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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8篇

读后感是我对书籍中的人生智慧和价值追求的思考和反思,读后感是对作者思想和创作意图的理解和评价,28好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乡土中国读后感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乡土中国读后感8篇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1

在看《乡土中国》这部小说后,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便是“乡土”这一个词了。这确实概括了整个国家中乡村地区的特点。在这本书中“乡土本色”很好地介绍了何谓“乡土”。

乡土,直译为家乡的土壤,可它的内涵却不止如此。它寄托着人们的情丝,童年,也展现了中国的发展。这些也都离不开家乡的土壤。

在文中有提到过:离开了家乡,如果觉得水土不服或是想念故乡了,可以用家乡的土煮一点汤喝。这种说法我也听到过,我曾怀疑这种偏方是否真的有用,而且土那么脏,有可能存有很多细菌难道不会生病吗?味道就更不用说了。可是长大后我才发现这个偏方治的并不是身体上的伤害,治的是每一个思念成疾的游子们心中的心病。这样想来他们煮的土,怕也不单单只是故乡的土,还是自己的情丝,将土和情丝融进汤中,饮入肚中后感觉自己的情丝回到故乡,得到心灵上的安慰。

这种偏方是我们乡村中人们的习惯,明知没有什么科学依据,却还是将这个土方传承了下来。乡村中人的习惯可不止这个。

种菜是我们乡村人的本领,做其他行业的人想要换个地方继续发展是个简单的事情,但对于乡土的农民来说却不是件易事。土是搬不动,搬不走,也搬不了的。农民只能在自己耕作的那片土地上守护着它一辈子,这是无法否认的事实。所以文中也有说:“待候庄家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这也是因为农民们的心留在了土中,挪不动了!这些农民都将自己的身心交给了土地。他们可以说是不幸的,因为他们一辈子都在那;但他们可以说是万幸的,因为他们可以一辈子都在那。

不仅只有农民,连他们的后代也是这样,书中有说:几百年间,在这里生活的人,来来去去都是那几个姓。他们在后代人口增加虽然会有人离去,但总是会有人留在本来的地方继续生活耕种,留下来的人或许就像张嘉佳写的那样“我花一辈子交的朋友不要,去城里认识陌生人吗?”而那些远去的人们并没有忘记他们的本领,到另外一个地方继续耕作,开辟耕地。

好像从前几年开始就会有外国人说:中国人去到哪,就把地种到哪。事实也确是这样没错。有些到国外去生活的中国人带着乡土的本性,在那里他们都会买种子来看看院子里能种什么蔬菜水果之类的农作物,现在好像很多人喜欢砸自己家中种菜,不管是公寓还是别墅,我们总能找到地方种菜,就连宿管阿姨也在宿舍门口找了一地还没有卫生间那么大的地种上了青菜。

乡土的本性有好也有坏,凡是生来都具有对立面,乡土的坏是体现在与人交往和见识方面。

上文提到过张嘉佳的那句话也正说明了在乡村中,很多人从出生到生命结束都一直在那里,认识的人也就只是村子里的人们,在对他们来说不仅城市是陌生的,那里的人、事、物都是陌生的'!他们不去,也不会去和陌生人接触来往,就只在自己原有的空间内打转,不会突破出来。

正是因为上述所说,“土”这一词就拿来贬低他们了,“乡土”本为一个好的形容,却因乡土性 的劣处使它带有恶意,反击性的词。现在我们一直说的“土”就是说他们见识短浅,什么都不懂。并且处于两个完全不同的环境长大的人性格自然不一样,审美观念也有所不同。“乡土”的人们比较老实,比起现在城市里的尔虞我诈,他们确实做不到,但这也可以看出乡土人们的本性淳朴无邪。

