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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读后感1500字最新5篇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发现作品中的人物成长和心理变化,从而深入地理解作品的主题和结构,读后感能够激发读者对书籍的多元文化和跨文化交流的关注,下面是28好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药读后感1500字最新5篇,感谢您的参阅。

药读后感1500字最新5篇

药读后感1500字篇1

通读全书,《乡土中国》让我明白了不少道理。见识颇长。说实话,以前并不怎么关注这方面的书籍,这次读后感受到许多。其实在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即使是现在,农业仍是农村生活的物质基础。农业与商业、工业的一点很重要的区别是农业发展所直接依赖的土地是不能流动的,农业收成也需要时间的等待,需要的是安稳。试想,如果迁移,势必得重新寻找适于耕作的地皮、开垦荒地,结果是劳力伤财;而农作物收成需要时间等待这一特性也决定了人不适合经常迁移。限于农业的这种需要安稳的特性,在乡土社会里,祖祖辈辈只能也像植物一样,也把自己的根扎在自己耕作的土地里,“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千百年来就在一块狭小的地盘上繁衍生息,非到万不得已,绝不流动。而我们也将发现,乡土社会的这种求安稳、不流动的特点,将引发许多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产物。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聚居的社会,熟人之间的交往是讲人情、讲互相信任的,如果涉及到金钱等精细的利益计算,对熟人之间来讲便是“见外”了,于感情有损。在这样的社会中,商业是很难发展起来的,商人追求利润,他必须精于计算,排除感情的干扰,而以一种理性的思维来经营自己的产业。人情世故一旦涉入商业之中,势必成为商业经营的一块很大的绊脚石。所以纵观古代的商人的发迹史,很少能找出一个是在本地发迹的,大多是少年出外,历经艰辛而发财。所以中国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历史悠久,发展显眼的几乎都是农业文明,商业很难发展成为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这不能否认与乡土社会的特点有关。而乡土社会的这种稳定、不流动的特点,一定程度上又是基于传统农业的特点而产生的。

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聚集的社会,绝大部分情况是,他们之间具有血缘关系,也就是说,他们有着共同的祖先,在几个世代以前迁居到某个地方,繁衍生息。在许多地方往往可看到聚姓而居的情况,一个家族自己形成一个村落,从而有了李家庄、潘家园之类的地名。在这么一个有限的区域内共同生活、朝夕相见,他们有事情可以面对面地交流,即使是先人的遗训等也可通过一代代人口头传下来,文字在这种社会里是无需的,这也无怪乎传统社会里文盲的数目之众了

在这种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基于一种什么样的原则呢?我们不妨先来了解一下作者在书中所提出的一个概念——“差序格局”。这个概念是作者的一大创举,被认为是对中国传统人伦关系的一种精妙的概括,在学界上很有影响力。在提出这个概念以前,作者在书中举了很形象的例子将中西方的社会类型作了比较。他将西洋社会的类型称为团体格局,若干人组成一个个团体,就像一捆捆扎起来的木柴;将中国乡土社会的类型称为差序格局,每个人都以自己为中心,按亲疏远近向外扩开一圈圈的社会圈子,就像石头投入水中荡起的一圈圈波纹。这种差序格局中的个人与他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那样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愈推愈薄。作者把社会关系的这种一轮轮波纹之间的差序称为人伦。中国人讲究人伦——君臣、父子、夫妇、长幼……讲的是一种差等关系,这种种差等关系各自有它们应该遵守的规则。在这种差序格局里,个人与他人的交往便是以“人伦”为基础的。当个人以自己为中心,“推己及人”,形成一圈圈的社会圈子时,这圈子是可大可小具有伸展性的。人们往往根据其实际需要而相应扩大或缩小其圈子的范围。正因如此,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的概念是模糊的,小的时候父母子女是一个家,大的时候可以囊括伯叔等,甚至大至整个家族。但是无论这圈子如何伸展收缩都只局限于父系一方的范围内,这是中国传统父系社会的特点。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中提到,古代的官员退休返家后有义务负起整个家族的生计,为此李贽才决定出家摆脱俗事困扰,这以现代的眼光看来似乎有点不可理喻,但确是乡土社会的真实写照——家与家族有时候是很难区分清楚的,这是由于差序格局的人伦关系的可伸缩性所致。等等……

?乡土中国》很适合我们这些大学生多去读读,不读你无法体会其中蕴含的深刻哲理。它会让你对我们的乡土社会有更深刻的认识跟了解。同时,我觉得我们应该在业余时间多读一些有意义的书,会对我们帮助更多!

