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能够激发读者对书籍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读后感是我们对作品中人物命运和情感的共鸣和感受,28好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关于名著的读后感通用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关于名著的读后感篇1
这个星期,我读了《童年》的第二部,《在人间》。
?在人间》主要讲了阿廖沙在11岁的时候,母亲不幸去世,外祖父也家道中落。他无法继续过寄人篱下的生活,便走入社会,独立谋生。他先后在鞋店、圣像作坊当过学徒,也在绘图师家、轮船上当过杂工,饱尝了人世间的痛苦。在船上当洗碗工的时候,他结识了正直的厨师斯穆雷,并在他的帮助下开始读书。此后,在善良的裁缝妻子、美丽的“玛戈尔皇后”的帮助下,他在书籍的海洋中越游越畅。书籍开括了他的眼界,激发了他对正义和真理追求的决心。五年后,他怀着进大学的希望去了喀山。
读完这部书,我突然感觉:原来人世间并不都是非常美好的,人世间也有痛苦。就像阿廖沙所经历的一样,每天在绘图师家里做家务,说是当学徒,其实每天都在倒脏水;在轮船上做洗碗工,却遭到了侍者的陷害;在圣像学坊做学徒,却被老板误解开除……阿廖沙所经历的苦难,我们是永远都体会不到的。
但是,阿廖沙在诸多的苦难面前,并没有被苦难所打倒,而是勇敢的面对困难,坚强的去打倒困难。而且,他还在百忙之中,抽空出来看书。渐渐地,他就沉迷在书中了。虽然有很多的困难阻挡他在书的王国中遨游的步伐,但他却坚强的面对!
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千万不要放弃,一定要面对困难,鼓起勇气来打倒困难!
关于名著的读后感篇2
我敬佩司马迁能把《史记》写得那么深动敬佩《史记》当中的每一个英雄人物敬佩中国拥有那么丰厚悠久的历史。今日我最终把厚厚的一本《史记》读完了读完这本书后我的收获还真是不小。
?史记》这本书记叙了上自黄帝下至汉武帝太初年间共计三千多年的历史它的叙事简明生动十分得吸引人。《史记》是历史的“实录”具有十分高的文学价值。它的文学价值表此刻运用真实的历史材料并且成功地塑造出众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在人物塑造上司马迁真正做到了将历史、人物和主题统一齐来这样既写活了历史人物也栩栩如生看完了每一篇故事好像每个人物就出此刻我的眼前。他还十分善于经过人物的言行举止来完成对人物性格的刻画。我觉得《史记》的语言真不愧之后被奉为“古文”的最高成就。
在《史记》这本书中使我印象最深的历史故事是:《五张羊皮的故事》。这则故事主要讲了:春秋战国时候爱惜人才的秦穆公为了赎回聪明才干的百里奚用五张羊皮去跟楚人交换他最终秦穆公赎回了自我最喜欢的大臣百里奚。读了这篇故事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凡事都要换一个角度去思考就像文中的秦穆公一样他如果用重金去赎回百里奚的话楚人觉得秦穆公很看重他必须不会轻易交换。可是如果用五张羊皮去交换的话楚人必定会很轻视百里奚而同意交换。聪明的秦穆公就换了一个角度去思考问题最终如愿以偿。我觉得我应当向秦穆公学习。
总而言之在《史记》这本书中我了解到了中国伟大的五千年的历史同时我还懂得了不少的知识收获了不少硕果。我认为《史记》这本书值得一看。
关于名著的读后感篇3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社会生活,将其攫取、裁剪,再加以创造,《红楼梦》这幅画卷就这样展现在我们眼前。一经问世就成为“中国小说文学难以征服的顶峰”,是当之无愧的经典之作。
作者曹雪芹,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另外还有芹圃、芹溪、芹溪居士等字号。祖籍襄平(今辽宁省辽阳市)。出生在贵族家庭,年仅十岁的他亲眼看到家庭遭受沧海桑田的变故,对封建统治的没落命运有了切身感受。从1752年起,他终于挥洒出一部不朽的现实主义巨著《红楼梦》。