在我们中国,似乎在几百年前甚至几万年前耕作都是发展的开始,它开启了中国“乡土”,一直被延续了下来直至今天。但乡村的人们逐渐减少了,留下的只有老人们了,还有年幼的孩子们,但孩子们终是会离开的,或许有一天乡村会越来越少吧,但肯定不会消失的。

我们国家的乡村具有“乡土”性,即使我们会离开,骨子里还是忘不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2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中国,一个发源于两河流域的农业大国,在漫长的岁月中逐渐形成了特有的乡土文化。这种文化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渗入了每个人的毛孔,融于血脉中。即便在工业化大发展的今天,这种乡土气息仍处处可见。中国人有着自己一套独特的处世之道:办事爱讲关系;讲究安土重迁与落叶归根;对陌生人和对“自己人”有截然不同的道德标准;法律意识淡薄;男女有别……这些我们可能习以为常的东西已经在我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产生了阻碍a作用,而我国广大的农村整体上依然处于贫穷落后阶段,这些都是有原因的。而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里,我们都能找到详细的'答案。

为何我们的道德水平比欧美低?我曾不止一次地思考过这个问题。其实我们的经济和制度都没有什么大的缺陷,那么我们就把问题放到文化的角度去看。我们今天的很多思考方式和文化都是传承自我们农业时代的祖先,纵使百年前的新文化运动和新中国几十年的教育发展使我们的基础知识水平得到了较好的提升,但乡土社会的那一种习俗却在农民占人口总数一半的中华民族里口耳相传,每个新一代的孩子也在耳濡目染地学习着——克己中庸,长幼有序,天人合一等。

可是,乡土文化就一定是错误的吗?当然不,只是它与现代化不能很好地兼容罢了。例如,在乡下,流动性低和交通不便使几代人不出乡,而在缺少变化的土地上,人们就更看重习惯和情面。但在当下,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现代社会更看重创新和法律,这就使那些乡土人在面对着转型发展时“水土不服”,产生诸多矛盾。比如:我们过去的道德观念都是以自己为中心,讲究“克己”,对别人的标准随亲密度变化。现在我们学到的自由平等博爱的观念,都是讲求人人平等的,要求我们能“大义灭亲”,不偏不倚。这是显而易见的应当人人遵守的规矩,可直到现在我们又有多少人真正做到了呢?这种难以动摇的社会观念,大概就是我们保留下来的乡土性的体现吧。

全书仅仅六万字,被分成十四章,每章所分析与讲述的事情都极有代表性。没有晦涩难懂的理论,只是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穿插着鲜活的实例,对现象进行剖析。读完后,读者会有种醍醐灌顶之感,妙不可言。

费孝通虽然是在1947年出版的此书,但书中很多现象直至今天都发生着,他的观点也能依旧可以对今天的农村现状加以解读。可见其研究功底之深厚,以及我国乡土习性积累之深。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3

古人有个习惯,离开故土要在行囊里带一捧故乡的泥土,意味着走到哪里都不忘记自己的根。中国人农耕火种自古传承,对土地有特别深厚的感情。从远古女娲造人的神话就能看出来,我们都是小泥人的后代。我刚进读书群里曾经问过一个问题,中国文化和外国文化的差异是怎么形成的。当时群友们给我推荐了几本书,认真地列到越来越长的书单中,但惭愧地还没有开始看。所幸这一期共读书目其中的一本《乡土中国》,起码让我先了解了一部分中国乡村文化的传承基础。

这一类书籍不在我的阅读舒适区,读前不免忐忑,但这一本确实很好看,深入浅出,足见费老功力。我想重点谈谈《乡土中国》给我的一些感受和启发。

一、规矩在乡土社会中是人们自然而然地去遵守的定式。

最近沸沸扬扬的metoo事件、强东事件、霸座事件等等,其实归根结底都是权利和权力的边界在哪里的问题。而权力和权利的边界在中国有个比较属地化的词儿,规矩。《荀子·礼论》:“规矩诚设矣,则不可欺以方圆”。《礼记·经解》:“规矩诚设,不可欺以方圜。”孔颖达疏:“规所以正圆,矩所以正方。”可见对于规矩,从古人开始就有非常明确的定义了,简单说来就是用来衡量边界的规则。