药读后感1500字篇2

读《史记之孔子世家》有感——流水人生

孔子说:“仁者爱山,智者乐水。”仁者何以乐山,智者何以乐水?山水是天地自然的象征,是一切生命的源泉和万物栖息之所;是仁者对生命的寄托,是智者对自然的依恋。这是孔子对天人相结合境界的最高体验。孔子的一生追求仁,被大多数人认为是仁者,但是他更是智者。因为他更钟情于水。

孔子观赏东流的水,子贡问道:“君子只要看见大水都要观赏,原因是什么?”孔子答道:“因为大水流动永不停息,而且滋润世间万物却不自认为有功,就像人的德行一样。水有时在低处流动,有时在高处流动,这都有其遵循的规律,就像人的仁义一样。大水浩浩荡荡,永不枯竭,这就像人的道德一样。水流向百仞高的大山中而不惧怕,这就像人的勇敢一样。装满了却用不着用盖子削平,这就像人的正直一样。水的柔弱无所不至,就像人的明察一样。水从源头必定流向东方,就像人的志向一样,所以君子看见了必定要观赏它。”孔子用滔滔江水比做人的德行,勉励我们进德修业应像奔流不止的河水昼夜不舍,永不停息。这不仅体现孔子的智慧,而且不也暗示了孔子的一生如流水一般吗?

孔子一生仕途不顺畅,如流水般曲曲折折。孔子35岁去齐国,见到齐景公。由于受大臣晏婴的阻止,没有得到齐景公的重用,37岁返鲁。孔子从51岁起,先是做了鲁国得县官,后来官至鲁国的最高法官,并代理丞相。可是只有三个月的功夫,由于鲁王不听他的意见,孔子只好辞职,离开鲁国。在55岁到68岁这14年间,奔走列国:在齐国受到排斥,在宋国、卫国遭到驱逐,在陈国、蔡国之间遭受厄困。于是又返回鲁国。

社会现实却是让人痛心。周王室统治微弱,“礼崩乐坏”,诸侯纷纷崛起,伦理秩序失控,社会纲常紊乱。孔子想到自己的先祖弗父何禅让君位,正考父曾接连辅佐宋国三公,父亲叔梁纥勇猛震三鲁,母亲颜徵含辛茹苦地教育培养自己。孔子叩心自问:自己为什么不能像传说中的盘古一斧劈开混沌的世界,令天地分开、泾渭分流?为什不能像文武周公那样文治武功,把天下治理得井井有条、太太平平?自己虽没有君王之位来施展政治抱负,也没有威武之师可以征伐世上邪恶,但是自己有知识、有智慧,可以用教育开启人的心智,用“六艺”来培养“上事君以忠,下使民以惠”的贤臣,改造这种“礼崩乐坏”的社会现实,实现“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太平盛世。于是孔子不怕困难,如流水般,坚持自己的信仰,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他下定决心,走上杏坛,传先王之道、授六艺之技、育天下之才。

哀公三年,孔子当时60岁。孔子周游列国到宋,和弟子们在大树下“习礼”。桓魋扬言要杀孔子时,砍倒大树。弟子们让孔子快跑。孔子却安慰弟子们,曰:“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之后,孔子以及他的弟子们秘密地离开宋国。等到桓魋得知孔子师徒出行的消息,派兵追赶时,孔子一行早已消失在茫茫的夜幕中。孔子师徒先后来到新郑。当时孔子风尘仆仆、疲惫不堪,非常狼狈。子贡等人四处寻找孔子。有一位老人对子贡说:“东门有个老头,长相不凡。脑门子像尧帝,脖颈似尧时的名法官皋陶,双肩类似郑国大夫子产,腰以下不及禹三寸,脊背微曲,又瘦又乏,累若丧家之犬。”子贡见到孔子后,便把老人的话学给孔子听。孔子听后,见大家失魂落魄的模样,不禁大笑,说:“说我形状像贤相,那可不敢当。说我像一只丧家之犬,倒是很像,很像!”像这种坦坦荡荡、从容不迫地对待挫折、坚持自己的信仰,孔子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最后,假如将孔子和庄子相互比较的话,在主观上,我更向往庄子那样逍遥自在的精神境界;但是在客观上,我更提倡孔子的处世智慧。尽管孔子曾提出“刑不上大夫”这一不平等的法律。但人生孰能无过?孔子还是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孔子的思想包含着中华民族千百年来为人处世的智慧,给人们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更重要的是,他的精神如流水不绝,激励着万代子孙。

药读后感1500字篇3

二零一零年,史铁生魂归地坛,爸爸坐在饭桌的那头,唏嘘不已。谈起史铁生的作品,他记忆犹新,仿佛又回到了二十多年前热血沸腾的时代,其中《我的遥远的清平湾》记忆最为深刻。那一个个朴实的文字,就如那条清泉河般,滴滴流入了我的心中。

清平湾是陕北的一个小山村,由于偏远,所以民风非常淳朴,然而文化却源远流长。他们的口头语言极书面化,例如香菜叫芫荽,“骗人”要说“玄谎”,就连最没文化的老太婆也会使用“酝酿”,倒真有一股文化圣地的味道。

然而最显示魅力的不是日常口语,而是吼遍陕北的民歌。清平湾唱的歌不像秦腔一般震天撼地,而是和着吆牛声轻快地哼唱,()似乎贫穷根本没有影响他们对生活的追求,他们说:“人愁了才能唱好山歌。”听《走西口》,挺《女儿嫁》,它们就像山丹丹一样绽放在石缝似的生活上。

清平湾的生活的旋律永远是那么明快,景也是令人神往。史铁生用他清丽的笔墨,点染出了一个雾气缭绕、满目繁华、遍地生灵的景象。而令人赞叹的是,在如此艰苦的环境下,竟没有一个人去捕杀那些小动物,仿佛捕杀了它们无异于亵渎了神灵。我想,这是对自然的尊敬和崇拜,人本生于自然,最后又将归于尘土,若不尊敬这片土地和其它生物,又怎对得起一生赖于自然的恩情?