?红楼梦》是一部有关爱情的小说,但作者并没有把着眼点完全放在故事情节上,而是在人物塑造方面下足了功夫,显示出高度成熟的艺术水准。全书共刻画了四百多号人物,不同的身世命运,不同的生活情景,在曹雪芹的笔下,人与事的来龙去脉,一概井然有序,从容自然。上至皇庭贵妇,下至走卒车夫,其神色、语言及个性,都纤毫毕现。且以“第四十回”为例:
只见一个媳妇端了一个盒子站在当地,一个丫鬟上来揭去盒盖,里面盛着两碗菜。李纨端了一碗放在贾母桌上。凤姐儿偏拣了一碗鸽子蛋放在刘姥姥桌上。贾母这边说声"请",刘姥姥便站起身来,高声说道:"老刘,老刘,食量大似牛,吃一个老母猪不抬头。"说着,却鼓着腮帮子,两眼直视,一声不语。众人先是发怔,后来一听,上上下下都哈哈的大笑起来。史湘云撑不住,一口饭都喷了出来,林黛玉笑岔了气,伏着桌子只叫“嗳哟”,宝玉早滚到贾母怀里,贾母笑的搂着宝玉叫"心肝";王夫人笑的用手指着凤姐儿,只说不出话来;薛姨妈也撑不住,口里茶喷了探春一裙子;探春手里的饭碗都合在迎春身上,惜春离了坐位,拉着他奶母叫揉一揉肠子。地下的无一个不弯腰屈背,也有躲出去蹲着笑去的,也有忍着笑上来替他姊妹换衣裳的。独有凤姐鸳鸯二人撑着,还只管让刘姥姥。刘姥姥拿起箸来,只觉不听使,又说道:"这里的鸡儿也俊,下的这蛋也小巧,怪俊的。我且抓得一个儿。”
贾宝玉,荣国府的'嫡派子孙,衔玉而生。前世为女娲补天剩下的一块灵石。从小淘气异常,但其聪明乖觉处,百个不及他一个。贾宝玉是小说的核心人物。他聪慧异常,出类拔萃,但他不肯“留意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他是大家庭中的宠儿,但命运却不由得自己做主,与林妹妹相契相知,抒发真性情真心意,却被逼着娶了宝钗,终离了俗世,走入茫茫大雪。
林黛玉,前世为三生石边的一株绛珠草,受赤霞宫神瑛侍者的甘露之惠,愿跟其下凡还尽眼泪。她绝丽脱俗,雅若天仙,虽然她是寄人篱下的孤儿,但她生性孤傲,心思敏感,才华横溢,个性纯真灵净,说话率直有时却也刻薄。她常怀隐忧,感物伤情;暮春时节,见落花飘零,就锄坟葬花。最后黛玉泪洒百日,泣血而死,还了前世情缘,留下悠长的深思。
还有王熙凤。她的出现处处吸引着众人的眼光,她处事圆滑,眼观六路,八面玲珑;她阴险恶毒,心狠手辣,弄权夺势。但这并不能用反面人物来简单归结,她是开心果,上哄得贾母其中宠爱,她又是脂粉队里的英雄,下管的婆婆丫鬟们服服帖帖。最终因她胆大妄为,不给别人留活路,落得个疾病缠身、无力回天的下场。
从王熙凤这小小的一角,足以映射出封建贵族家庭的腐朽和道德沦丧,预示着中国古老的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的走向崩溃。
?红楼梦》是中国文学和中国文化的永恒话题。西方有“说不尽的莎士比亚”的说法,据说原是歌德的话。在中国,《红楼梦》也是说不尽的,已经说了二百多年,今后还要说下去。
关于名著的读后感篇4
在这个暑假中,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的《雾都孤儿》。故事中的主人公——小男孩奥利弗是一个孤儿他受尽济贫院中非人的对待,因为饥饿而向伙房师傅多要一碗粥而被送进棺材铺当学徒。受尽老板和伙计的欺凌而逃亡到伦敦。
在伦敦,他受到贼首的教唆而行窃,但却但却被人逮了个正着。失主布朗洛收留了他,他决心向善却被再一次抓回贼窖。后来他被逼去抢劫,而被枪击中。好在他被主人家收养。此时奥利弗的身世也逐渐水落石出,终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奥利弗终于依法继承父亲的家产,和亲人们居住在一起,过上了幸福的日子。而曾经教唆过他行窃的费金被处以绞刑。
这是一个让人感动的故事,他歌颂了人性的善良,也抨击了人性的邪恶。这本书如同一面可以带我们回到过去的镜子。在它的照耀下,我仿佛看到了奥利弗可怜的样子,也看到了费金等人的凶神恶煞。这本书强烈的`抒发了对下等人民的同情和对现实的审判。我多想再奥利弗受到虐待的时候送他一块面包,让他不再忍饥挨饿;我多想在费金处以绞刑时,和刑场的民众们欢呼雀跃,因为他实在罪有应得。
读完这本书后,我发现我自己对人的善恶美丑有了一个新的认识。那些心怀不轨的人是不会得到好报的,而光明磊落的人将会坦荡一生,得到人们的尊敬。我更加相信,生活中善良的人更要远之余邪恶的人。而且善恶有报,邪不胜正,正义永远是占上风的。
在写作方面,狄更斯使用了幽默讽刺的手法来刻画一系列的坏人形象。在以后的作文中,我也要运用这种手法来提升自己的写作手法,我要做个好人,因为邪不胜正!