费孝通在乡土社会中直接指出:“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这信任并非没有根据的,其实最可靠也没有了,因为这是规矩”;“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这一点与以契约作为关系维系基础的西方社会区别非常大。

我记得小时候回农村老家过年,最头疼的就是大年初一的早晨,因为晚上守岁过了十二点才能睡觉,早晨天还没亮就要早早起来并吃完早饭,因为天亮之前就有人径直登堂入室来拜年了,如果还没起床会被人大声嘲笑。但头晕眼花的我又最记得这个时候,因为爷爷家辈分很大,会有四五十岁来拜年的陌生成年人喊不到十岁的我为“姑姑”,在炕沿就势屈个膝且作揖来问我新年好。在更趋近于契约社会的城市里,这种半夜直接闯进别人家,以及喊个小孩子为姑姑真是很难见到的光景。但当地全村都是这么做地,反倒是我的惊讶显得格格不入。天亮前一定要径直登堂入室别人家并拜完年,并且一定按照辈分不按照年龄来行拜礼这种行为,并没有人质疑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在当地人看来这就是天经地义的,年年如是,这样才是不失礼。

所以费老得出结论:乡土社会是阿波罗式的,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

二、乡土社会维持秩序的.力量所在是人治

契约社会有暴力机关可以帮助维系契约的有效性,那么对于以口口相传的经验形式流传下来的道德约束作为规矩,怎么维系其有效性呢?费老指出:“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我们的社会格局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在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想见,在某个波纹中的秩序,一定程度上这块石头是起了很大作用的。细细品来颇有点谁发起、谁负责的意思在。

费老归纳出三种权力方式:

第一种是在社会冲突中发生的横暴权力。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纷争,老子提出的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其实就是避免纷争的一种手段。就像水滴,当互相融合时,可能一滴不干净的水就会污染一大杯水。但冲突是不可避免地。那么一旦有冲突发生,乡土社会的横暴权力就要发挥其作用了。

最能体现横暴权力的横暴二字的一个例子,是妇女一旦被发现不忠会被浸猪笼、沉塘。而这种惩罚自己家人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实施了。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乡土社会中,家庭一定要维持稳定,并且要生育和繁衍劳动力,多多益善。所以对于导致家庭不稳定的因素,要使用横暴权力去干涉,就像人体的免疫细胞自主发挥作用一样。暴力导致的悲剧非常之多,这也是乡土社会为现代社会所诟病和不可想象的大多数现象所在。

第二种权力是社会合作中所发生的同意权力。这种权力模式大家最不陌生,少数服从多数、投票等等都是同意权力的具体工具形式。同意权力对于乡土社会的重要性在于,一旦达成共识,就可以形成一股合力,更加促进乡土社会水源获取、土地分配、耕牛等物资共用这类争端事项圆满完成。典型的例子是,大家都同意去买媳妇,所以通过买卖获得的媳妇在本地人看来就是正当手段完成的家庭构建。农村被绑妇女解救十分困难就在于此。

第三种权力是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提到长老这两个字,感觉莫名回到了篝火面具的洞穴文明。但实际上随着乡土社会的发展,长老是一直存在并有其非常崇高的地位的,现在也还是存在的,只不过形式和名头上稍微整了整容。

长老长老,顾名思义,首先要长,这个长可以理解为长辈,这是身份和地位上的限制;其次要老,毛头小伙子肯定做不来长老,这是经验和眼界上的限制。这两个条件摆的明明白白,长老的作用呼之欲出了:经验的传承。

南方这一点更加明显,对于祠堂、族谱等文化的重视,起名字时大家族一定要按照家谱来确定辈分,有些大宗族都是有族长的。就是没有明显宗族的地方,有红白大事的时候一定要请几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坐镇,遇到不懂的礼节要去请问老人应该怎么办。