史铁生跟随破老汉四处放牛,而牛顶架时便是最好的享受。他养的红犍牛日渐强大,作者便让他和老黑牛进行决斗。它们的实力相当,红犍牛凭机智战胜了对手。虽然老黑牛败了,但它曾救过全村人的命,甚至为了不把小牛犊压坏而站着不睡,被杀死的时候还流下了泪水。我相信,动物的泪水是最震撼人心的,它们没有人的感情那么丰富,因此也做不出虚伪的神情,所以我觉得原始有时也是美的。

清平湾就是这样,恬淡安乐,充满着激情。那条奔流的清平河,不仅流入了史铁生心中,还流遍了我全身,使我也幻想着那种淳朴而又遥远的生活。

药读后感1500字篇4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与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他则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在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也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药读后感1500字篇5

我小的时候就对风筝满怀憧憬,可能是因为当时还不知道飞机是什么玩意吧,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晚上抬头就能看到一闪一闪的眼睛,我抓着爸爸的胳膊让他看会眨眼的星星,后来老爸告诉我那是风筝尾巴上栓着的灯在高高的云朵里穿梭。上初一时我听过一篇学姐的朗诵诗,是通过风筝来写父女间亲情的,当时很感动,从此便爱上了风筝放飞的季节——春、秋。我第一篇被当做范文在全班朗读的作文也是关于风筝的,仿佛只要提起这个名词我心里就会充满许多美好而温润的回忆,现在在这众多感动之上恐怕还要加上这本《追风筝的人》了。

如果我硬要做个类比的话这本书在主旨上应该与托尔斯泰的《复活》相一致,只是在我的印象中《复活》并没有这种脉脉的温情,而且由于年龄和间隔时间的关系我已经基本忘却了聂赫留朵夫的一系列自我救赎过程,现在只能就书论书,谈谈《追风筝的人》了。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阿富汗作家写的书,对这个国家惟一的印象就是无休止的内乱和拉登,甚至不仅仅是那里,整个西亚就是铺天盖地的黄土、取之不尽的石油、永远裹着全身的虔诚的伊斯兰信徒,至于具体是阿富汗、伊朗还是伊拉克好像从来都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这本书很是惊艳地融进了从七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的阿富汗国家背景,通过书内主人公阿米尔的眼看到了共和、苏联入侵和塔利班惊人的破坏力,以童年悠闲的背景与后来返回时所看到的残酷现实做了对比,赤裸裸地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战争的杀伤力,这种感觉很像《飘》。

而在一切罪恶都还没开始的时候,那里还是个充满欢笑的国度,有这样两个少年——阿米尔和哈桑。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喝着同一个乳母的奶水,像兄弟一样,可地位却有着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一个出生后学会的第一句话是他主人名字的仆人而已。阿米尔是懦弱的,在被欺负的时候他总选择忍气吞声,每次都是哈桑为他出头,这使阿米尔的父亲非常苦恼,他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像个男子汉一样。对于生来就失去母亲的阿米尔来讲,父亲是他惟一的亲人,他不愿意与人分享父亲的爱,哪怕是同他情如手足的哈桑。他总会想出一些小花招恶意地嘲笑哈桑,可哈桑从来都不会生气。

那个冬天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掉了最忠诚的哈桑。由于哈桑义无反顾的善良使他每时每刻如坐针毡,哈桑像面镜子一样会倒映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终于赶走了哈桑——以一种及其卑劣的方式。后来苏联入侵,阿米尔和父亲被迫移居美国,在那里他得到了暂时的安宁,直到二十五年后来自伊朗,一个名叫拉辛汗的朋友告诉他:回阿富汗来,这里有能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来了,已近不惑之年的他却意外得知已经死去的那个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仆人哈桑,实际是他同父异母的的弟弟,带着赎罪的心理他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道路。一路的艰辛、危险、命悬一线,终于让他救回了哈桑的儿子——他的侄子——索拉博。

追风筝的人,我们每个人都是,在追寻一条自我救赎的路,心里藏着阴暗,有些人敢于面对,像索拉雅和拉辛汗;有些人选择用另一种方式去弥补,像阿米尔的父亲和哈桑的母亲;有些人在逃避后选择再次回归,像阿米尔。我想没有人是哈桑,因为不会有那样善良的人存活,所以我们的一生都是个追风筝的过程,希望在追到风筝的那一刻再倒下,然后仰望蓝天说一句:“这辈子我不再欠任何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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