关于名著的读后感篇5
相见就是一种缘
在《西游记》中,孙悟空神通广大,法力无边,天不怕地不怕,他无疑是个大人物。但是再强大的人物,也有脆弱的时候,也需要有人去关心他。
五百年前,一块灵石吸天地之灵气,日月之精华,孕一仙胎,一日迸裂,产一石卵,石卵见风化一石猴,这就是孙悟空。孙悟空修行成仙,法力无边,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间,所有朋友都远他而去,就连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也只见过他一面。百年孤独,百年春夏秋冬,他餐风饮露,好不凄苦。幸得菩萨点化,他终于迎来了取经人唐僧,唐僧解救他后,他做了唐僧的徒弟,但是在唐僧那里,他并没有得到足够的关爱和信任。后来猪八戒也是对他若即若离,甚至鼓动唐僧念《紧箍咒》,使他受尽皮肉之苦。只有沙僧,他崇拜悟空,支持悟空,可以算是他的铁粉知己。
在流沙河,沙僧被悟空收服后,他自叹不如。后来见过孙悟空的真本领后,更是打心眼里佩服这位大师兄。
起先,沙僧是怕孙悟空的,虽然他们已经成了师兄弟,但是他还是小心翼翼地跟在大师兄身后,老老实实地挑着行李,做自己份类之事。
信任交心的前提
在《西游记》第二十七回中,白骨精三次变化要吃唐僧,不用说唐僧的肉眼凡胎看不出来,就连曾经是神仙的猪八戒、沙和尚也没看出来。只有孙悟空他火眼睛睛,一眼就看出了白骨精的真身。他打死白骨精后,沙僧暗暗得佩服起大师兄。
虽然孙悟空是为了救师父才打死白骨精的,可最终还是被师父赶走了。无奈之下,孙悟空只能把师父托付给沙僧,他说:“贤弟,你是个好人,要留心防着八戒言语,途中更要仔细,倘一时有妖精拿住师父,你就说老孙是他大徒弟。西方毛怪,闻我手段,不敢伤我师父。”可见,孙悟空也是很信任沙僧的。听了大师兄的嘱托,沙僧非常感激大师兄对他的信任,他把这句话刻在了心里。他知道,大师兄走后,西天取经的道路会更加艰难。
从信任到崇拜
在营救宝象国公主百花羞的一战中,沙僧被黄袍怪抓住,捆在洞中,最后猪八戒请来孙悟空解救他们。当百花羞告诉沙僧孙悟空来救他时,他像是甘露滋心,高兴坏了,他说:“哥哥,你真是从天而降也!”
他对大师兄的感情从佩服到了崇拜。他的这种崇拜既表现在脸上,也表达在语言中。
就连唐僧也看出,沙僧对孙悟空的崇拜和信任远远超过对自己的崇拜和信任。他也知道猪八戒和悟空的关系远远不如沙僧和悟空的好。
规劝需要技巧
唐僧把悟空赶走后,六耳猕猴假装悟空,把唐僧打晕,将行李抢走。唐僧选择让沙僧去请悟空,理由是猪八戒与悟空向来关系不好,沙僧也乐意去请大师兄。平时像闷葫芦一样的沙僧,其实心里很清楚,他是一个能够明辨是非之人。找到大师兄后,他又说了一番入情入理的话:“上次的事,确实是师父不对,错怪了你,我也不好,没有及时劝解。”虽然表面上看,沙僧是在揣摩孙悟空的心里说话,实际上这也是他的真心话。好久没有听到这样懂他的知心话了,孙悟空感动不已,心里潮潮的,暖暖的,他就随沙僧去救师父了。
心中的核心永远是自己最崇拜的那个人
在沙僧心里,取经团队的核心不是师父,而是大师兄,如果没有大师兄,取经事业就难成功。在悟空被妖怪吞进肚子后,猪八戒又要散伙,散伙分行李是猪八戒每次遇到困难后的第一想法,沙僧每次都没答应,唯独这次,他也真的和猪八戒分起了行李。在他看来,大师兄“死了”,取经已无希望,纵然自己再不情愿,可又能如何呢?
在十万八千里的路途中,沙僧与孙悟空之间也有争吵、拌嘴,但是他们的关系却越来越亲密,这种关系背后,是崇拜,是信任,是依赖。
沙僧经历的痛苦,和孙悟空压在五指山下的凄苦差不多,他们的经历很相似,同是天涯沦落人,沙僧能体会到大师兄曾经受到的煎熬,也就更加关心他了。一路上,孙悟空的敢作敢当,英勇向前,让沙僧的一声“大师兄”叫得心服口服。
大师兄在前面走,沙僧只管跟在他的后面,他信任大师兄。当猪八戒动摇时,他就说:“只管跟着大哥走,终须有个到达之日。”
榜样就是动力
人生中,有了榜样,就有了前进的方向和动力。孙悟空就是沙僧的向标和灯塔。十万八千里的风风雨雨中,孙悟空和沙僧相互扶持,相互成就。最终,他们修得了正果,孙悟空被分为斗战胜佛,沙僧被分为金身罗汉。在沙僧心里,除了感恩师父外,他还感谢大师兄孙悟空。正是这位情同手足的师兄,才让他看到了希望,有了战胜困难,取得真经的信心,也正是这位师兄,才教会了他许多本领,最终修得正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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