我参加过农村的婚礼,一定有一位大知宾负责总调度,通常是年纪四五十开外,有丰富的筹办经验,那时候他的指令就是最高意志,包括各种亲戚、贵宾都要听他的调度安排,颇有点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的意思在。所以,怎么安排一场婚礼,全在大知宾的一张嘴上,并没有我们熟知的计划书、wbs任务分解、各种公告、条文、时间表来告诉各色人等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所有人都等着大知宾口头通知。有些多才多艺的大知宾,话说的十分之漂亮,一套一套的半文半白,甚至有些还会唱着押韵的歌词来安排事项,令人叹服。这就是典型的人治。

第四种权力是发生在激烈的社会变迁过程中的时势权力。费老用的这两个字非常传神,时势造英雄,这种权力的产生和实现方式大家都懂得,是彼可取而代之的自信,是我花开后百花杀的霸气,是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的大胆。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时势权力还是在乡土社会的框架内产生的,一旦取得了权力,不会跳出乡土社会的特性去重建一个世界,如果真有哪怕一点征兆,那么就会有人怀疑对方可能是穿越者了,比如王莽同学。

那么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打土豪分田地,这是框架内还是框架外呢?嗯嗯嗯,我感觉我这篇读后感想到这个问题后就可以结束了,那么,就结束吧。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4

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作的约定。在订定契约时,各人有选择的自由,在契约进行中,一方面有信用,一方面有法律。法律需要一个同意的权力去支持。契约的完成是权利义务的清算,须要精密的计算,确当的单位,可靠的媒介。在这里是冷静的考虑,不是感情,于是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一切是现代社会的特性,也正是乡土社会所缺的。

在“从欲望到需要”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说到“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的行为的指导了,发生‘需要’,因之有‘计划’”。他认为人的计划是不自觉的,欲望产生了“要”,为了满足“要”,人的行为就由欲望控制了,当人的行为变成自觉的,那就是需要了,这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费孝通先生说:“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摆脱封建统治才百余年的我们,依旧与土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当今的中国,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中国。乡土社会和儒家思想是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的,我们不能忽视儒家思想对中国几千年来的深刻影响,正因为此,中国乡土社会的完全解体或许还要经历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5

在老师的带领下,与同学们一起攀越《乡土中国》这座高山的过程中,我们总能将现代社会带入阅读情景,并与乡土社会进行对比,剖析着社会的本质特点,这个过程是苦中夹甜,下面是我读了《乡土中国》后的一些感悟。

?乡土中国》的第一章是《乡土本色》它统领了全书。乡土本质即家乡的本来面目:性质或品质。这里的家乡是中国基层社会,其本质是"乡土性"。"乡土性"包括三个要点:一是不流动的,具有稳定性;二是"熟悉的";三是礼俗性的。

具体分析如下:①乡土社会是以耕种为主,所以形成了"土气"不流动稳定的状况。②乡土社会中的"熟悉"是从时间里,生活中的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发生的一种亲密的感觉。人们由于这种"熟悉"总会抱有"生于斯,死于斯"的观念。这种"熟悉"可以使人们眉目传情,指石为证,用声气辨人。在《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更是谈到“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情达意的唯一象征体系”。在这种社会中,语言足以传递世代间的经验了。人们并不是愚到连字都不认识,而是没有用文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因为他们太过熟悉彼此。③乡土社会也是"礼俗社会"。乡土社会中有许多地方是无法服从法律的,人们以"长老权力"为主,这是人们在熟悉的基础上得到信任,这个信任便可以代表规矩,这是乡土社会中治理的通用手法。

