来他慢慢地影响了巴克.
时间过得很慢,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还是摆脱不了斯皮兹的压迫,准备和斯皮兹战斗。很多时候,只要一有机会,巴克就会嘲笑斯皮兹。显然,斯皮兹也发现巴克在他的统治下崛起了。两只狗终于打起来了,巴克浑身青一块紫一块,但看着眼前这个该死的敌人,他调动起自己原有的力量,奋力一战,把斯皮兹打得倒地不起,然后杀了他。最终,巴克的野性发挥到了极致,基本上变成了狼,最终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对他生动的语言有好处,可以写一个生活中常见的东西。同样,巴克的毅力打动了我。巴克变了,变得和以前大不一样了。现在的他很奇怪,很勇敢,充满怨恨。有些文章是愤怒的,有些是泪流满面的,有些意想不到的情节被他触动了,更多的是写刺激但没那么惊心动魄的环节.
我个人觉得我更欣赏巴克的命运,因为最终他是自由的,他完全有能力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他必须通过生死考验)。在取胜的过程中,会有很多困难。我也想向巴克学习,做一些倔强不屈的事,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不倒下。我觉得我做的还不够。做了很多事情之后就摔倒了,好像永远都不想起来。但是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你认为对的事,需要多少次并不重要!
新大学生阅读课心得体会篇7
这些天我读了《秘密花园》。这本书主要讲“玛丽想找到秘密花园,在找的过程中发生了很多故事,出现了很多人物。”其中,我最喜欢主人公玛丽。
玛丽在我心中是一个知错就改,坚强好学的女孩。
有一次玛丽在跳绳,她一次又一次的摔伤,但她不顾疼痛,站起来。跑去请教玛沙。最终学会了跳绳。
玛丽以前很自私,但她明白要改掉坏毛病。在玛丽6岁时,一次在爷爷家吃饭,玛丽很喜欢吃鸡腿,就把盘子里的鸡腿全吃完了,玛丽这时想起爷爷,就亲手炒了一盘鸡腿给爷爷吃。
看到玛丽就想到自我。
记得学习踢毽子的时候,我回家练习觉得脚痛就不踢了,我想如果我能像玛丽一样坚强,今日我就是踢毽子高手了。
那次,我上课时,教师提醒我把笔套套好,但我没有行动,此刻我丢了笔套,钢笔在哭泣,我真后悔。我以后必须知错就改。
读了《秘密花园》我的收获可真多,以后我必须要向玛丽学习。我发现书能使我改正错误,使我越来越优秀。
新大学生阅读课心得体会篇8
作为家长,我是幸福的,因为孩子是我一生中最美丽的收获;然而作为家长,我又是困惑的,因为几乎每天都要遇到教育孩子的难题,很多时候都不知如何下手去解决。
灯下翻开《父母课堂》,孙云晓的一篇《关系好坏决定教育成败》映入眼帘,读着,读着,我的心里豁然开朗,我明白了做为家长一定要懂得尊重、懂得信任,才能让让孩子成功地接受教育。记得“知心姐姐”卢勤老师曾经这样说过:“我有一双爱的眼睛,5分钟之内就能发现这个孩子与别人不同的地方,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在我眼里所有孩子都是好孩子。”
父母的第一职责不是发现孩子的缺点,而是寻找契机去激发孩子的潜能、发现希望。我家孩子曾经很不爱学英语,特别是听读的时候很畏难,有明显抵触的情绪,劝说、呵斥对他也根本不起作用。有一次,我灵机一动,拿了个单词装作不懂的样子问他,他读出了这个单词,说这个单词是聪明的意思。我反问了一句:“那我可不可以这样说呢:youare acleverboy?”顿时孩子就开心的笑了,很主动的打开电脑跟着光盘学习英语。以后隔三差五,我就会向他“请教”,给他更多的自信。当他慢慢的对英语学习有了一些兴趣,我就送他去外教老师家里上课。现在他很喜欢外教老师,对学习英语的兴趣也越来越浓厚了。
我想,孩子的转变或许不是一件太困难的事情,其实对孩子来说,父母的信任本身就是一种赞赏的态度,当孩子面临困难时,这种信任可以给他进步的勇气。父母是孩子的导师,更是孩子最想取悦的人,每个孩子都想得到父母的尊重与信任,而不是怀疑与喝斥。让我们静静心,当孩子有不足的时候,看到他更多的优点;让我们消消火,当孩子失败的时候,给予他更多的鼓励与信任。不经意间,你会发现,自己的孩子已经长大了,已经懂事了,已经非常优秀了……
前苏联的苏霍姆林斯基有本著作叫做《要相信孩子》,其中说道:“儿童的心灵是敏感的,它是为接受一切好的东西而敞开的。”书中阐述了相信孩子、信任孩子的重要性。指出孩子无论是在天性中还是在后天的成长要求中,对信任的需求都是迫切的和必要的。事实就是这样,父母给予孩子充分的相信,会使孩子感受到自我价值的存在,以及自尊感和自立感的提升。这样,孩子会增强独立处理事物的积极性,勇气倍增地面对所遇到的困难。
在日常生活中,父母切忌搞“一言堂”,认为孩子什么都做不好,不会做,事事都要替孩子做主,给孩子拿主意。特别是孩子相对独立的生活圈和学习圈范围之内的事情,应该充分相信孩子的能力,放手让孩子独立地去处理。孩子的成长过程是不断地学习自立的过程。家长要给孩子充分的空间和信心去独立面对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坎坷,不要怀疑孩子的能力。能力的养成需要锻炼和实践。
家长应放手让孩子去体验生活,吃一点苦头也许会成为孩子成长的基石。家长爱孩子,请从相信孩子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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