?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从道德层面、家庭层面、家庭成员关系的层面来具体展开。①多采用了对比的手法,将中西方进行比较,以同心圆,水波纹为喻,广泛地介绍了乡土社会中家族关系,亲属关系及地缘关系的特点,还提出"团体格局""差序格局""个人主义""自我主义"等一系列的概念,结合儒家中的相关论述和私人关系中的道德要素孝、悌、忠、信,层层深入地展开论述,阐释了差序格局中差等的次序,以己为核心,群己界限模糊等特点,得出乡土社会处理群己关系重在"克己"的论断。②乡土社会传统的道德是找不出一个固定的评判是非的标准,所以道德和法律都得看所施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有伸缩性)。③乡土社会中的基本社群是"家",乡土社会中的家应该称为"大家庭"或"小家族"。二者的区别不在于人数的多少,而是"大家庭"比"小家族"的伦理关系更复杂,结构与原则也不同。(总结:“家”的特征是具有长期延续性,具备生育功能、政治功能、经济功能、宗教功能等,遵循父系亲属差序扩大原则,排斥普通情感。)

?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主要从社会变迁展开。①乡土社会变动速率很慢,可以称这个社会是安定的。注释是维持长老权力的形式而注入变动的内容,注释的变动方式可以引起名实之间发生极大的分离,名实之间的分离跟着社会变迁速率而增加,但这种社会正在慢慢地改变着。②从欲望到需要的过程是乡土社会向现代社会变迁的过程。人类的行为是有动机和目的的,但个人的欲望总能与人类的生存条件和社会的发展相和,就像冥冥中有一只手安排好了一切。

历史延续到今天,乡土社会是从乡土一点点走向现代。如今,现代社会覆盖了中国大多数地方,传统的乡土社会虽然已基本解体,但这些让中国人之所以成为中国人的魂并没有消散,他们仍在方方面面影响着现代中国。读了《乡土中国》,让我深刻认识到,如果将现代社会的一些政策只是单纯地推行到乡土社会的话,很有可能起到反作用力,应该先根据乡土社会的结构和思想观念进行改革,然后再推行下去,这样才会起到真正的作用。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6

时常在不经意间触发思乡的情感。这情感恰如量好且又贪醉的人独饮一坛好酒一样,醉人、人醉的,只存乎于虚无缥缈的梦呓里。那种形同酒后跟接而来的感觉,多年来伴随着我置身在这迷惘、嘈杂的城市中,时隐时现,回味悠远。

好酒的人贪杯,好读的人痴书。我对《乡土中国》的痴,若不是同样有染的人,根本就无法体会到那种难以言说的妙趣来。作为对中国基层传统社会的一种特具体系的分析,乡土中国在费孝通先生笔下被概念化、抽象化、结构化,从而从整体上构建了一个理念中的社会。或许是因城市生活的曲折纷扰,也怪自己当年没有留下什么值得回想的文字,曾经对乡土乡情的那份狂热,如今随着时日风尘的洗刷,已慢慢模糊淡远;现在搜寻出来的一页页残存的记忆,仍旧借以惦念着那片纯净的乡土,已然成了自己守望宁静的世外桃源,只能相见于记忆的残影当中。而读过《乡土中国》,对中国乡村社会有了一番深刻地理解,从而不再局限于脑海中仅有的人和曾经发生的事。

费老先生在序言中提到:这算不得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尝试什么呢?尝试回答他自己提出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是个怎样的社会的问题。这个问题的宏大,未免让我们有点摸不清头绪。在中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乡村占了很大的比重,广阔的地域形成了风格迥异的地方特色,不管是塞外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还是江南的"小桥流水人家",要想将乡土社会中的种种现象抽象概括出来也绝非易事。正因如此,《乡土中国》从社会的基础、结构和秩序三个方面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抽象和概括出包含在具体中国基层传统社会的一种特有的体系,支配着生活的各个方面。

一、中国社会的基础——乡土本色

所谓"乡土本色",是中国传统乡土社会的一些本质性的特征和属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对于国人的概念不仅是记录着一串串脚印的印泥,也不是远洋海外,家中老人在行李中包裹的一抔乡土。乡土性是中国人流淌在血脉中的神圣感,几千年农业国家的思想影响至今,在国人身上根深蒂固。在乡土社会中人和空间的关系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不流动,因为"直接靠农业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方法,靠土地为生的人离不开土地,以土地形成了人们居住的环境、形成了家庭,从而形成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基本单元——乡村。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关系则是孤立和隔膜,但这种"孤立和隔膜并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而是以住在一处的集团为单位的。"中国不同于美国是以单个家庭为单位的,"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整体上看,乡土社会最大的特征便是熟悉,或者称之为"gemeinschaft""有机团结""礼俗社会".作为中国社会的最基本的属性,乡土性植根于每个中国人的生活中,在中国城市化、现代化的潮流中,不少人离开了乡土,但"土气"未改。生于斯,长于斯,虽然安土重迁的观念淡化,但心中对那片故土的.怀念永远不曾淡去。

二、中国社会的结构——差序格局

中国社会的乡土性造就了中国人独特的"私"的个性。几千年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孕育而成的乡土社会,其基本结构特征也正是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在以血缘关系联结成的社会网络中,社会关系就如同丢石头所形成的同心圆波纹,如此,人便有远近亲疏之别,权利义务关系也就不同。我们平时所说的"自家人"可以把亲热之人都拉进来,既包括自己的家庭、家族、亲戚,又包括同村、同乡、同地区。这样,"在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是公的",于是养成了中国人独特的"私"的个性。社会关系是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交往范围的扩大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成为一缕缕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此,在社会交往中形成了重人情、重关系、重圈子的独特形态。中国人对世态炎凉特别有感触,正是因为这种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为中心势力的变化而改变。

三、中国社会的秩序——礼治社会

乡土社会的治理方式是"人治"而不是"法治".所谓人治和法治的区别,不在于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援引规范的性质。无疑,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礼治为要,法治是那种酷吏才做的事,礼治成为治国理政的蓝图,为历代圣贤所推崇,并常以"礼仪之邦"来自居。礼是什么?礼首先是一种传统,这样一来,即使号称"天子"的人也得尊"礼",改变它是不可以的。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在乡土中国,礼治是很有效的。而今,现代社会有了现代化的追求,乡土文明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法律已与生活息息相关,法治社会进程全面推进。而法治是管理国家的,德治是教化民众的,道德修养的提高可以全面改善个人素质,减少犯罪,无论是治国还是治家,惩罚都不是目的,求善才是真知。

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时代的发展和变迁,又让"城"与"乡"彼此映照。乡土重建面临的难题在于乡村的空置与落寞,老弱病残根本无法(也不应该)负担起被青壮年们遗落在乡土上的重任。从而,乡土社会早已开始嬗变。她会走向何处,是不是还能安宁如初?我已迷失在我的乡村印象中。但我宁愿这样迷失着,一直迷失在不迷失的记忆里。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7

中国的封建时代存在了两千多年,然而最终也是在内忧外患下走向覆灭。

可是中国的乡村,却始终伴随着神州大地上敦实厚重的黄土,代代传承……

孤立与隔膜是中国乡村的特性,纵使在信息飞速发展、人与网络密切相连的现代,“村”,依旧是很多人划分社会团体的基本单位之一。

在历史的变迁与时代的更迭中,中华的乡土、华夏儿女的家乡传承下了什么,又保存了多少记忆?我希望在这里,抑或在费老的《乡土中国》里,你可以找到满意的答复。

一、家族与宗法观念

将中国人牢牢绑在一起的是血缘、是亲情,中国人也因此拥有了西方国家所不具备的家族意识。当然,也有说法说这种过于看重家庭的观念阻碍了中国人(尤其是北方人)的发展。于此,便不再赘述。家的诞生要先于族。

起初,有人居住的地方就是家,等到后来家里殷实、富足些,养上了猪(在以前称为豕),便渐渐形成了我们现在看到的“家”。“族”则是家的延伸。

家中人丁兴旺,总有人要出去打拼,这样的人像种子,落地生根,便又是一个家。等到这样的家因为亲情集聚到一起,便可称之为“族”。

只不过后来经过一系列发展,“家”和“族”的意义又有了更多的延伸,从而构成了多样的家族文化。至于完善于西周的宗法制,起初是为了维护王权的一种血缘分配制度。为了区分大宗与小宗,便生出了嫡庶、辈分之类的关系。

随着时代更迭,一种种集团关系被取缔、一项项社会制度兴起又被废除,甚至宗法制本身也残缺不堪,但家族的关系、宗法的观念却一直传承了下来,几千年来未曾动摇。乡土中的家族与平日里大家所了解的大家族仍有所区别。在这种只以血缘和亲情为纽带,恪守宗法观念外衣的氏族关系想一张张小网,乡村中每一个姓氏都是一张网,网与网之间通过姻亲关系而有了交集。

辈分是一定要排的,因为这代表着乡土中一种对长者的敬畏。但是,这样的恪守也容易弄出“五六十岁的老人像一个七八岁孩子叫叔”的尴尬。但是家族与宗法观念毕竟传承了几千年,家族是宗法的载体,而宗法是家族等级的规范,这二者不肯分割。

虽然在观念开放的现代宗法观念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但是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宗法观念充斥的家族依旧会是乡村血缘集团的主旋律。

二、礼教

说倒:“礼”便不得不提到孔夫子。孔子的一生都奔波在复周礼的道路上。他教导弟子: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称复礼为仁,可见在孔子的学说中礼是具有很高地位的。子贡欲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便可一见孔子对礼的执着。在乡村中,礼扮演的是教化的角色。因为在过去的很多时候,乡村中法律是行不通的。

不仅仅因为法律在乡村的普及率不高,而且很多乡村人认为私人矛盾依靠法律来调和是一件很丢面子的事。所以乡村社会是“无法无天”的。既然规矩不成,那么便只能依靠教化了。孩子生下来便耳濡目染的学习礼教,成年之后便被赋予维护礼教的责任,老年后自然而然的成了礼教的忠实传承者。

在乡村,礼便是法律,违背规矩的事不一定是不对的,但一定是不合礼教的。礼是人立的,教也是人进行的,这些恐怕与乡村的人治有密不可分的联系。乡土社会是一个礼俗社会,是没有法律传统的,传统相比于现代社会更为重要。因为,乡土社会中社会变迁小,农人一年一度,周而复始。越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越值得保守。于是“言必尧舜”,好古是生活的保障。在这“代代无穷已”的礼教循环中,礼教伴随着中国乡村的周而复始不断传承下来,并且不断压缩凝练最终成为乡村的行为准则与制度规范。

而对于推行礼教运行的动力,《乡土中国》中有着明确的阐释: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利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一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从于礼是主动的。礼教也很重视人们对于服礼的主动性,并且不段试图提高人们服礼的主动性。

三、差异性的人际关系

上文我们论述了宗法观念下家族中的人际关系,而在此,我们将分析乡村中整体的人际关系。众所周知,乡下人最大的毛病就是私。说起“私”,我们就会想起“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俗语。然而在乡村,人际间的关系却比这温暖的多。但是,不同的时间和地点,人们往往会用不同的方式来待人处事,并且同一称谓在不同的语境里往往也有着不同的意义。

这种千百年前就存在的差异化的人际关系并未随时光逝去,而是代代流传,并成为乡土中人们习以为常的处事方法。说到这里,便不得不谈到中国人对某词语的理解。第一个便是“家人”这一个词语。在西方国家,家人这个词语的意义很简单——他家里的那几口人。但是在中国,很不幸的是,“家人”的意义十分庞大,它可以指西方式的家人,也可以单指家中的某一个人,甚至可以扩大,那便是你们家族中的任何一个人,到现在,在一些营销关系或者利益关系上,大家都可以称为家人。所以我们社会中的人际关系就像是一个石子投入水中引发的阵阵涟漪——以自我为中心,可以推及无穷远处。而在具体情景下的人际关系便是更为复杂。

也许在餐桌上我们是亲戚,但是如果我开了个商店,亲戚来买东西还是会明算账,这时我们便不再是亲戚,而是店主与顾客。虽然生活中也少不了“拿着用吧,不用给钱”之类的情景,但是那样大多是碍于面子,而不是真心的关系转换。因此亲戚之间虽然经常说“见外”,但是人们都盼着见外一点才好,不同人身份与利益角色是人际关系差异化的基础,更是乡村中时代奉行却无人打破的传承。

四、小结,恪守与发展并存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封建观念毕竟走向衰落,乡村中世代奉行与传承的各种制度也必将走向没落。但是,就像我们恪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样,老祖中传承下来的有些是不能丢的,因为这毕竟是中华精神依附的载体。恪守与发展并存,发扬自身与兼收并蓄共进,自我肯定与自我批评共行,中华文化批判地继承,乡村稳健振兴。

中华必将因此更加繁荣,伟大复兴也必将不日而至!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8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写于解放前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不足五万字,是一本典型的“大家小书”。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乡土中国”这一符号有着实实在在的研究意义。《乡土中国》也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费孝通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下面就讲到他的很重要的一个理论“差序格局”。什么是差序格局?很简单就如同一颗石子砸到水上荡起的一圈圈水纹,最中心的哪一点是自己,其余就是按远近程度来划分。对于中国人自私,没有公德心的论调很多,但是先生在里面把这个问题做了一个梳理,他发现我们之所以和西方不一样,就在于群己,人我划分的基础不一样。西方人是什么样子呢?是团体。团体内外的人很清楚,他就从最基本的家庭这个概念分析的。在中国就不一样。他的伸缩性非常大,你得势的时候可以宾客三千,亲戚多的是,假如你不得势,也许一个人都不认识你。可以说我们的网络是以自己为中心,结果就造成了没有一个人和你的网络一样的。这样我们和西方的不同就出来了,西方要的是权利,而我们攀得是交情,我们讲究是等差。西方是讲团体,先有一个团体的概念,当然团体不能抹杀个人的,只能是契约平等,而我们却是自我主义,一切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存在。

其实不止乡下人私,城里人也私啊,甚至有些可能比乡下人更私。这不,在文人笔里是中国威尼斯是苏州,作者却认为“天下没有比比苏州城里的水道更脏的了。”在接下来是内容中,费孝通先生讨论了私和公家的关系,以及这个社会和西洋社会的不同。费孝通先生认为,西洋社会的社会结构是团体格局,而中国社会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爸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由此,我们的社会可以或说很大也很小了,概念很模糊。而到底什么是“差序格局”费孝通先生只作出或多或少的比喻,没有详细概念。我是一名见识浅薄的学生,在这里也概括不出个什么所以然来,就在此打住算了。

到此,我已经把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乡土中国》大概的看了一遍,并从每个篇章中摘抄了一些费孝通先生的原话,加上我的个人观点和想法。通观全书,我认为费孝通先生是一个搞文学很谦逊的人,这从他在“后记“里说自己写作这本《乡土中国》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罢了”可以看出。还有,我认为他不愧是一位很好的良师益友,他写作的文章多用熟语,时常把自己和农村联系在一起,意思通俗易懂,清晰明了。也作为农村孩子的我,读起他的书来感觉相当亲切,作为一个著名的文人,他没有丝毫抬高自己的身份架子去教育他人,我认为这一点是相当可贵的,也是让我感到相当佩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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